﻿<?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rss version="2.0"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atom="http://www.w3.org/2005/Atom"
	xmlns:sy="http://purl.org/rss/1.0/modules/syndication/"
		>
<channel>
	<title>Comments on: 東森在玩「模擬報導」嗎?</title>
	<atom:link href="http://blog.serv.idv.tw/2005/08/08/299/feed/" rel="self" type="application/rss+xml" />
	<link>http://blog.serv.idv.tw/2005/08/08/299/</link>
	<description>Let us keep on dreaming of a better world</description>
	<lastBuildDate>Sat, 06 Mar 2010 06:05:49 +0000</lastBuildDate>
	<generator>http://wordpress.org/?v=2.9.1</generator>
	<sy:updatePeriod>hourly</sy:updatePeriod>
	<sy:updateFrequency>1</sy:updateFrequency>
		<item>
		<title>By: PipperL</title>
		<link>http://blog.serv.idv.tw/2005/08/08/299/comment-page-1/#comment-537</link>
		<dc:creator>PipperL</dc:creator>
		<pubDate>Wed, 24 Aug 2005 03:11:30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serv.idv.tw/?p=299#comment-537</guid>
		<description>To 管閒事：

1. 找電信警察? 不知您是用什麼理由和身分報案的?
2. 提供資料和佐證的方式很多，並不一定要採用會侵犯你所謂國際授權的方式。既然你是新聞同業，應該有適當的處理方式才是。
3. 不知你所謂的相關報導所指為何，請提供多一些的資訊吧。</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To 管閒事：</p>
<p>1. 找電信警察? 不知您是用什麼理由和身分報案的?<br />
2. 提供資料和佐證的方式很多，並不一定要採用會侵犯你所謂國際授權的方式。既然你是新聞同業，應該有適當的處理方式才是。<br />
3. 不知你所謂的相關報導所指為何，請提供多一些的資訊吧。</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管閒事</title>
		<link>http://blog.serv.idv.tw/2005/08/08/299/comment-page-1/#comment-536</link>
		<dc:creator>管閒事</dc:creator>
		<pubDate>Tue, 23 Aug 2005 18:52:23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serv.idv.tw/?p=299#comment-536</guid>
		<description>已經去找電信警察了,所以幾天來都懶得回應.台灣的確不是很有效率的地方, 但我可以等也不怕麻煩. 反正就是爭是非對錯一口氣! 

你沒有國際版權的概念與法律常識吧?沒有國外的授權不是我隨便給你貼上網,就可以不必付侵權與賠償責任.我完全同意你看證據說話一清二楚,法院就是仲裁的地方.

還有你們罵爛東森罵得好! 你們應該拒看爛東森! 你們最好看BBC, CNN多長點國際知識. 可惜你們不看啊! 要不然在上禮拜應該也會看到有關的報導了..可笑啊!要檢討國際報導的人卻又不看國際頻道啊? 別再說你上網站找不到啦! 因為它就是影帶新聞不是文字網站新聞!</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已經去找電信警察了,所以幾天來都懶得回應.台灣的確不是很有效率的地方, 但我可以等也不怕麻煩. 反正就是爭是非對錯一口氣! </p>
<p>你沒有國際版權的概念與法律常識吧?沒有國外的授權不是我隨便給你貼上網,就可以不必付侵權與賠償責任.我完全同意你看證據說話一清二楚,法院就是仲裁的地方.</p>
<p>還有你們罵爛東森罵得好! 你們應該拒看爛東森! 你們最好看BBC, CNN多長點國際知識. 可惜你們不看啊! 要不然在上禮拜應該也會看到有關的報導了..可笑啊!要檢討國際報導的人卻又不看國際頻道啊? 別再說你上網站找不到啦! 因為它就是影帶新聞不是文字網站新聞!</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PipperL</title>
		<link>http://blog.serv.idv.tw/2005/08/08/299/comment-page-1/#comment-534</link>
		<dc:creator>PipperL</dc:creator>
		<pubDate>Sun, 21 Aug 2005 03:39:14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serv.idv.tw/?p=299#comment-534</guid>
		<description>To guest:

是的，所以我會希望「管閒事」先生/小姐提供他手上的「更多的國外報導與新聞帶子」。原文的影帶我沒有能力取得，只好等待「管閒事」或是其他握有此資源的人提供了(不管是公開還是私底下提供)。我也想知道若有此報導，其報導的原文/方式是如何的，這可以作為觀察國際社會對這一次換照風波的看法之一。

報導一開始所言：「台灣有線電視包含新聞頻道被撤照問題，引發國際社會關注，台灣的新聞自由也開始引起國際的重視，多家國際媒體這幾天除了有深入報導....」，如此深入而重視的報導我認為應該會在刊登在媒體自己的新聞資料網站上，至少也會有相關標題才是。但在搜尋之後並無相關標題(除了後來補充的美國之音中文網之外)，因此我才作了此一推論。</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To guest:</p>
<p>是的，所以我會希望「管閒事」先生/小姐提供他手上的「更多的國外報導與新聞帶子」。原文的影帶我沒有能力取得，只好等待「管閒事」或是其他握有此資源的人提供了(不管是公開還是私底下提供)。我也想知道若有此報導，其報導的原文/方式是如何的，這可以作為觀察國際社會對這一次換照風波的看法之一。</p>
<p>報導一開始所言：「台灣有線電視包含新聞頻道被撤照問題，引發國際社會關注，台灣的新聞自由也開始引起國際的重視，多家國際媒體這幾天除了有深入報導&#8230;.」，如此深入而重視的報導我認為應該會在刊登在媒體自己的新聞資料網站上，至少也會有相關標題才是。但在搜尋之後並無相關標題(除了後來補充的美國之音中文網之外)，因此我才作了此一推論。</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guest</title>
		<link>http://blog.serv.idv.tw/2005/08/08/299/comment-page-1/#comment-533</link>
		<dc:creator>guest</dc:creator>
		<pubDate>Sun, 21 Aug 2005 00:58:15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serv.idv.tw/?p=299#comment-533</guid>
		<description>據我所知，TVBS、中天、東森新聞等電子媒體的
網站文稿，其實都是用電視稿改寫的。也就是說，
它的來源主要是衛星傳輸的影帶。
而也不是每一家通訊社或媒體，都會把影帶的新聞，
原文一字不漏的刊登在網站上。
(期間可能還涉及是不是client的區別)
所以僅憑一般網友的搜尋，可能不太精確。
最好是把原文的影帶，調出來看。</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據我所知，TVBS、中天、東森新聞等電子媒體的<br />
網站文稿，其實都是用電視稿改寫的。也就是說，<br />
它的來源主要是衛星傳輸的影帶。<br />
而也不是每一家通訊社或媒體，都會把影帶的新聞，<br />
原文一字不漏的刊登在網站上。<br />
(期間可能還涉及是不是client的區別)<br />
所以僅憑一般網友的搜尋，可能不太精確。<br />
最好是把原文的影帶，調出來看。</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tanjun</title>
		<link>http://blog.serv.idv.tw/2005/08/08/299/comment-page-1/#comment-532</link>
		<dc:creator>tanjun</dc:creator>
		<pubDate>Fri, 19 Aug 2005 10:03:39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serv.idv.tw/?p=299#comment-532</guid>
		<description>台灣區區兩千三百萬人口電子&amp;平面媒體很多，因為要賺錢、所以嗜血、因為嗜血所以可以曝光，所以賺錢？(誰知道...)

少幾家也好，不然等到都變成賣葯的再倒台失業，那才可悲，正反雙方都有說詞，感謝站主大大提供的資料可以讓雙方檢討...</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台灣區區兩千三百萬人口電子&amp;平面媒體很多，因為要賺錢、所以嗜血、因為嗜血所以可以曝光，所以賺錢？(誰知道&#8230;)</p>
<p>少幾家也好，不然等到都變成賣葯的再倒台失業，那才可悲，正反雙方都有說詞，感謝站主大大提供的資料可以讓雙方檢討&#8230;</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CGHB&#30340;&#35352;&#20107;&#26412;]</title>
		<link>http://blog.serv.idv.tw/2005/08/08/299/comment-page-1/#comment-531</link>
		<dc:creator>[CGHB&#30340;&#35352;&#20107;&#26412;]</dc:creator>
		<pubDate>Wed, 17 Aug 2005 04:27:03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serv.idv.tw/?p=299#comment-531</guid>
		<description>&lt;strong&gt;&#25136;&#22320;&#35352;&#32773;&#24515;&#32882;&lt;/strong&gt;

&#27599;&#19968;&#20491;Blogger, &#37117;&#26159;&#29992;&#33258;&#24049;&#30340;&#20449;&#29992;&#22312;&#23531;&#33258;&#24049;&#30340;blog, &#27794;&#26377;&#28418;&#20142;&#20027;&#25773;, &#19981;&#35649;&#30526;&#21462;&#23541;, &#19981;&amp;#2534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25136;&#22320;&#35352;&#32773;&#24515;&#32882;</strong></p>
<p>&#27599;&#19968;&#20491;Blogger, &#37117;&#26159;&#29992;&#33258;&#24049;&#30340;&#20449;&#29992;&#22312;&#23531;&#33258;&#24049;&#30340;blog, &#27794;&#26377;&#28418;&#20142;&#20027;&#25773;, &#19981;&#35649;&#30526;&#21462;&#23541;, &#19981;&amp;#25340&#8230;</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PipperL</title>
		<link>http://blog.serv.idv.tw/2005/08/08/299/comment-page-1/#comment-530</link>
		<dc:creator>PipperL</dc:creator>
		<pubDate>Tue, 16 Aug 2005 12:43:12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serv.idv.tw/?p=299#comment-530</guid>
		<description>Newtype: 
這位管閒事先生/小姐直稱自己是東森的同業，照他的說法他應該不是東森才是，所以用「你們東森」來指責他恐怕不太適合。如果如他所言，他應該只是一個「管東森閒事」的其他媒體同業，「管閒事」先生/小姐您說是嗎?

即使如此，我還是希望他提出一些資料來佐證他的指控，畢竟，還是有資料是網路未及的。我文中所查證的媒體，都已有在網站上提供新聞資訊的功能(就跟東森一樣)，所以若有那種「有主播報導但內容沒有放上網站」的現象，雖有其可能性但應該不高才是。也因為如此，我更希望自稱擁有證據及資源的「管閒事」出來替同業東森抱不平，但是方式應該是提出證據才是。

最後，關於告訴的部份，「管閒事」要用同業的身份，以「個人為社會伸張正義, 遏止毀謗流言傳播」作為理由，恐怕牽強了點。</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Newtype:<br />
這位管閒事先生/小姐直稱自己是東森的同業，照他的說法他應該不是東森才是，所以用「你們東森」來指責他恐怕不太適合。如果如他所言，他應該只是一個「管東森閒事」的其他媒體同業，「管閒事」先生/小姐您說是嗎?</p>
<p>即使如此，我還是希望他提出一些資料來佐證他的指控，畢竟，還是有資料是網路未及的。我文中所查證的媒體，都已有在網站上提供新聞資訊的功能(就跟東森一樣)，所以若有那種「有主播報導但內容沒有放上網站」的現象，雖有其可能性但應該不高才是。也因為如此，我更希望自稱擁有證據及資源的「管閒事」出來替同業東森抱不平，但是方式應該是提出證據才是。</p>
<p>最後，關於告訴的部份，「管閒事」要用同業的身份，以「個人為社會伸張正義, 遏止毀謗流言傳播」作為理由，恐怕牽強了點。</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Newtype</title>
		<link>http://blog.serv.idv.tw/2005/08/08/299/comment-page-1/#comment-529</link>
		<dc:creator>Newtype</dc:creator>
		<pubDate>Tue, 16 Aug 2005 09:25:52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serv.idv.tw/?p=299#comment-529</guid>
		<description>你們東森本來就是這個新聞的當事人兼受益人，又幹過模擬新聞的惡先例，好死不死人家從從你們新聞的來源又什麼都查不到。你在這麼說了那麼多廢話，一直威脅要告上法院，但是你從頭到尾也沒拿出一點證據證明你們的資料來源在何處？倒是此blog的發文者提出來的證據比較充分，你認為大家會相信誰？</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你們東森本來就是這個新聞的當事人兼受益人，又幹過模擬新聞的惡先例，好死不死人家從從你們新聞的來源又什麼都查不到。你在這麼說了那麼多廢話，一直威脅要告上法院，但是你從頭到尾也沒拿出一點證據證明你們的資料來源在何處？倒是此blog的發文者提出來的證據比較充分，你認為大家會相信誰？</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管閒事</title>
		<link>http://blog.serv.idv.tw/2005/08/08/299/comment-page-1/#comment-528</link>
		<dc:creator>管閒事</dc:creator>
		<pubDate>Tue, 16 Aug 2005 08:20:08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serv.idv.tw/?p=299#comment-528</guid>
		<description>實在看不下去了! 不如我來犧牲奉獻, 以個人為社會伸張正義, 遏止毀謗流言傳播理由告你好了.你留下你的大名地址聯絡電話方便我具狀 ,等你收到我的告訴書, 你就會在法院上看得到所有的資料了! 現在給你看我還有戲唱嗎? 

殺了人, 一句道歉就算了嗎? 散佈沒有經過確實查證的訊息, 只因為自己無能或不在這個專業領域查不到, 抹黑了人, 一句給我看資料我就道歉, 這樣就算了嗎? 你是陳總統謝院長啊? 你的道歉算老幾啊? 人的專業, 名譽商譽, 社會的公義道理, 是你躲在部落格裡, 無的放矢就可以這樣一竿子打死所有人的嗎? 你的部落格跟你所想批判的媒體現況, 跟你所指控的模擬新聞, 有什麼兩樣? 

越講越氣, 你公佈你的大名地址聯絡電話啦, 我們法院見好了!</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實在看不下去了! 不如我來犧牲奉獻, 以個人為社會伸張正義, 遏止毀謗流言傳播理由告你好了.你留下你的大名地址聯絡電話方便我具狀 ,等你收到我的告訴書, 你就會在法院上看得到所有的資料了! 現在給你看我還有戲唱嗎? </p>
<p>殺了人, 一句道歉就算了嗎? 散佈沒有經過確實查證的訊息, 只因為自己無能或不在這個專業領域查不到, 抹黑了人, 一句給我看資料我就道歉, 這樣就算了嗎? 你是陳總統謝院長啊? 你的道歉算老幾啊? 人的專業, 名譽商譽, 社會的公義道理, 是你躲在部落格裡, 無的放矢就可以這樣一竿子打死所有人的嗎? 你的部落格跟你所想批判的媒體現況, 跟你所指控的模擬新聞, 有什麼兩樣? </p>
<p>越講越氣, 你公佈你的大名地址聯絡電話啦, 我們法院見好了!</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PipperL</title>
		<link>http://blog.serv.idv.tw/2005/08/08/299/comment-page-1/#comment-527</link>
		<dc:creator>PipperL</dc:creator>
		<pubDate>Mon, 15 Aug 2005 16:39:37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serv.idv.tw/?p=299#comment-527</guid>
		<description>給沒有留下任何連絡方式的” 管閒事” :

還是希望您能提供相關的資訊，來協助求證此報導。除此之外，其他關於「買外電的成本很高」、「採取法律行動」、「禁口令下」等話語，恕我還是不回應了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給沒有留下任何連絡方式的” 管閒事” :</p>
<p>還是希望您能提供相關的資訊，來協助求證此報導。除此之外，其他關於「買外電的成本很高」、「採取法律行動」、「禁口令下」等話語，恕我還是不回應了 <img src='http://blog.serv.idv.tw/wp-includes/images/smilies/icon_smile.gif' alt=':)' class='wp-smiley' /> </p>
]]></content:encoded>
	</item>
</channel>
</rss>

<!-- Dynamic Page Served (once) in 1.163 second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