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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社會責任到業餘專業

週六吃午飯前,我看到這篇 《【反省】當部落客變成神,我們應該膜拜她?-貴婦奈奈與花花觸法後。》。

雖然裡頭嘗試要呈現的,是貴婦奈奈因為宣稱保養品的療效而受罰,卻解讀為只要是分享/廣告文都要小心。作者Jade B. 說:

我知道,大部分的美妝部落客都是門外漢,包括我,我們沒有相關的專業背景,面對廠商一波波華麗無比的新聞稿,未必有能力判斷真偽尺度。但是,一旦開始寫,這就是一個社會責任,怎麼能用「我相信一個有品德的人」來打發所有的疑問?尤其這位有品德的人,能從我們的信任中得到利益。

我想到的是,李怡志大哥曾經在《過量的邏輯》迴響裡所提到的:

事實上,很多現場並沒有這樣的二段論。

大多是專家直接講某某東西含有什麼什麼、吃多了會如何如何,食用與病症之間的關係,大多是發稿單位自己講的,這樣新聞才會曝光,一氣呵成,中間沒有停頓。

電視台記者心機沒有那麼重,大多是人家講啥他就報啥。

有空親身去一趟記者會便知。

新聞記者沒有相關的專業背景,面對廠商一波波華麗無比的新聞稿,未必有能力判斷真偽尺度。但是,一旦開始寫,這就是一個社會責任。

這樣聽起來好像也蠻合理的。

如果再把廠商換成「專家智庫」、「國外研究單位」等等,也都說得通。

想一想,除了有機會求證到比較專業的專業,記者跟我們跟貴婦奈奈,其實沒有什麼太大優勢。

也因為有這樣的自省,我們這些業餘者、這些沒有相關的專業背景者,在下筆或是出聲者,往往要更加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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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its of the day

感冒了。

Cure of Flu (by PipperL)

查了一下 PDA 裡的記帳紀錄,上一次去因為感冒去醫生那兒報到是 325 天前,再度創下個人最佳紀錄。以過去每一季至少要感冒一次的我而言,這已經是莫大的勝利了。

但也可能是太久沒感冒,一發作起來威力驚人,好不容易開完一個冗長的會,一走出會議室都快站不住了,得手扶著牆壁慢慢挪到電梯口。準時下班後,趕緊到醫生那麼報到。拿了藥,吃了一包,倒頭就睡,晚上11點起來,再沖個熱水澡,再吃一包,再倒頭就睡,冒了一身汗,早上醒來氣力果然回復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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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促進法又來了

聽說繼「垃圾食品」要收健康捐之後,規劃中的健康促進法要在 傍晚時段 擬禁播垃圾食物廣告

衛生署將「健康促進法」立法列為今年施政重點,國民健康局局長邱淑媞指出,並將在此母法之下,訂定肥胖防治、慢性病防治、檳榔危害防制等管理辦法,減少誤導或有害的傳播,兒童被優先列為保護對象。

邱淑媞表示,歐美和韓國都已制定法規,針對垃圾食物的廣告以及媒體吸菸鏡頭加以規範,我國將比照辦理,並將訂定罰則,但細節尚在研議中。

韓國今年一月中宣布,將禁止垃圾食物廣告在傍晚五時至七時的電視時段播出,同時也不得在任何時段的兒童節目中播出。該項禁令涵蓋高糖、高鹽、高脂肪的食品,適用於漢堡、披薩、速食麵、巧克力及其他糖果和冰淇淋。

英國更早在二○○七年起,禁止在以十六歲以下的兒童為主要對象的節目或頻道播出高脂、高鹽、高糖食物或飲料廣告。

衛生署國健局日前公布去年度最新調查指出,深受小朋友喜歡的電視影集「海賊王」、「棋靈王」和「火影忍者」等當紅卡通出現吸菸鏡頭的頻率最高,偶像劇「波麗士大人」及電影「功夫灌籃」和「喜劇之王」出現的吸菸鏡頭亦名列前茅。許多研究已證實,兒童長期觀看媒體中的吸菸鏡頭,會顯著提高兒少染上菸癮的風險。

邱淑媞表示,英國、美國多數州就明令禁止卡通與兒童節目中出現吸菸鏡頭,違者將列為輔導級,只能在特定時段播放;印度的規定更嚴格,完全禁止電視或電影出現吸菸鏡頭。

消基會指出,很多孩童放學回家第一件事是先看卡通影片,若大量播映垃圾食品廣告,誘發孩子吃垃圾食物,長期下來有害身心,因此贊成限播垃圾食品及菸酒廣告,「另外像提神飲料廣告常在黃金時段密集播出,讓很多孩子誤以為一定要喝才有精神。」

裡頭提到:
1. 兒童節目及頻道中垃圾食物廣告及抽菸鏡頭會規範。
2. 垃圾食物廣告在傍晚電視時段會禁止 (英國韓國經驗)

這個世界已經有了十八禁的畫面,未來又多了五六禁…..

健康促進法作為一個母法 (脈絡可以參考之前做的功課)很好啊,只是跟治水一樣,用 promote 不要用圍堵,不要限縮到愈來愈多人的自由,以「保障大眾的自由」就好了。

會不會有一天,傍晚時段的節目裡,人人都穿著唐裝 (短褲脫鞋 Hip-Hop 迷你裙去死!)、說著純正的北京腔 (Hey! Yo! Dude 絕對聽不到)、不在走廊上跑跳、不上網、不打電動、不吃零食跟垃圾食物,在家在學校是個好小孩……


拍好屁的廣編稿

其實在一般的商業雜誌裡,常常藉著專訪或是特稿,來「進行一個置入性行銷的動作」。後來索性連記者採訪都免了,請廣告主供稿,雜誌報紙在角落加個「廣告部企劃製作」的小字就算盡了媒體的責任。

P1090409 (by PipperL)

繼上次《一顆廣告之心的最佳例証》之後,在讀雜誌時,我總是不由自主地把視線瞄到角落,去找找那一排小字,順便看看自己解讀的能力如何。往往,都不會讓自己失望。基本上,這類「廣編新聞」都有一些共通的特色,例如排版與前後頁的文章看起來不怎麼搭,而且在特意塞入大量文字假裝是新聞報導的情況之下,反而更容易露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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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捐在草案裡的哪兒?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要推動健康促進法的立法,裡頭所提到將針對「不健康的食物」課以「健康捐」,這新聞引起了我的注意。然而,在 How 的文章裡,有一個健康促進法草案的 word doc 連結,好奇的我,便下載看一下健康捐到底是怎樣課的。

結果,我失望了。

這個在國家政策網路智庫 所找到的健康促進法草案 (首頁會被轉到政府入口網 – 公共政策大家談,但是 google 可以直接搜尋到內容),看了一下,裡頭的 13 條,沒有任何一條是有提到健康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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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什麼健康促進法?

這個台灣,好奇怪。

政府為了「促進國民的健康」,「防治肥胖」,竟然要針對高熱量或高糖等「不健康」的產品,課徵「健康捐」

國民健康局表示,當前國人健康最大的威脅是慢性病,例如:癌症、心臟病、中風、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症、腎臟病等,而這些疾病的最重要成因,一是吸菸, 另一是與代謝有關的因素,包括不當飲食、缺乏運動及肥胖。吸菸的問題目前已有菸害防制法在規範,而肥胖的問題,仍待政府儘速提出有效的防治政策。

真的把肥胖當作一種威脅,要「防治」,好吧,過去常見的方式是宣導和鼓勵,現在竟然是要用處罰的方式,而且是利用稅捐的方式處罰購買/使用的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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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問馬,再救人

12/19 發生在花蓮,規模6.8 的地震。正在 Hola 逛到壁鐘區的我,見識到了滿牆的壁鐘一同搖晃震動的難忘場面,還聽到電扶梯那兒傳來驚叫 (好像有東西掉落在電扶梯上)。第一時間打了電話回家,打不通,第二件事,就是上推看看災情。

回來後,看到 @Jason0713 在地震中受困於電梯,然後靠 twitter 求救,推友幫忙打電話幫忙,最後得救。就像 @qing_wang 說的

不論是困在廁所或電梯, Twitter 又再度發揮救人的功用

這則推的確有潛力變成 2009 twitter 的經典推。

更有意思的是,@Jason0713 後續的抱怨,我也有類似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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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加辣的記者大人

可能新聞不夠辣,所以記者自己多加了一些,不小心加到超辣了….

不滿被炒! 女外叫20火鍋惡整老闆

自己加辣的記者大人 (by PipperL)

前面說:

熱呼呼的火鍋,在冷天中超搶手,但是老闆揮汗如雨工作,沒想到忙碌中卻又接到惡作劇訂單。火鍋店老闆:「我接的時候,他自稱阮小姐,說30分鐘後會來拿,點了10份微辣、5鍋中辣,還有5鍋不辣,還點高消費的餐點。」

後面說:

老闆說,可惡的是,她還點了超辣火鍋的特殊口味,不僅老闆費工費時,還不能轉賣給其他顧客,這樣的舉動讓業者揚言提告

從稿子來看,前面應該是引用老闆受訪的畫面,後面則是記者的話。只是到底是辣還是不辣,TVBS 的這位記者要不要重現案發現場,帶我們還原事實真相?


李家同又來噗浪了

我已經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引用的文字本身就已經說明了一切。

Afternoon (by PipperL)

自由電子報 即時新聞 – 李家同:微網誌純聊天 毫無意義

前暨南大學校長李家同認為,噗浪除了聊天外,毫無意義,「我想不到任何噗浪的好處」。

少數教師使用噗浪交作業或與學生拉近距離,李家同認為,平常網站上也可以交作業;噗浪是給同學聊天的,不值得花很多時間在噗浪。

李家同還說,不是不鼓勵學生上網,例如他很鼓勵學生上紐約時報網站或半島電視台網站等吸收資訊,但不要花那麼多時間上網聊天。

另外,我標題好像下錯了………..咦? 有嗎?


Portnoy SOLD OUT!

我不知道該用多少文字來敘述這一切,所以讓我打混,用有圖有真相這句話來蒙混過去吧。

just take-off (by PipperL)
早上,很準時地出發。新竹陰,天涼,攝氏16度,不穿外套走在路上不小心會感冒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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