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的陸以正抄襲文
schee 在 Oui-News 上摘了這篇文章:玩‧物‧喪‧志‧集:不要臉的文抄公
內容主要是陸以正先生在中國時報(喔喔!!)每週一的專欄裡登了一篇 網際網路歸誰管?美成眾矢之的 。ohoh5486 發現內容摘譯自 Foreign Affairs – Who Will Control the Internet? – Kenneth Neil Cukier,但完全沒提到是摘譯,更沒提到原文出處。
我分別把兩篇文章看了一下,看完只能說:
真不知道該說陸先生抄得有技巧還是沒技巧。
說他有技巧,是因為他不是從第一段抄到最後一段,而是有點跳得抄,挑得抄,還會有一些原文中看不到的「妙筆」(應該是陸先生自己的高見吧)。
說他沒技巧,是因為原文的重點是網際網路的分散和無政府特性,碰到「國家」這種需要權力結構、由上而下所產生的衝突。(好吧,這是我的解讀),陸先生沒抓到就算了,還可以生成另一個「美帝霸權和其他國家的衝突」結論出來。
我把我自己看的比較表列在下面,各位可以按表索驥。
平心而言,陸以正先生這樣子做,算摘譯不是直接翻譯,說他摘譯,他還可以說是「參考」該則原文,採集部份段落,用「自己的話」說明。我想這次中時應該不會因為這樣而刊個「更正啟事」:-P 不過我想說,人在做 blog 在看,有人看到就會有人知道,有人知道就會有記憶。以後看到陸以正的文章,就會再多退三步。
PS. 我英文不好,有缺有漏有誤解的歡迎告知,我會修正補充,謝謝。
| 網際網路歸誰管?美成眾矢之的 | Who Will Control the Internet? |
| 任何新興事業,創業維艱,找人幫助時,大家避之惟恐不及。等它成功了,又都擠進來 想分一杯羹。國際間最顯著的案例,莫如誰來管理網際網路(Internet)的爭論,現在變成聯合國的重要議題之一。本月十六至十八日在非洲突尼西亞首都 舉行的「資訊社會全球高峰會議(World Summit on the Information Society、簡稱WSIS)」,在台灣幾乎無人注意,不知資策會曾否派員去旁聽,至少瞭解問題的焦點在哪裏。 | |
| 這個故事要從將近四十年前說起:波思泰爾(Jon Postel)在美國以外雖無籍籍之名,卻堪稱「網際網路的產婆」。他生於一九四五年,在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從學士、碩士、讀到電腦博士,終生致力全世界 網際網路篳路藍褸的創建工作。他後來轉入南加大的資訊科學研究所,一九九八年逝世時才55歲。 |
第二頁第七段: |
| 波思泰爾外貌是不折不扣的嬉皮,滿臉鬍鬚,髮長及肩,隨便在後面打個馬尾結。他最初受美國國防部所屬「高級研究計畫 處(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委託,主持網際網路研究。當初的構想是僅供軍事用途,但民間隨即採用,變得一發不可收拾,迅速變成美國成長率最快的企業,甚至可說是全球 化的最大功臣。 | |
| 從六○年代到九○年代中期,因為沒有別人在管這件事,波思泰爾無意中變成網際網路的仲裁者,幾乎 可說是最高負責人。所有的protocol(此字在外交實務上意為禮賓儀節,在外交文書裏則為議定書;但在電腦語言裏,則指所有網路上建立通訊及傳送資料 格式的標準,範圍極廣)大多出自他手。例如網址上最後顯示所在國家的兩個英文字母,像uk代表英國,而jp代表日本,就是波思泰爾並未和別人商量,獨自做 出的決定。如果沒有他那麼孜孜矻矻的貢獻,網際網路不可能如此快速地發展到今天這樣的規模。 |
第二頁第八段:
|
| 今日回顧,這種近乎無政府的狀態未免荒唐。九○年代中葉以後,美國政府也覺得不好意思了,幾經商 討,一九九八年才在加州成立一個非營利性組織(美國公司法本准許設立非營利性質的公司),叫做「網際網路命名與編號公司(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Names and Numbers,簡稱ICANN)」。後來又在ICANN下設置「政府顧問委員會(Governmental Advisory Committee)」,邀請外國政府派員參加,但委員會並無實權可言。 |
第二頁第八段後: 第二頁第九段: 第一頁第三段: 插播一下,第三頁第一段有則有趣的小故事 |
| 各國政府對這種手法都不領情,普遍認為華府把持不放,是「美帝」霸權的一貫伎倆。巴西、南非、中 共、古巴、敘利亞、甚至辛巴威都在聯合國裏吵鬧不休。聯大於是通過召開全球高峰會(WSIS),分兩階段舉行。第一階段去年十二月在日內瓦開會,第二階段 就是本月中在突尼斯的那場,有一百七十一國派主管資訊或科技的部長出席。聯合國網站費了大量篇幅刊載這兩次會議的討論,然而結果幾等於零。 |
第三頁第三段中: 第一頁第四段: 第三頁第三段: 第三頁第七段: 「聯合國網站費了大量篇幅刊載這兩次會議的討論,然而結果幾等於零。」這個我好像沒看到,可能是陸先生從其他地方看來的。 |
| 平心而論,各國對美國的批評不無道理。首先,網際網路快速增加,必須有個機構去管理命名制度 (Domain Name System,簡稱DMS)。像網址最後的.com、.net、.gov、.edu,或代表法國的.fr,代表德國的.de,代表南非的.za等,很快就 會爆滿了,以後該用什麼字母去分別呢?第二,網際網路的格式標準號(Internet Protocol Number)最多僅有十二位數,約可容納四十億台電腦,很快就會不敷使用了。一般電腦使用者從來沒看見這個號碼,不瞭解它的重要性;但它等於每家人家的 門牌號碼,如果沒有門牌,讓郵差怎麼送信呢?第三,再以寄信作比擬,在電子郵件從一架電腦到另一架電腦的冗長旅程裏,最大的轉遞郵局就是所謂「基礎瀏覽器 (root server)」;它以幾萬分之一秒的速度把信件分到該去的方向。早年設計時,從未想到會有今天的規模,以致基礎瀏覽器全世界僅有十三個,散布各地。美國 佔了九個,分別由太空總署、國防部、各大學、與幾家私人公司管理,其中一家還是荷蘭資金開的。另外三個則分散在荷蘭阿姆斯特丹、日本東京、與瑞典斯德哥爾 摩。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今後必須有人制定網際網路的各種技術標準,避免陷入各自為政,以致互不相通的狀態。這也是各國在WSIS裏振振有詞的理由。 |
第一頁第七段: 第二頁第一段: 第二頁第二段: 第二頁第三段:
|
| 美國也有很多人贊成把網際網路交給聯合國去管理,就像一八六五年成立的國際電信聯盟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簡稱ITU)一樣。但華府考慮國家利益,在今年六月三十日由商務部發布消息,標題作「美國處理網際網路命名制度的立場」,先發制人。聲明只有 短短四段,把門關得緊緊的,文風不漏。對國名的兩個字母,美國承諾將與各國磋商。最後雖表示將在國際架構下,續與各國對話,但堅決表示美國認為網際網路的 技術事宜,仍應繼續由ICANN掌管。看來這場架還有得吵呢。(本欄每周一刊出) |
第一頁第五段中: 第四頁第一段: 「考慮國家利益 / 先發制人 / 門關得緊緊的,文風不漏」看來陸先生的確有自己的解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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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這篇他老頭兒根本不懂
還敢上來高談闊論一些他不在行的
他這背景 哪寫的出中時那篇 當然是抄的 但又看不太懂 就變成加入自己的解讀
退休很閒嘛
連Symantec也打錯了
這麼不喜歡hinet要不要改用Gmail
http://www.bamboo.hc.edu.tw/pipermail/twcu/2005-October/006758.html
如有遊行抗議垃圾信 我要參加
陸以正/退休外交官(台北市)
我相信這是台灣九百四十萬上網族的共同經驗。
去美兩個月,回台時電子信箱裡塞滿了二千五百八十八封信,百分之九十九點九是所謂「垃圾信」的無聊廣告。為怕其中夾有親朋好友來函,只能耐著性子,費了兩天功夫逐件審閱,才把它們一一刪除掉,免得信箱又被塞爆。
在美時使用女婿的電腦,美國雅虎通訊網有防阻垃圾信的功能,登記客戶都可免費享用。它把來件分成個人信件與「大批郵件」兩類。只要收信者超過一定數字,都歸入後者,讀它或不讀它由收件者自行決定。不願浪費時間的人只需按一下「清空」,就統統刪掉了。
但是經營Hinet.net網路的中華電信公司數據分公司似乎只知向用戶收各種費用,卻拿透過網路大批散發垃圾郵件的人毫無辦法。我清除信箱後,初起每天依然收到五六十封垃圾信,一半是色情廣告,另一半是各種拉生意的大小企業。近來大概刷爆信用卡的年輕人太多了,天天都有幾家銀行來勸我向它貸款,解決「卡債」的煩惱。
我向數據分公司求救,請教他們有無辦法讓我擋住排山倒海而來的垃圾。那位工程師說「有哇!」但是我的2000版Professional XP微軟中文軟體的Outlook Express並無與美國
雅虎同樣的劃分個人與大批郵件的提示。這位先生很耐心地教導我,如何進入網頁郵件服務,鍵入帳號與密碼後,點選使用信箱,然後在個人信箱收件匣裡,將不請自來的廣告信件上方,點選「檢舉垃圾信」。視窗會出現感謝我舉發的語句,答應今後該寄件人所有來信將被歸入「垃圾信」與「垃圾郵件匣」內。
我費了一周時間,忠實地執行他的忠告;每天先進入Hinet網頁郵件服務版,把收到的垃圾郵件逐一「檢舉」,但效果等於零。每天上網,仍有六七十封郵件,絕大部份是垃圾。而且大部份廣告商,我已經「檢舉」過好多次了,可證那位工程師答覆我的話只是理論上應該如此,實則根本無人查過這個程式是否運作正常。
我不停地打電話給數據分公司,希望能把我的遭遇告訴一位主管。最後終於有一位經理級人員和我談了許久,態度非常客氣。他說中華電信正在與美國Simontec公司磋商,準備購買後者的防堵垃圾郵件系統;何時能成功引進,尚無把握。他教我每天早上開機時,不要走微軟的Outlook Express通道,要先從
webmail.hinet.net進入,這樣應可避免遭遇已經檢舉過的垃圾郵件。
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照經理指示,每天先進入中華電信網頁郵件服務,不同的是現在我名下的收件匣、垃圾箱與垃圾郵件匣都變成空空如也了。視窗寫得清清楚楚:「您的收件匣有0封郵件」,天天如此。
但只要改從Outlook Express窗口進入,則一夜之間,仍會收到七八十封電子信,垃圾比三周前更多。現在我必須每天早晚各開機一次,通常早晨會有上百封垃圾,傍晚再打開電腦,還會有三四十封新垃圾。
中華電信號稱將開放民營,實際管理仍難免反應遲鈍。如果發手機簡訊可以按收件人數計費,為什麼不能對發垃圾郵件者同樣辦理,藉收費作為控制手段呢?繼續放縱販賣訂戶資料的人如此踐踏近千萬上網族的時間與隱私權,有違法律,也影響中華郵政的收入。長此下去,假如有人發起遊行抗議,我氣憤之餘,或許也要上街參加!
【2005/10/10 聯合報】
他那是把Domain Name和IP搞不清楚吧
看到好像相似就亂拿來替換
IP才有不足之虞
反正我對那種高官退休又出來亂寫文章投報的都很敏感
拜託 寫一些你們專業領域的東西吧 不要出來貽笑大方了
謝謝你的對照表,非常清楚明白
建議報社刊登一則漏稿啟事,表示因為稿擠把陸老的「原文出處」等字樣漏掉了,這樣也許還可以凹一下……
中時陸以正變變辯?誰是眾矢之的
這篇網際網路歸誰管?美成眾矢之的,讓人讀完後,忍不住猜測所謂坐井觀天、半瓶水叮噹響是否就這麼一回事呢?
我倒覺得這跟美帝有關:P
或許可參考對於網路國際事務相當熟悉的喬幫主這篇:
http://chiao.typepad.com/cc20/2005/10/untitled.html#comments
另一篇只是讀者投書而已嘛,他老人家會收email就不錯了:P
(我有雙重標準嗎?)
[...] 不要臉的文抄公 – 另外,這篇《中時的陸以正抄襲文》有詳細的比對。 [...]
哈
原來如此,難怪我覺得這文章怎麼越讀越難理解,原來是這樣編出來的
“再以寄信作比擬,在電子郵件從一架電腦到另一架電腦的冗長旅程裏,最大的轉遞郵局就是所謂「基礎瀏覽器 (root server)」;它以幾萬分之一秒的速度把信件分到該去的方向。早年設計時,從未想到會有今天的規模,以致基礎瀏覽器全世界僅有十三個,散布各地….”
陸老先生,不要瞎扯蛋. 是那個豬頭IT顧問告訴你root server負責送信的
哈,說不定,可能是BIND 10.0的新功能…嘿…老先生,你知道什麼是BIND嗎 ?
WSIS與台灣
陸以正這一篇可能是抄襲的文章可能多少引起了大家對於WSIS的重視. 我對於抄襲的
這傢伙想必是電腦白痴
他大概把Outlook Express設定成一連線就自動收信
難怪他的webmail.hinet.net的信箱會空空如也
高官退休又出來亂寫文章投報—陸以正看不到的「置身『世』外」
陸以正在中時新聞的〔布希訪印巴台灣鮮少人知〕中寫著:〔…印度報紙拿他(註:指布希)此行與尼克森一九七二年大陸的破冰之旅相提並論;而上星期裏,台灣媒體報導的非常之少,又一次證明政府真是「置身『世』外」,說的是一套,做的卻是另一套…〕讓人覺得陸以正不知所云,好像又再搞抹黑了。
想一想,台灣媒體報導布希訪印度的新聞少,能用那種邏輯關係證明出政府是「置身『世』外」呢?莫非陸以正認為今日媒體還如同過去一樣,還是由政府一手控制的,只是政府的傳聲筒嗎?
過去台灣媒體由中國黨一手掌握著,資訊都要被過濾過,媒體報導的新聞是被控制的,所以媒體報導的東西是黨國政府只想給人民知道的東西,不想讓人民知道的東西,一律過濾掉,如同今日中國共產黨國政府對網路和媒體的控制一樣。台灣媒體的封閉狹窄格局是中國國民黨政府所造成的。
所以,〔布希訪印巴台灣鮮少人知〕一事若是發生在黨國時代,批評台灣政府是「置身『世』外」就說的通。只不過今日台灣媒體不報〔布希訪印巴〕是台灣政府去封鎖造成的嗎?顯然不是。
台灣媒體自主性高的情形是黨國時代所沒有的,罵總統搞藍色鬥爭,罔顧人民利益,被當成國家社會亂源第一名,還能處之如怡,不知羞恥的繼續胡搞,台灣政府即使依法做少許改革就被罵的狗血淋頭的,台灣媒體絕對不會受今日台灣政府的束縛,不報〔布希訪印巴〕是這些媒體的自主選擇,是這些媒體還活在黨國時代,「置身『世』外」的過失。
既然台灣媒體不報〔布希訪印巴〕是媒體的自主選擇結果,那如何拿媒體自己的過失來批評台灣政府是「置身『世』外」呢?
所以,陸以正批評台灣政府是〔只會關起門來做皇帝,對國際事務不聞不問。〕的說法,無疑是無中生有的抹黑,一場藍色鬥爭的口號而已。我們不會被黨國政客陸以正的鬥爭言論所欺騙,只不過,陸以正居然自己暴露出他的思想還活在黨國時代,無法進入民主世界的「置身『世』外」事實,這可是陸以正自己看不到的「置身『世』外」吧!
當年的網際網路治理(Internet Governance)議題,有很多人知道這個問題的重要性。去 WSIS 2003 Geneva phase one 主要是參加 IG 的會議,台灣至少有 TWNIC李組長、劉靜怡等。2005 年政府仍然有派代表團參加,兩次的代表團都是由資策會協助所組成。
這篇文章最大的問題,不在於理解錯誤,而是在於不知道相關脈絡,直接照抄原作者的論點,只一面倒地大罵美帝。殊不知在此議題上,台灣過去諸多努力正是因為過去 ICANN 的自由、非依國家為基礎的遊戲規則,才被肯定。
一點 comment,補充 PipperL 的重要文章。
比较了一下,感觉很吃力。原因是专业的词不是翻译的很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