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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終極邊疆BLOG &#187; 政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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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Let us keep on dreaming of a better world</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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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Twits of the day</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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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9 Feb 2010 07:38:06 +0000</pubDate>
		<dc:creator>PipperL</dc:creator>
				<category><![CDATA[政治]]></category>
		<category><![CDATA[記日]]></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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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中國]]></category>
		<category><![CDATA[廣告]]></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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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感冒了。 查了一下 PDA 裡的記帳紀錄，上一次去因為感冒去醫生那兒報到是 325 天前，再度創下個人最佳紀錄。以過去每一季至少要感冒一次的我而言，這已經是莫大的勝利了。 但也可能是太久沒感冒，一發作起來威力驚人，好不容易開完一個冗長的會，一走出會議室都快站不住了，得手扶著牆壁慢慢挪到電梯口。準時下班後，趕緊到醫生那麼報到。拿了藥，吃了一包，倒頭就睡，晚上11點起來，再沖個熱水澡，再吃一包，再倒頭就睡，冒了一身汗，早上醒來氣力果然回復不少。 剛收到的電費單裡，夾了張 ECFA 的廣告。雙方談了那麼久，藍綠、國會和媒體爭論了也很久，似乎還是你說你的，我做我的。這次收到的廣告，是政府在這項議題上，對我這個民眾最直接的溝通。 但是看完冊子，我又能了解什麼呢? 我能讀出「免關稅」三個字，但是除此之外，還有什麼呢? 還有口號： 一發：經濟ㄟ擱發 (只要大陸我零關稅經濟就會發?) 二不：大陸勞工不會來，農產不擴大開放 (這有在 ECFA 的範疇裡嗎?) 三原則：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 (國會之前不是監督不到嗎?) 看完之後，除了「對我方有重大利益的產品與服務項目，要求中國大陸對我方優先降稅及開放」之外，我們要付出什麼? 說帖裡完全沒告訴我們。 對未來的 ECFA 到底長什麼樣子，我依舊是不清不楚。]]></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class="tweetmeme_button" style="float: right; margin-left: 10px;">
			<a href="http://api.tweetmeme.com/share?url=http%3A%2F%2Fblog.serv.idv.tw%2F2010%2F02%2F09%2F1851%2F"><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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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div>
<p>感冒了。</p>
<p><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pipperl/4342388931/" title="Cure of Flu (by PipperL)"><img src="http://farm3.static.flickr.com/2703/4342388931_dec839267d.jpg" title="Cure of Flu (by PipperL)" alt="Cure of Flu (by PipperL)" height="333" width="500" /></a></p>
<p>查了一下 PDA 裡的記帳紀錄，上一次去因為感冒去醫生那兒報到是 325 天前，再度創下個人最佳紀錄。以過去每一季至少要感冒一次的我而言，這已經是莫大的勝利了。</p>
<p>但也可能是太久沒感冒，一發作起來威力驚人，好不容易開完一個冗長的會，一走出會議室都快站不住了，得手扶著牆壁慢慢挪到電梯口。準時下班後，趕緊到醫生那麼報到。拿了藥，吃了一包，倒頭就睡，晚上11點起來，再沖個熱水澡，再吃一包，再倒頭就睡，冒了一身汗，早上醒來氣力果然回復不少。</p>
<p><span id="more-1851"></span></p>
<p><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pipperl/4343062170/" title="EGFA in TaiPower's bill (by PipperL)"><img src="http://farm3.static.flickr.com/2530/4343062170_1c8f045eaf.jpg" title="EGFA in TaiPower's bill (by PipperL)" alt="EGFA in TaiPower's bill (by PipperL)" height="333" width="500" /></a></p>
<p>剛收到的電費單裡，夾了張 ECFA 的廣告。雙方談了那麼久，藍綠、國會和媒體爭論了也很久，似乎還是你說你的，我做我的。這次收到的廣告，是政府在這項議題上，對我這個民眾最直接的溝通。</p>
<p>但是看完冊子，我又能了解什麼呢?</p>
<p>我能讀出「免關稅」三個字，但是除此之外，還有什麼呢?</p>
<p>還有口號：</p>
<blockquote><p>一發：經濟ㄟ擱發 (只要大陸我零關稅經濟就會發?)<br />
二不：大陸勞工不會來，農產不擴大開放 (這有在 ECFA 的範疇裡嗎?)<br />
三原則：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 (國會之前不是監督不到嗎?)</p>
</blockquote>
<p>看完之後，除了「對我方有重大利益的產品與服務項目，要求中國大陸對我方優先降稅及開放」之外，我們要付出什麼? 說帖裡完全沒告訴我們。</p>
<p>對未來的 ECFA 到底長什麼樣子，我依舊是不清不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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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健康促進法又來了</title>
		<link>http://blog.serv.idv.tw/2010/01/28/1819/?utm_source=rss&amp;utm_medium=rss&amp;utm_campaign=health-law3</link>
		<comments>http://blog.serv.idv.tw/2010/01/28/1819/#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27 Jan 2010 23:51:31 +0000</pubDate>
		<dc:creator>PipperL</dc:creator>
				<category><![CDATA[政治]]></category>
		<category><![CDATA[健康促進法]]></category>
		<category><![CDATA[健康捐]]></category>
		<category><![CDATA[廣告]]></category>
		<category><![CDATA[立法]]></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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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聽說繼「垃圾食品」要收健康捐之後，規劃中的健康促進法要在 傍晚時段 擬禁播垃圾食物廣告： 衛生署將「健康促進法」立法列為今年施政重點，國民健康局局長邱淑媞指出，並將在此母法之下，訂定肥胖防治、慢性病防治、檳榔危害防制等管理辦法，減少誤導或有害的傳播，兒童被優先列為保護對象。 邱淑媞表示，歐美和韓國都已制定法規，針對垃圾食物的廣告以及媒體吸菸鏡頭加以規範，我國將比照辦理，並將訂定罰則，但細節尚在研議中。 韓國今年一月中宣布，將禁止垃圾食物廣告在傍晚五時至七時的電視時段播出，同時也不得在任何時段的兒童節目中播出。該項禁令涵蓋高糖、高鹽、高脂肪的食品，適用於漢堡、披薩、速食麵、巧克力及其他糖果和冰淇淋。 英國更早在二○○七年起，禁止在以十六歲以下的兒童為主要對象的節目或頻道播出高脂、高鹽、高糖食物或飲料廣告。 衛生署國健局日前公布去年度最新調查指出，深受小朋友喜歡的電視影集「海賊王」、「棋靈王」和「火影忍者」等當紅卡通出現吸菸鏡頭的頻率最高，偶像劇「波麗士大人」及電影「功夫灌籃」和「喜劇之王」出現的吸菸鏡頭亦名列前茅。許多研究已證實，兒童長期觀看媒體中的吸菸鏡頭，會顯著提高兒少染上菸癮的風險。 邱淑媞表示，英國、美國多數州就明令禁止卡通與兒童節目中出現吸菸鏡頭，違者將列為輔導級，只能在特定時段播放；印度的規定更嚴格，完全禁止電視或電影出現吸菸鏡頭。 消基會指出，很多孩童放學回家第一件事是先看卡通影片，若大量播映垃圾食品廣告，誘發孩子吃垃圾食物，長期下來有害身心，因此贊成限播垃圾食品及菸酒廣告，「另外像提神飲料廣告常在黃金時段密集播出，讓很多孩子誤以為一定要喝才有精神。」 裡頭提到： 1. 兒童節目及頻道中垃圾食物廣告及抽菸鏡頭會規範。 2. 垃圾食物廣告在傍晚電視時段會禁止 (英國韓國經驗) 這個世界已經有了十八禁的畫面，未來又多了五六禁&#8230;.. 健康促進法作為一個母法 (脈絡可以參考之前做的功課)很好啊，只是跟治水一樣，用 promote 不要用圍堵，不要限縮到愈來愈多人的自由，以「保障大眾的自由」就好了。 會不會有一天，傍晚時段的節目裡，人人都穿著唐裝 (短褲脫鞋 Hip-Hop 迷你裙去死!)、說著純正的北京腔 (Hey! Yo! Dude 絕對聽不到)、不在走廊上跑跳、不上網、不打電動、不吃零食跟垃圾食物，在家在學校是個好小孩&#8230;&#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class="tweetmeme_button" style="float: right; margin-left: 10px;">
			<a href="http://api.tweetmeme.com/share?url=http%3A%2F%2Fblog.serv.idv.tw%2F2010%2F01%2F28%2F1819%2F"><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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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div>
<p>聽說繼<a href="http://blog.serv.idv.tw/2009/12/23/1712/">「垃圾食品」要收健康捐</a>之後，規劃中的健康促進法要在 <a h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an/28/today-fo3.htm" title="自由電子報 - 傍晚時段 擬禁播垃圾食物廣告" target="_blank">傍晚時段 擬禁播垃圾食物廣告</a>：</p>
<blockquote><p>衛生署將「健康促進法」立法列為今年施政重點，國民健康局局長邱淑媞指出，並將在此母法之下，訂定肥胖防治、慢性病防治、檳榔危害防制等管理辦法，減少誤導或有害的傳播，兒童被優先列為保護對象。</p>
<p>邱淑媞表示，歐美和韓國都已制定法規，針對垃圾食物的廣告以及媒體吸菸鏡頭加以規範，我國將比照辦理，並將訂定罰則，但細節尚在研議中。</p>
<p>韓國今年一月中宣布，將禁止垃圾食物廣告在傍晚五時至七時的電視時段播出，同時也不得在任何時段的兒童節目中播出。該項禁令涵蓋高糖、高鹽、高脂肪的食品，適用於漢堡、披薩、速食麵、巧克力及其他糖果和冰淇淋。</p>
<p>英國更早在二○○七年起，禁止在以十六歲以下的兒童為主要對象的節目或頻道播出高脂、高鹽、高糖食物或飲料廣告。</p>
<p>衛生署國健局日前公布去年度最新調查指出，深受小朋友喜歡的電視影集「海賊王」、「棋靈王」和「火影忍者」等當紅卡通出現吸菸鏡頭的頻率最高，偶像劇「波麗士大人」及電影「功夫灌籃」和「喜劇之王」出現的吸菸鏡頭亦名列前茅。許多研究已證實，兒童長期觀看媒體中的吸菸鏡頭，會顯著提高兒少染上菸癮的風險。</p>
<p>邱淑媞表示，英國、美國多數州就明令禁止卡通與兒童節目中出現吸菸鏡頭，違者將列為輔導級，只能在特定時段播放；印度的規定更嚴格，完全禁止電視或電影出現吸菸鏡頭。</p>
<p>消基會指出，很多孩童放學回家第一件事是先看卡通影片，若大量播映垃圾食品廣告，誘發孩子吃垃圾食物，長期下來有害身心，因此贊成限播垃圾食品及菸酒廣告，「另外像提神飲料廣告常在黃金時段密集播出，讓很多孩子誤以為一定要喝才有精神。」</p></blockquote>
<p>裡頭提到：<br />
1. 兒童節目及頻道中垃圾食物廣告及抽菸鏡頭會規範。<br />
2. 垃圾食物廣告在傍晚電視時段會禁止 (英國韓國經驗)</p>
<p>這個世界已經有了十八禁的畫面，未來又多了五六禁&#8230;..</p>
<p>健康促進法作為一個母法 (脈絡可以參考<a href="http://blog.serv.idv.tw/2009/12/24/1720/">之前做的功課</a>)很好啊，只是跟治水一樣，用 promote 不要用圍堵，不要限縮到愈來愈多人的自由，以「保障大眾的自由」就好了。</p>
<p>會不會有一天，傍晚時段的節目裡，人人都穿著唐裝 (短褲脫鞋 Hip-Hop 迷你裙去死!)、說著純正的北京腔 (Hey! Yo! Dude 絕對聽不到)、不在走廊上跑跳、不上網、不打電動、不吃零食跟垃圾食物，在家在學校是個好小孩&#8230;&#823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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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健康捐在草案裡的哪兒?</title>
		<link>http://blog.serv.idv.tw/2009/12/24/1720/?utm_source=rss&amp;utm_medium=rss&amp;utm_campaign=health-law2</link>
		<comments>http://blog.serv.idv.tw/2009/12/24/1720/#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23 Dec 2009 16:53:56 +0000</pubDate>
		<dc:creator>PipperL</dc:creator>
				<category><![CDATA[政治]]></category>
		<category><![CDATA[健康促進法]]></category>
		<category><![CDATA[健康捐]]></category>
		<category><![CDATA[立法]]></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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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要推動健康促進法的立法，裡頭所提到將針對「不健康的食物」課以「健康捐」，這新聞引起了我的注意。然而，在 How 的文章裡，有一個健康促進法草案的 word doc 連結，好奇的我，便下載看一下健康捐到底是怎樣課的。 結果，我失望了。 這個在國家政策網路智庫 所找到的健康促進法草案 (首頁會被轉到政府入口網 &#8211; 公共政策大家談，但是 google 可以直接搜尋到內容)，看了一下，裡頭的 13 條，沒有任何一條是有提到健康捐的。 第一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用詞定義。 第三條：本法之主管機關。 第四條：國家之積極作為義務及行政機關間之協力。 第五條：健康促進政策之擬定。 第六條：全民健康促進之責任。 第七條：建立合作關係與建構健康支持環境。 第八條：適時提出建議以建立健康支持環境。 第九條：鼓勵及獎勵參與推動健康促進政策措施。 第十條：篩檢或檢查項目應符合之要件。 第十一條：健康調查之執行與個人自主權之保護。 第十二條：個人健康資訊之保護。 第十三條：施行日期。 仔細看了條文說明，裡頭還是以鼓勵及公眾衛生健康的服務為主，例如像第八條和 第九條： 第八條　主管機關發現有不利於國民健康促進之行為或生活型態，應適時將相關資訊公開或提出建議。 第九條&#160; 主管機關應鼓勵國民及公私立團體參與推動健康促進措施。 對於積極配合辦理者，得給予適當之補助或奬勵，補助與奬勵之對象、要件與方式，由各級政府另定之。 從這裡頭並沒有看到任何有關健康捐，或是可能導致健康捐的基本法。 不過仔細再一看，這個草案是 2006 年的版本 (95.10.20)。從全國法規資料庫和立法院的搜尋結果來看，在 &#8230; <a href="http://blog.serv.idv.tw/2009/12/24/1720/">Continue reading <span class="meta-nav">&#8594;</span></a>]]></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class="tweetmeme_button" style="float: right; margin-left: 10px;">
			<a href="http://api.tweetmeme.com/share?url=http%3A%2F%2Fblog.serv.idv.tw%2F2009%2F12%2F24%2F1720%2F"><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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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div>
<p>衛生署<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bhp.doh.gov.tw/BHPnet/Portal/">國民健康局</a>要推動<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bhp.doh.gov.tw/BHPnet/Portal/PressShow.aspx?No=200912210001">健康促進法的立法</a>，裡頭所提到將針對「不健康的食物」課以「健康捐」，這<a target="_blank" href="http://news.google.com.tw/news/search?um=1&amp;cf=all&amp;ned=tw&amp;hl=zh-TW&amp;q=%E5%81%A5%E5%BA%B7%E4%BF%83%E9%80%B2%E6%B3%95+%E8%8D%89%E6%A1%88">新聞</a>引起了<a href="http://blog.serv.idv.tw/2009/12/23/1712/">我的注意</a>。然而，在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howsdesign.com/blog/2009/12/21/879">How 的文章</a>裡，有一個<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google.com.tw/url?sa=t&amp;source=web&amp;ct=res&amp;cd=1&amp;ved=0CAcQFjAA&amp;url=http%3A%2F%2Fthinktank.nat.gov.tw%2Fpublic%2Fdata%2F00F04%2F71129404571.doc&amp;ei=I0gvS_-8FJGTkAWoqIT4CA&amp;usg=AFQjCNEmlxXFceI0PCigpohxu9tM585FOw&amp;sig2=lLZgcVR9FLWkPMX6110gqA">健康促進法草案的 word doc 連結</a>，好奇的我，便下載看一下健康捐到底是怎樣課的。</p>
<p>結果，我失望了。</p>
<p>這個在<a target="_blank" href="http://thinktank.nat.gov.tw">國家政策網路智庫</a> 所找到的<a target="_blank" href="http://thinktank.nat.gov.tw/public/data/00F04/71129404571.doc">健康促進法草案</a> (首頁會被轉到<a href="http://thinktank.www.gov.tw/" title="政府入口網 - 公共政策大家談" target="_blank">政府入口網 &#8211; 公共政策大家談</a>，但是 google 可以直接搜尋到內容)，看了一下，裡頭的 13 條，沒有任何一條是有提到健康捐的。</p>
<p><span id="more-1720"></span></p>
<blockquote><p>第一條：立法目的。<br />
第二條：用詞定義。<br />
第三條：本法之主管機關。<br />
第四條：國家之積極作為義務及行政機關間之協力。<br />
第五條：健康促進政策之擬定。<br />
第六條：全民健康促進之責任。<br />
第七條：建立合作關係與建構健康支持環境。<br />
第八條：適時提出建議以建立健康支持環境。<br />
第九條：鼓勵及獎勵參與推動健康促進政策措施。<br />
第十條：篩檢或檢查項目應符合之要件。<br />
第十一條：健康調查之執行與個人自主權之保護。<br />
第十二條：個人健康資訊之保護。<br />
第十三條：施行日期。</p></blockquote>
<p>仔細看了條文說明，裡頭還是以鼓勵及公眾衛生健康的服務為主，例如像第八條和 第九條：</p>
<blockquote><p>第八條　主管機關發現有不利於國民健康促進之行為或生活型態，應適時將相關資訊公開或提出建議。
</p></blockquote>
<blockquote><p>第九條&nbsp; 主管機關應鼓勵國民及公私立團體參與推動健康促進措施。<br />
對於積極配合辦理者，得給予適當之補助或奬勵，補助與奬勵之對象、要件與方式，由各級政府另定之。
</p></blockquote>
<p>從這裡頭並沒有看到任何有關健康捐，或是可能導致健康捐的基本法。</p>
<p>不過仔細再一看，這個草案是 2006 年的版本 (95.10.20)。從<a target="_blank" href="http://law.moj.gov.tw/">全國法規資料庫</a>和<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ly.gov.tw/">立法院</a>的搜尋結果來看，在 95/5/18 的<a target="_blank" href="http://lci.ly.gov.tw/lcew/ldad000.jsp?irKey=%E5%81%A5%E5%BA%B7%E4%BF%83%E9%80%B2%E6%B3%95&amp;htmlType=communique&amp;fileName=communique/final/html/95/31/LCIDC01_953101_00014.htm">第6屆第3會期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a>，已經有國民健康促進法的打算。然而從當時的紀錄，此立法當時主要的目的，是不要針對單一器官的健康促進 (例如視力保健法、口腔保健法) 立法，而合起來制定一套通盤的健康基本法。當時的時間表，是需要一年的時間，來進行法案的推動和審查。不過從現在來看，這基本法似乎被擱置了，而先推動新．菸害防治法。</p>
<p>在過了 3 年之後，這個「健康促進法」草案再被<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bhp.doh.gov.tw/BHPNET/Portal/PressShow.aspx?No=200912210001">行政院衛生署提起</a>，新的草案會長什麼樣子，可能要<a target="_blank" href="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176496/IssueID/20091221">等到明年年中</a>，草案送到行政院時才會知道了。</p>
<p>對了，在搜尋的過程之中，有看到<a href="http://www.google.com.tw/search?q=%E5%9C%8B%E6%B0%91%E7%87%9F%E9%A4%8A%E6%B3%95%E8%8D%89%E6%A1%88&amp;ie=utf-8&amp;oe=utf-8&amp;aq=t&amp;rls=org.mozilla:zh-TW:official&amp;client=firefox-a" title="國民營養法草案 - Google 搜尋" target="_blank">國民營養法草案</a>的說明，裡頭的<a target="_blank" href="http://eip.industry.org.tw/Upload/Post_Post/8018/0980400597-1.doc">第二十條說明</a>裡倒是有提到：</p>
<blockquote><p>三、&nbsp;&nbsp;&nbsp; 美國紐約州於2009-2010之執行預算中擬徵18%之含糖飲料稅，將以價格來降低民眾尤其是18歲以下之青少年購買含糖飲料之意圖。<br />
四、&nbsp;&nbsp;&nbsp; 然於國內尚無成熟之環境以課「含糖飲料稅」，惟可建置可供民眾選擇之健康飲食環境。<br />
五、另基於企業社會責任模式之觀點，企業應將企業社會責任的考慮融入其企業決策過程中，一方面追求合理的利潤，一方面善盡其對社會的責任。
</p></blockquote>
<p>這也是也是立法構想來源之一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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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這是什麼健康促進法?</title>
		<link>http://blog.serv.idv.tw/2009/12/23/1712/?utm_source=rss&amp;utm_medium=rss&amp;utm_campaign=health-law</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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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2 Dec 2009 16:12:41 +0000</pubDate>
		<dc:creator>PipperL</dc:creator>
				<category><![CDATA[政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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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立法]]></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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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這個台灣，好奇怪。 政府為了「促進國民的健康」，「防治肥胖」，竟然要針對高熱量或高糖等「不健康」的產品，課徵「健康捐」： 國民健康局表示，當前國人健康最大的威脅是慢性病，例如：癌症、心臟病、中風、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症、腎臟病等，而這些疾病的最重要成因，一是吸菸， 另一是與代謝有關的因素，包括不當飲食、缺乏運動及肥胖。吸菸的問題目前已有菸害防制法在規範，而肥胖的問題，仍待政府儘速提出有效的防治政策。 真的把肥胖當作一種威脅，要「防治」，好吧，過去常見的方式是宣導和鼓勵，現在竟然是要用處罰的方式，而且是利用稅捐的方式處罰購買/使用的消費者： 因此，國民健康局將此納入規劃的重點中，在健康促進法規定授權政府對不健康的產品課健康捐、對不健康的業者課健康稅。在法案通過後，將可先針對影響層面 廣、可行性較高的包裝食品著手，因為這類產品有清楚標示、固定規格與定價，且銷售量很大。至於散裝食品及路邊攤等，由於執法較困難、可行性較低，因此，短 期內將不列為優先實施項目。 什麼時候，這種非關公眾利益的事，要政府插手來管了? 之前新菸害防治法推行的時候，在個人自由與公眾利益權衡之間，已經激起過一番爭辯。即便我個人支持個人的自由不該被如此的限縮，然而站在「公共衛生」的立場，贊成者仍有立論及反擊之點。 那今天的「健康捐」，又關公眾健康什麼事呢? 個人對食物的喜好，是否應該被懲罰呢? 不健康的食物，又需要如此「防治」嗎? 要不要乾脆用審查制度，「不健康」的食品禁止上市? 再上綱一點，胖、還是不胖、健康、或是不健康，要怎麼「規範」呢? 今天懲罰了導致不健康的食物，明天是不是要懲罰導致不健康的行為? 電梯的業者是不是該課健康捐? 晚上10點之後還在路上趴趴走不回家享受健康的睡眠是不是該課健康捐? 繼續上綱下去，像 How 所說的「美麗促進法」遲早會出現： 既然去年在電視上竟然鐵口直斷，那現在再來預言一下看會不會中。 不久的將來，台灣將訂立《美麗促進法》，針對太醜陋的人事物課稅，所得將用來補助民間美麗促進團體，或協助文化產業。一方面可降低國民看到太醜的人 事物而衍生各種疾病的風險，另一方面又可匡助產業，提振整形醫療的發展，鞏固台灣立足世界科技領導者的角色。拼經濟的同時，還能再創世界第一。 其他更延伸的想法，可見 wenli 的《不健康、非國民！》 生活在「這種自由」的社會，恐怕才像蔡志浩老師所說的，不健康。]]></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class="tweetmeme_button" style="float: right; margin-left: 10px;">
			<a href="http://api.tweetmeme.com/share?url=http%3A%2F%2Fblog.serv.idv.tw%2F2009%2F12%2F23%2F1712%2F"><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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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div>
<p>這個台灣，好奇怪。</p>
<p><a href="http://blog.serv.idv.tw/wp-content/uploads/2009/12/2009-12-22_200059.jpg"><img src="http://blog.serv.idv.tw/wp-content/uploads/2009/12/2009-12-22_200059.jpg" alt="" title="2009-12-22_200059" width="600" height="484"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1713" /></a></p>
<p>政府為了「促進國民的健康」，「防治肥胖」，竟然要<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bhp.doh.gov.tw/BHPnet/Portal/PressShow.aspx?No=200912210001">針對高熱量或高糖等「不健康」的產品，課徵「健康捐」</a>：</p>
<blockquote><p>國民健康局表示，當前國人健康最大的威脅是慢性病，例如：癌症、心臟病、中風、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症、腎臟病等，而這些疾病的最重要成因，一是吸菸， 另一是與代謝有關的因素，包括不當飲食、缺乏運動及肥胖。吸菸的問題目前已有菸害防制法在規範，而肥胖的問題，仍待政府儘速提出有效的防治政策。
</p></blockquote>
<p>真的把肥胖當作一種威脅，要「防治」，好吧，過去常見的方式是宣導和鼓勵，現在竟然是要用處罰的方式，而且是利用稅捐的方式處罰購買/使用的消費者：</p>
<p><span id="more-1712"></span></p>
<blockquote><p>因此，國民健康局將此納入規劃的重點中，在健康促進法規定授權政府對不健康的產品課健康捐、對不健康的業者課健康稅。在法案通過後，將可先針對影響層面 廣、可行性較高的包裝食品著手，因為這類產品有清楚標示、固定規格與定價，且銷售量很大。至於散裝食品及路邊攤等，由於執法較困難、可行性較低，因此，短 期內將不列為優先實施項目。
</p></blockquote>
<p>什麼時候，這種非關公眾利益的事，要政府插手來管了? 之前新菸害防治法推行的時候，在個人自由與公眾利益權衡之間，已經激起過一番爭辯。即便我個人支持個人的自由不該被如此的限縮，然而站在「公共衛生」的立場，贊成者仍有立論及反擊之點。</p>
<p>那今天的「健康捐」，又關公眾健康什麼事呢?</p>
<p>個人對食物的喜好，是否應該被懲罰呢? 不健康的食物，又需要如此「防治」嗎? 要不要乾脆用審查制度，「不健康」的食品禁止上市?</p>
<p>再上綱一點，胖、還是不胖、健康、或是不健康，要怎麼「規範」呢? 今天懲罰了導致不健康的食物，明天是不是要懲罰導致不健康的行為? 電梯的業者是不是該課健康捐? 晚上10點之後還在路上趴趴走不回家享受健康的睡眠是不是該課健康捐?</p>
<p>繼續上綱下去，像<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howsdesign.com/blog/2009/12/21/879"> How 所說的「美麗促進法</a>」遲早會出現：</p>
<blockquote><p>既然去年在電視上竟然鐵口直斷，那現在再來預言一下看會不會中。</p>
<p>不久的將來，台灣將訂立《美麗促進法》，針對太醜陋的人事物課稅，所得將用來補助民間美麗促進團體，或協助文化產業。一方面可降低國民看到太醜的人 事物而衍生各種疾病的風險，另一方面又可匡助產業，提振整形醫療的發展，鞏固台灣立足世界科技領導者的角色。拼經濟的同時，還能再創世界第一。</p>
</blockquote>
<p>其他更延伸的想法，可見 wenli 的《<a href="http://sdkfz251.blogspot.com/2009/12/mod.html" title="廢業夫妻成長日記: 不健康、非國民！" target="_blank">不健康、非國民！</a>》</p>
<p>生活在「這種自由」的社會，恐怕才像<a target="_blank" href="http://taiwan.chtsai.org/2009/12/21/bujiankang_cujin_fa/">蔡志浩老師所說的，不健康</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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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對中科四期的小小想法</title>
		<link>http://blog.serv.idv.tw/2009/11/12/1621/?utm_source=rss&amp;utm_medium=rss&amp;utm_campaign=taichung-science-park-issue</link>
		<comments>http://blog.serv.idv.tw/2009/11/12/1621/#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12 Nov 2009 15:26:01 +0000</pubDate>
		<dc:creator>PipperL</dc:creator>
				<category><![CDATA[政治]]></category>
		<category><![CDATA[中科四期]]></category>
		<category><![CDATA[企業責任]]></category>
		<category><![CDATA[友達]]></category>
		<category><![CDATA[彰化二林]]></category>
		<category><![CDATA[環保]]></category>
		<category><![CDATA[產業]]></category>
		<category><![CDATA[社會運動]]></category>
		<category><![CDATA[科學園區]]></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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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有時候，與其站出來當矛或是盾，我寧願扮演盾後面那座土牆~~」 對 Portnoy 近來的《簡單來說，就是友達跟卓伯源》、《友達，你媽叫你回家吃飯！》、《友達他媽的縣長卓伯源、行政院長、與友達的三角關係》(Portnoy 還說接下來這陣子會每日一篇，天啊!) 等文章，我個人並不欣賞這麼激烈的手法，也擔心他這麼做所會帶來的副作用或是後果。然而，對於他所不滿的中科四期被強行通過，只為了彰化縣長卓伯源要拿來當作「政績」的科學園區，以及傳說中要投入4000億的友達十代廠，我認同他的看法。 我不認為，所謂的十代廠，對友達競爭力、對LCD產業的健康、對台灣的國際競爭力，有立竿見影的功效。我們已經看到DRAM和面板產業在2008金融危機中所遭受到的慘痛教訓，我們已經看到之前面板產業因為擴產、減產所造成的價格(和獲利)波動，我們也看到更大世代的面板廠，其邊際效益已經不如以往，我們更看到在中國競相建設8代廠後，對於全世界產能過剩的衝擊。與其繼續大世代面版的軍備競爭，嘗試在這個日經日漸飽和的產業中，從產能、出貨和市占率中壓倒對手，台灣的面板廠應該要改變策略，朝向附加價值和新事業的佈局。而從友達這一年來在LED、Solar、OLED、及電子書的動作來看，十代廠，對友達而言，對面板業而言，似乎不是那麼地可口了。 可是彰化縣長卓伯源似乎看不到，他看到的是一塊科學園區在自己土地上落腳，所帶來「預估」的 1.2兆投資額，所創造「號稱」 9200 億的年營業額，所「期待」帶來的就業機會。那麼原來在那塊土地上的農業呢? 其他的機會成本呢? 對水資源利用和廢水排放的衝擊呢? 我不認為這些副作用「完全不可避免」，也不認為園區所帶來的利益「只有一點點」，我相信在彰化縣當地和其他鄰近居民中，有反對園區這麼粗糙地進駐的人，也有張開雙手等著擁抱園區的人。不過從排放廢水要排到濁水溪還是舊濁水溪，要從多下游的點排放，要不要海洋放流，如何為現在的台灣和未來的地球考量，決策和面對質疑的態度，政府實在是做得不好。像在影片中環評委員陳光祖對政府官員所說的： 我知道這是一個重大建設，其實我也不是反對這個建設，只是說你們在做這個過程，要做得讓人家放心嘛。 至於新的科學園區現在對台灣是不是還那麼必要，台灣如果不靠這個，又要靠什麼? 這問題我還沒有肯定的答案。我想我好一陣子也不會有肯定的答案。 另外，我是否能問問，友達的聲音在哪裡? 我聽到中科管理局、看到環評委員、水利署、國科會、行政院的發言，看到居民、農民和環保聯盟人士的動作和立場，但是友達對中科四期爭議的聲音和立場呢? Chyng 有沒有興趣去訪問一下友達的看法?]]></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class="tweetmeme_button" style="float: right; margin-left: 10px;">
			<a href="http://api.tweetmeme.com/share?url=http%3A%2F%2Fblog.serv.idv.tw%2F2009%2F11%2F12%2F1621%2F"><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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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div>
<p><i>「有時候，與其站出來當矛或是盾，我寧願扮演盾後面那座土牆~~」</i></p>
<p>對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bigsound.org/portnoy/">Portnoy </a>近來的《<a href="http://www.bigsound.org/portnoy/weblog/006863.html" title="簡單來說，就是友達跟卓伯源 - 龜趣來嘻" target="_blank">簡單來說，就是友達跟卓伯源</a>》、《<a href="http://www.bigsound.org/portnoy/weblog/006864.html" title="友達，你媽叫你回家吃飯！ - 龜趣來嘻" target="_blank">友達，你媽叫你回家吃飯！</a>》、《<a href="http://www.bigsound.org/portnoy/weblog/006865.html" title="友達他媽的縣長卓伯源、行政院長、與友達的三角關係 - 龜趣來嘻" target="_blank">友達他媽的縣長卓伯源、行政院長、與友達的三角關係</a>》(Portnoy 還說接下來這陣子會每日一篇，天啊!) 等文章，我個人並不欣賞這麼激烈的手法，也擔心他這麼做所會帶來的副作用或是後果。然而，對於他所不滿的中科四期被強行通過，只為了彰化縣長卓伯源要拿來當作「政績」的科學園區，以及傳說中要投入4000億的友達十代廠，我認同他的看法。</p>
<p><span id="more-1621"></span></p>
<p>我不認為，所謂的十代廠，對友達競爭力、對LCD產業的健康、對台灣的國際競爭力，有立竿見影的功效。我們已經看到DRAM和面板產業在2008金融危機中所遭受到的慘痛教訓，我們已經看到之前面板產業因為擴產、減產所造成的價格(和獲利)波動，我們也看到更大世代的面板廠，其邊際效益已經不如以往，我們更看到在中國競相建設8代廠後，對於全世界產能過剩的衝擊。與其繼續大世代面版的軍備競爭，嘗試在這個日經日漸飽和的產業中，從產能、出貨和市占率中壓倒對手，台灣的面板廠應該要改變策略，朝向附加價值和新事業的佈局。而從友達這一年來在LED、Solar、OLED、及電子書的動作來看，十代廠，對友達而言，對面板業而言，似乎不是那麼地可口了。</p>
<p>可是彰化縣長卓伯源似乎看不到，他看到的是一塊科學園區在自己土地上落腳，所帶來「預估」的 1.2兆投資額，所創造「號稱」 9200 億的年營業額，所「期待」帶來的就業機會。那麼原來在那塊土地上的農業呢? 其他的機會成本呢? 對水資源利用和廢水排放的衝擊呢? </p>
<div class="youtube-video"><object height="344" width="425"><param name="movie" value="http://www.youtube.com/v/AuqprRY4_Xw&amp;color1=0xb1b1b1&amp;color2=0xcfcfcf&amp;hl=zh_TW&amp;feature=player_embedded&amp;fs=1"><param name="allowFullScreen" value="true"><param name="allowScriptAccess" value="always"><embed src="http://www.youtube.com/v/AuqprRY4_Xw&amp;color1=0xb1b1b1&amp;color2=0xcfcfcf&amp;hl=zh_TW&amp;feature=player_embedded&amp;fs=1"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 height="344" width="425"></embed></object></div>
<p>我不認為這些副作用「完全不可避免」，也不認為園區所帶來的利益「只有一點點」，我相信在彰化縣當地和其他鄰近居民中，有反對園區這麼粗糙地進駐的人，也有張開雙手等著擁抱園區的人。不過從排放廢水要排到濁水溪還是舊濁水溪，要從多下游的點排放，要不要海洋放流，如何為現在的台灣和未來的地球考量，決策和面對質疑的態度，政府實在是做得不好。像在影片中環評委員陳光祖對政府官員所說的：</p>
<blockquote><p>我知道這是一個重大建設，其實我也不是反對這個建設，只是說你們在做這個過程，要做得讓人家放心嘛。</p></blockquote>
<div class="youtube-video"><object height="344" width="425"><param name="movie" value="http://www.youtube.com/v/KZ-55W6qT5M&amp;color1=0xb1b1b1&amp;color2=0xcfcfcf&amp;hl=zh_TW&amp;feature=player_embedded&amp;fs=1"><param name="allowFullScreen" value="true"><param name="allowScriptAccess" value="always"><embed src="http://www.youtube.com/v/KZ-55W6qT5M&amp;color1=0xb1b1b1&amp;color2=0xcfcfcf&amp;hl=zh_TW&amp;feature=player_embedded&amp;fs=1"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 height="344" width="425"></embed></object></div>
<p>至於新的科學園區現在對台灣是不是還那麼必要，台灣如果不靠這個，又要靠什麼? 這問題我還沒有肯定的答案。我想我好一陣子也不會有肯定的答案。</p>
<p>另外，我是否能問問，友達的聲音在哪裡? 我聽到中科管理局、看到環評委員、水利署、國科會、行政院的發言，看到居民、農民和環保聯盟人士的動作和立場，但是友達對中科四期爭議的聲音和立場呢? <a href="http://gaea-choas.blogspot.com" target="_blank">Chyng </a>有沒有興趣去訪問一下友達的看法?</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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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莫拉克災後政府作為的思考</title>
		<link>http://blog.serv.idv.tw/2009/08/16/1486/?utm_source=rss&amp;utm_medium=rss&amp;utm_campaign=morakot</link>
		<comments>http://blog.serv.idv.tw/2009/08/16/1486/#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16 Aug 2009 09:22:31 +0000</pubDate>
		<dc:creator>PipperL</dc:creator>
				<category><![CDATA[政治]]></category>
		<category><![CDATA[劉兆玄]]></category>
		<category><![CDATA[危機處理]]></category>
		<category><![CDATA[災難]]></category>
		<category><![CDATA[莫拉克]]></category>
		<category><![CDATA[記者]]></category>
		<category><![CDATA[馬英九]]></category>
		<category><![CDATA[黑天鵝效應]]></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serv.idv.tw/?p=1486</guid>
		<description><![CDATA[對於這次的莫拉克颱風災情相關報導，我有看，但是看得不多。第一時間不看，是不想看到電視台的記者，在新聞報導時用那誇張且煽情的語氣，消費那些災民的苦痛。我寧願用比較沒血沒眼淚的方式，直接看數字，在網路上的救災資訊裡，在推特上一堆被 retweet 的訊息裡，試著讓自己在這些訊息洪流中站穩。然而，且每天固定會打開一至兩次的電視新聞裡，我還是必須面對那些慘痛的畫面，必須聽著災民的呼喊。這時，我真的慶幸，我不必像馬英九那樣，說「你不是已經見到我了嗎?」。 是的，風災過去一個星期了，現在新聞的焦點，慢慢地從風災的慘痛，轉換為責任的歸究。現在執政的政府，當然有最大的責任，要在救災的同時，去處理許許多多來自於人民的抱怨。也因為那些人民正在傷心時、正在激動處、正在氣頭上，政府在處理這些災民的情緒時，就必須更加柔軟，更加小心，才不會拿油救火，愈加愈旺。這次八八水災後，總統馬英九和行政院長劉兆玄的一些談話、行動、或反應，會被拿出來檢視、批評，我想最主要的就是沒有真正做到嘴巴上所說的苦民所苦。 扣掉一些災民情急之下所爆發的一些衝突，身為去勘災、去視察、去慰問的政治人物，他們的同理心恐怕還要再多上幾堂課。不然當馬英九說出「是因為居民沒有理解到這次風災有多嚴重，所以才不撒離」時，聽眾會想，「這不是廢話嗎? 這是把責任推回人民身上嗎?」我相信，這次的災害程度超越人民的預期、超越政府的預期、也超越中央氣象局的預期的 (所以氣象局真的很可憐，一開始還被批)。說是人民沒有理解到這次風災會有這麼嚴重，那政府有理解到這次風災有多嚴重嗎? 既然沒人預期的到，那麼與其說出「這是因為居民沒有預料到」的話然後被批得狗血淋頭，還不如先把責任攬回自己身上(說「沒有人能預料到這次的嚴重性，然而我們正全力&#8230;」這種官腔還比較中肯)；如果連責任都不想扛起來，那麼至少也不要說出這種讓人民聽了會更火大的話嘛! 還有當劉兆玄說出「民怨救災速度慢！我的評價是『很快』」時，也是很類似的道理。要知道，你做得再這麼快，再怎麼好，一定還是會有人不滿意，嫌你慢，嫌你做得不夠好。然而今天我們來看這次政府救災的反應，要說是這次的災害超越預期也可以，要說是國軍的人數已經削減而調不出那麼多兵力來支援也可以，要說是各單位配合出動的機制因為法令的規範而更加「制度化」(官僚殺人是可以被檢討的)，不管是多少的「原因」，這次的救災速度，「結果」就是比九二一慢。身為政府官員，不把我剛才講的那些可能原因拿出來推卸責任的話就是拿到基本分 (那些原因可以等到事後內部的檢討和修法時再拿出來談)。基本分沒拿到就算了，還再加把油上去說「我的評價是很快!」這種反應真是&#8230;&#8230; 前陣子看完黑天鵝效應之後，我覺得這次莫拉克的災情就是一個黑天鵝事件。回顧颱風來的時候，誰會料想得到這次的災難如此嚴重? 因為沒人預期的到，所以我根本不怪氣象局。如果氣象局預測得到，這樣子事件是不是就不會發生了? 如果居民有撒離，這樣子的傷亡是不是就不會發生了? 如果水土保持當初有做好，或是居民根本不在那麼定居，或是越域引水工程不做到那邊去，那麼傷亡是不是就不會發生了? 我們當然可以舉出許許多多的如果，也可以在事後針對這些許許多多的如果做出檢討，嘗試找尋改善或是預防之道。然而，就因為是黑天鵝事件，所以重點根本不在預不預期得到，而是在發生了之後如何應變處理。在這個情況之下，政府說了什麼、做了什麼，反倒是最重要的。 今天的救災，已經不是單純的「政府派人手去搶救災民、去協助災民重建家園」這麼簡單。這是一個表現的機會，是一場秀。你不但要處理事，也要處理資訊的流通。災民不只是需要被救，他們自己、親屬、家人、朋友也需要了解災區的狀況，需要知道外面怎麼樣了，需要知道政府的下一步是什麼；就連一般的民眾，在台北看完電影逛完街之後回家打開電視看到南部的慘狀，也會想問「政府到底做了什麼，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到底在幹嘛? 我能夠做些什麼?」 這些資訊，流通了嗎? 而在災情比較穩定之後，有的比較早清醒過來的人，會問「為什麼會這樣? 是不是政府做得不夠多? 是不是誰做錯了什麼?」 更務實的人，會問「我們下一步該怎麼辦? 未來政府要怎麼安置我們? 我們的未來在哪裡?」災後重建時，這些問號會排山倒海，在媒體之力的助燃之下湧向政府。政府處理的好，也許還能夠把負分扭轉成正分，如果政府連這個表現的機會都不好好把握，那麼在這次的災難之中，就沒有人真正「得利」了。]]></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class="tweetmeme_button" style="float: right; margin-left: 10px;">
			<a href="http://api.tweetmeme.com/share?url=http%3A%2F%2Fblog.serv.idv.tw%2F2009%2F08%2F16%2F1486%2F"><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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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div>
<p>對於這次的<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google.com.tw/intl/zh-TW/landing/morakot/">莫拉克颱風災情相關報導</a>，我有看，但是看得不多。第一時間不看，是不想看到電視台的記者，在新聞報導時用那誇張且煽情的語氣，消費那些災民的苦痛。我寧願用比較沒血沒眼淚的方式，直接看數字，在<a target="_blank" href="http://typhoon.adct.org.tw/">網路上的救災資訊</a>裡，在推特上一堆被 retweet 的訊息裡，試著讓自己在這些訊息洪流中站穩。然而，且每天固定會打開一至兩次的電視新聞裡，我還是必須面對那些慘痛的畫面，必須聽著災民的呼喊。這時，我真的慶幸，我不必像馬英九那樣，<a target="_blank" href="http://evilcapitalismheroes.blogspot.com/2009/08/blog-post_11.html">說「你不是已經見到我了嗎?」</a>。</p>
<p><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pipperl/3757050401/" title="Freedom! (by PipperL)"><im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425/3757050401_af28e8f462.jpg" title="Freedom! (by PipperL)" alt="Freedom! (by PipperL)" width="375" height="500" /></a></p>
<p>是的，風災過去一個星期了，現在新聞的焦點，慢慢地從風災的慘痛，轉換為責任的歸究。現在執政的政府，當然有最大的責任，要在救災的同時，去處理許許多多來自於人民的抱怨。也因為那些人民正在傷心時、正在激動處、正在氣頭上，政府在處理這些災民的情緒時，就必須更加柔軟，更加小心，才不會拿油救火，愈加愈旺。這次八八水災後，總統馬英九和行政院長劉兆玄的一些談話、行動、或反應，<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wretch.cc/blog/backspace393/12817349">會被拿出來檢視、批評</a>，我想最主要的就是沒有真正做到嘴巴上所說的苦民所苦。</p>
<p><span id="more-1486"></span></p>
<p>扣掉一些災民情急之下所爆發的一些衝突，身為去勘災、去視察、去慰問的政治人物，他們的同理心恐怕還要再多上幾堂課。不然當馬英九<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youtube.com/watch?v=R0hD61xpuFU&amp;feature=video_response">說出「是因為居民沒有理解到這次風災有多嚴重，所以才不撒離」</a>時，聽眾會想，「這不是廢話嗎? 這是把責任推回人民身上嗎?」我相信，這次的災害程度超越人民的預期、超越政府的預期、也超越中央氣象局的預期的 (所以氣象局真的很可憐，一開始還被批)。說是人民沒有理解到這次風災會有這麼嚴重，那政府有理解到這次風災有多嚴重嗎? 既然沒人預期的到，那麼與其說出「這是因為居民沒有預料到」的話然後被批得狗血淋頭，還不如先把責任攬回自己身上(說「沒有人能預料到這次的嚴重性，然而我們正全力&#8230;」這種官腔還比較中肯)；如果連責任都不想扛起來，那麼至少也不要說出這種讓人民聽了會更火大的話嘛!</p>
<p>還有當劉兆玄<a target="_blank" href="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WS1/5074232.shtml">說出「民怨救災速度慢！我的評價是『很快』」</a>時，也是很類似的道理。要知道，你做得再這麼快，再怎麼好，一定還是會有人不滿意，嫌你慢，嫌你做得不夠好。然而今天我們來看這次政府救災的反應，要說是這次的災害超越預期也可以，要說是國軍的人數已經削減而調不出那麼多兵力來支援也可以，要說是各單位配合出動的機制因為法令的規範而更加「制度化」(官僚殺人是可以被檢討的)，不管是多少的「原因」，這次的救災速度，「結果」就是比九二一慢。身為政府官員，不把我剛才講的那些可能原因拿出來推卸責任的話就是拿到基本分 (那些原因可以等到事後內部的檢討和修法時再拿出來談)。基本分沒拿到就算了，還再加把油上去說「我的評價是很快!」這種反應真是&#8230;&#8230;</p>
<p>前陣子<a href="http://blog.serv.idv.tw/2009/08/08/1472/">看完黑天鵝效應</a>之後，我覺得這次莫拉克的災情就是一個黑天鵝事件。回顧颱風來的時候，誰會料想得到這次的災難如此嚴重? 因為沒人預期的到，所以我根本不怪氣象局。如果氣象局預測得到，這樣子事件是不是就不會發生了? 如果居民有撒離，這樣子的傷亡是不是就不會發生了? 如果水土保持當初有做好，或是居民根本不在那麼定居，或是越域引水工程不做到那邊去，那麼傷亡是不是就不會發生了? 我們當然可以舉出許許多多的如果，也可以<b>在事後</b>針對這些許許多多的如果做出檢討，嘗試找尋改善或是預防之道。然而，就因為是黑天鵝事件，所以重點根本不在預不預期得到，而是<b>在發生了之後如何應變處理</b>。在這個情況之下，政府說了什麼、做了什麼，反倒是最重要的。</p>
<p>今天的救災，已經不是單純的「政府派人手去搶救災民、去協助災民重建家園」這麼簡單。這是一個表現的機會，是一場秀。你不但要處理事，也要處理資訊的流通。災民不只是需要被救，他們自己、親屬、家人、朋友也需要了解災區的狀況，需要知道外面怎麼樣了，需要知道政府的下一步是什麼；就連一般的民眾，在台北看完電影逛完街之後回家打開電視看到南部的慘狀，也會想問「政府到底做了什麼，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到底在幹嘛? 我能夠做些什麼?」 這些資訊，流通了嗎? 而在災情比較穩定之後，有的比較早清醒過來的人，會問「為什麼會這樣? 是不是政府做得不夠多? 是不是誰做錯了什麼?」 更務實的人，會問「我們下一步該怎麼辦? 未來政府要怎麼安置我們? 我們的未來在哪裡?」災後重建時，這些問號會排山倒海，在媒體之力的助燃之下湧向政府。政府處理的好，也許還能夠把負分扭轉成正分，如果政府連這個表現的機會都不好好把握，那麼在這次的災難之中，就沒有人真正「得利」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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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無聲野草莓</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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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1 Jan 2009 12:51:13 +0000</pubDate>
		<dc:creator>PipperL</dc:creator>
				<category><![CDATA[政治]]></category>
		<category><![CDATA[野草莓]]></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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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野草莓的聲音，為什麼不見了? 當野草莓學運活動開始的時候，我看到在自由廣場的 YLive! 轉播裡，主播們很努力地傳達著現場活動的狀況，很努力地回答著即時更新聊天室裡排山倒海的問題，感謝大家的聲援，以及重覆著活動的理念。即時的聲音，透過網路傳達到各地，他們的聲音，不必走進廣場，不必主流媒體記者採訪，就可以讓世界聽到。 野草莓的聲音，好大。 然後，網站成立了，一篇又一篇的文章、論述，出現了。捐款愈來愈多，組織愈來愈有規模。一次又一次的活動、放映、講座、論壇、會議紀錄，都上網了，聲音，持續播送著。 然後，就是財務報表透明的聲音，雖然微弱，雖然不及時，然而聲音終究還是發出來了。只是，在帳目檔案公布之後，面對blackbeartw/許偉泰疑問，突然間，無聲了。 從 1/15 到現在，已經一個星期了。 野草莓運動的網頁上，也已經多了四篇文章。然而，在《野草莓運動帳目明細(1106~1207)》這篇文章的後面，仍然沒有人出來回答任何疑問。即使是《媚俗或者不媚俗－給野草莓的最後留言》出現後，野草莓仍然沒有正式的回應。 野草莓的聲音，不見了。 不過，在 blackbeartw 的網站上，出現了這麼一則「野草莓末代發言人」小奉的「個人行為」： 先說清楚，我現在在這裡留言完全是我個人的行為。我只是很想要知道，網路上到處有人在說野草莓「後來只是有人想紅而已」、「後來都是在滿足少數人的利 益」，那些「有人」、「少數人」到底是誰呀？我是野草莓的末代發言人，負責跟NGO和媒體甚至警方接觸，照理說如果有誰會嘗到甜頭的話，應該少不了我。可 是為什麼我除了休了的學、沒去工作以致於繳不出來的房租之外，什麼甜頭也沒嚐到。有人可以給我解個惑嗎？財務狀況的事情，我只能說你要求的都很正當，財務 組的同學本來就一直在努力要照這些標準走，只不過很顯然效率不如大家的期待。那我想請問一下，如果今天官網上就發個公告說，會計師的姓名將會在核確完成後 公佈，大家就會滿意了嗎？顯然不會，因為大家會說還沒核確那公佈的根本可以是假帳嘍。那財務組的同學為什麼要趕著公佈一份未經核確的帳目草樣？是太白目擔 心野草莓還不夠惹人嫌？還是急著要回應人們的質疑？那如果要丟假帳幹嘛不把一些惹人嫌的點修一修，為什麼丟一份一看就是有許多「檢討空間」的奢侈帳本？當 你不再相信的時候，基本上這些問題對你而言都不再有意義。我不要求你相信，我不需要，因為會計師終究會核確完成，大家口中所謂的「少數人」自始至終拿不到 什麼甜頭，這些質疑終究會煙消雲散。我只邀請你，和我或其他幾個你口中的「少數人」見個面，大家聊一聊。有沒有人在圖利自身，我想到時候就會很明白。你住 台北嗎？我住的地方離古亭站很近，搞不好大家根本就是鄰居。 真有意思。 真的，真的，真的很有意思。 希望這不是唯一的答案，不然將會是很糟的答案。比我預期的要糟多了的答案。 Update: 聲明出來了。 野草莓財務組於２００９年１月１５日公佈了臺北野草莓的整體財務資訊；資訊公佈後，收到了許多關心野草莓學運的朋友善意的詢問。野草莓對於支持者的耐心與關心表達誠摯的感謝之意，並在此提供官方的說明與回應。 一、２００８年１２月２８日，野草莓官方曾經提過一份財務預估報告。財務組同學依據當時已處理以及未處理的捐款收據進行初步估計，並沒有達到四百萬的金額。之後，經過財務組的同學進一步確實對帳，並且邀請具會計專業背景的同學協助整理後的結果，至２００８年１２月７日止，總額約四百六十七萬。 二、２００８年１２月２８日以及２００９年１月６日關於財務的公告內有提及會計師見證與審核。關於此事，說明如下： 先前有律師向財務組同學建議進行財務簽證，然而，事後發現單次簽證要價三萬元至四萬元之間，所費不貲。因此，在經過２００９年１月２２日組際會議的討論後，研擬另一個可行方案：交由具有公信力的會計師事務所協助記帳，並且定期公佈財務報表，而之前的帳務也可交由該會計師事務所檢視，以昭公信。至於確實委託的會計師事務所，將於農曆年後公佈。]]></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class="tweetmeme_button" style="float: right; margin-left: 10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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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div>
<p>野草莓的聲音，為什麼不見了?</p>
<p>當<a target="_blank" href="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野草莓學運活動</a>開始的時候，我看到在自由廣場的 YLive! 轉播裡，主播們很努力地傳達著現場活動的狀況，很努力地回答著即時更新聊天室裡排山倒海的問題，感謝大家的聲援，以及重覆著活動的理念。即時的聲音，透過網路傳達到各地，他們的聲音，不必走進廣場，不必主流媒體記者採訪，就可以讓世界聽到。</p>
<p>野草莓的聲音，好大。</p>
<p>然後，<a target="_blank" href="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網站成立</a>了，一篇又一篇的文章、論述，出現了。捐款愈來愈多，組織愈來愈有規模。一次又一次的活動、放映、講座、論壇、會議紀錄，都上網了，聲音，持續播送著。</p>
<p>然後，就是財務報表透明的聲音，雖然微弱，雖然不及時，然而<a href="http://blog.serv.idv.tw/2009/01/17/1235/" title="終極邊疆BLOG » 等待野草莓">聲音終究還是發出來了</a>。只是，在帳目檔案公布之後，面對<a target="_blank" href="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2009/01/11061207.html?showComment=1232179380000#c8530416826403647581">blackbeartw/許偉泰疑問</a>，突然間，無聲了。</p>
<p><span id="more-1243"></span></p>
<p>從 1/15 到現在，已經一個星期了。 野草莓運動的網頁上，也已經多了四篇文章。然而，在《<a href="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2009/01/11061207.html" title="野草莓運動抗議行政濫權、總統院長道歉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 野草莓運動帳目明細(1106~1207)" target="_blank">野草莓運動帳目明細(1106~1207)</a>》這篇文章的後面，仍然沒有人出來回答任何疑問。即使是《<a href="http://blackbeartw.pixnet.net/blog/post/22343760" title="媚俗或者不媚俗－給野草莓的最後留言 @ Cucurrucucu House :: 痞客邦 PIXNET ::" target="_blank">媚俗或者不媚俗－給野草莓的最後留言</a>》出現後，野草莓仍然沒有正式的回應。</p>
<p>野草莓的聲音，不見了。</p>
<p>不過，在 <a target="_blank" href="http://blackbeartw.pixnet.net/blog">blackbeartw 的網站</a>上，出現了這麼一則「野草莓末代發言人」<a target="_blank" href="http://blog.roodo.com/turdtowerking">小奉</a>的「個人行為」：</p>
<blockquote><p>先說清楚，我現在在這裡留言完全是我個人的行為。我只是很想要知道，網路上到處有人在說野草莓「後來只是有人想紅而已」、「後來都是在滿足少數人的利 益」，那些「有人」、「少數人」到底是誰呀？我是野草莓的末代發言人，負責跟NGO和媒體甚至警方接觸，照理說如果有誰會嘗到甜頭的話，應該少不了我。可 是為什麼我除了休了的學、沒去工作以致於繳不出來的房租之外，什麼甜頭也沒嚐到。有人可以給我解個惑嗎？財務狀況的事情，我只能說你要求的都很正當，財務 組的同學本來就一直在努力要照這些標準走，只不過很顯然效率不如大家的期待。那我想請問一下，如果今天官網上就發個公告說，會計師的姓名將會在核確完成後 公佈，大家就會滿意了嗎？顯然不會，因為大家會說還沒核確那公佈的根本可以是假帳嘍。那財務組的同學為什麼要趕著公佈一份未經核確的帳目草樣？是太白目擔 心野草莓還不夠惹人嫌？還是急著要回應人們的質疑？那如果要丟假帳幹嘛不把一些惹人嫌的點修一修，為什麼丟一份一看就是有許多「檢討空間」的奢侈帳本？當 你不再相信的時候，基本上這些問題對你而言都不再有意義。我不要求你相信，我不需要，因為會計師終究會核確完成，大家口中所謂的「少數人」自始至終拿不到 什麼甜頭，這些質疑終究會煙消雲散。我只邀請你，和我或其他幾個你口中的「少數人」見個面，大家聊一聊。有沒有人在圖利自身，我想到時候就會很明白。你住 台北嗎？我住的地方離古亭站很近，搞不好大家根本就是鄰居。
</p></blockquote>
<p>真有意思。</p>
<p>真的，真的，真的很有意思。</p>
<p>希望這不是唯一的答案，不然將會是很糟的答案。比我預期的要糟多了的答案。</p>
<p>Update: <a href="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2009/01/blog-post_2431.html">聲明</a>出來了。</p>
<blockquote><p>野草莓財務組於２００９年１月１５日公佈了臺北野草莓的整體財務資訊；資訊公佈後，收到了許多關心野草莓學運的朋友善意的詢問。野草莓對於支持者的耐心與關心表達誠摯的感謝之意，並在此提供官方的說明與回應。</p>
<p>一、２００８年１２月２８日，野草莓官方曾經提過一份財務預估報告。財務組同學依據當時已處理以及未處理的捐款收據進行初步估計，並沒有達到四百萬的金額。之後，經過財務組的同學進一步確實對帳，並且邀請具會計專業背景的同學協助整理後的結果，至２００８年１２月７日止，總額約四百六十七萬。</p>
<p>二、２００８年１２月２８日以及２００９年１月６日關於財務的公告內有提及會計師見證與審核。關於此事，說明如下：<br />
先前有律師向財務組同學建議進行財務簽證，然而，事後發現單次簽證要價三萬元至四萬元之間，所費不貲。因此，在經過２００９年１月２２日組際會議的討論後，研擬另一個可行方案：交由具有公信力的會計師事務所協助記帳，並且定期公佈財務報表，而之前的帳務也可交由該會計師事務所檢視，以昭公信。至於確實委託的會計師事務所，將於農曆年後公佈。 </p></blockquote>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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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等待野草莓</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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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ments>http://blog.serv.idv.tw/2009/01/17/1235/#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17 Jan 2009 08:29:28 +0000</pubDate>
		<dc:creator>PipperL</dc:creator>
				<category><![CDATA[政治]]></category>
		<category><![CDATA[野草莓]]></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serv.idv.tw/?p=1235</guid>
		<description><![CDATA[等好久了，終於等到一月中，終於等到鄭龜之前所問問題的部份答案。 野草莓運動: 野草莓財務組回應財務問題 首先是關於眾所關注的財務報表的部分。在財務報表的部分上，因為帳目還有持續的進出，所以財務組的同學們一直無法徹底的將帳務做完整的呈現。然而，目前同 學所聽聞的傳言中的四百萬、五百萬甚至更多現金捐款的部分都屬於謠言。初步性的概略估計，野草莓學運所獲得之捐款並未達到四百萬。但究竟是多少現金？這個 答案，野草莓財務組同學會請教專業的會計師，並請專業會計師做見證和審核，最慢會在一月底的時候公布所有的詳細資料。 野草莓運動: 野草莓運動帳目明細(1106~1207)裡所公布的帳目報表中： 另外，我也看到 blackbeartw 在帳目報表那篇迴響裡所提出的疑問，再一次，我決定繼續等答案。 ps. 我也想知道之前當初所謂收入不到四百萬的說法與帳目不符的原因，不過我很樂意接受「抱歉! 當初初步的概略估計未盡完全查核，所以與實際上有出入」的這種答案。 不論答案好不好，至少比沒有好。 [未爆彈] 今天收到來自野草莓的簡訊以及為什麼我還沒開炮(補上帳目表，研究中) (龜趣來嘻) 對野草莓財務公開的建議 @ Cucurrucucu House 錢的重量 @ 哈囉～ 馬凌諾斯基 喇賽的鄉民 @ [平] update:今晚（1229）去自由廣場得到的說法 (龜趣來嘻) 廢業青年日記: [Finance] 錢？ 我身邊崩壞中的社會: 作學運，要誠實！ Update: 聲明出來了。 野草莓財務組於２００９年１月１５日公佈了臺北野草莓的整體財務資訊；資訊公佈後，收到了許多關心野草莓學運的朋友善意的詢問。野草莓對於支持者的耐心與關心表達誠摯的感謝之意，並在此提供官方的說明與回應。 一、２００８年１２月２８日，野草莓官方曾經提過一份財務預估報告。財務組同學依據當時已處理以及未處理的捐款收據進行初步估計，並沒有達到四百萬的金額。之後，經過財務組的同學進一步確實對帳，並且邀請具會計專業背景的同學協助整理後的結果，至２００８年１２月７日止，總額約四百六十七萬。 &#8230; <a href="http://blog.serv.idv.tw/2009/01/17/1235/">Continue reading <span class="meta-nav">&#8594;</span></a>]]></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class="tweetmeme_button" style="float: right; margin-left: 10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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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div>
<p>等好久了，終於等到一月中，終於等到<a href="http://www.bigsound.org/portnoy/">鄭龜</a>之前<a href="http://www.bigsound.org/portnoy/weblog/004713.html">所問問題</a>的部份答案。</p>
<p><a href="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2008/12/blog-post_28.html" title="野草莓運動&lt;br&gt;抗議行政濫權、總統院長道歉&lt;br&gt;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 野草莓財務組回應財務問題" target="_blank">野草莓運動: 野草莓財務組回應財務問題</a></p>
<blockquote><p>首先是關於眾所關注的財務報表的部分。在財務報表的部分上，因為帳目還有持續的進出，所以財務組的同學們一直無法徹底的將帳務做完整的呈現。然而，目前同 學所聽聞的傳言中的四百萬、五百萬甚至更多現金捐款的部分都屬於謠言。<strong>初步性的概略估計，野草莓學運所獲得之捐款並未達到四百萬</strong>。但究竟是多少現金？這個 答案，野草莓財務組同學會請教專業的會計師，並請專業會計師做見證和審核，最慢會在一月底的時候公布所有的詳細資料。
</p></blockquote>
<p><a href="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2009/01/11061207.html" title="野草莓運動&lt;br&gt;抗議行政濫權、總統院長道歉&lt;br&gt;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 野草莓運動帳目明細(1106~1207)" target="_blank">野草莓運動: 野草莓運動帳目明細(1106~1207)</a>裡所公布的帳目報表中：</p>
<p><a href="http://flickr.com/photos/pipperl/3202607943/" title="野草莓學運損益表 (by PipperL)"><im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478/3202607943_4ed508e7c4.jpg" title="野草莓學運損益表 (by PipperL)" alt="野草莓學運損益表 (by PipperL)" width="500" height="318" /></a></p>
<p>另外，我也看到 <a href="http://blackbeartw.pixnet.net/blog" title="Cucurrucucu House :: 痞客邦 PIXNET ::" target="_blank">blackbeartw</a> 在帳目報表那篇迴響裡<a target="_blank" href="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2009/01/11061207.html?showComment=1232179380000#c8530416826403647581">所提出的疑問</a>，再一次，我決定繼續等答案。</p>
<p>ps. 我也想知道之前當初所謂收入不到四百萬的說法與帳目不符的原因，不過我很樂意接受「抱歉! 當初初步的概略估計未盡完全查核，所以與實際上有出入」的這種答案。</p>
<p>不論答案好不好，至少比沒有好。</p>
<ul>
<li><a href="http://www.bigsound.org/portnoy/weblog/004713.html" title="[未爆彈] 今天收到來自野草莓的簡訊以及為什麼我還沒開炮(補上帳目表，研究中) (龜趣來嘻)" target="_blank">[未爆彈] 今天收到來自野草莓的簡訊以及為什麼我還沒開炮(補上帳目表，研究中) (龜趣來嘻)</a></li>
<li><a href="http://blackbeartw.pixnet.net/blog/post/22223448" title="對野草莓財務公開的建議 @ Cucurrucucu House :: 痞客邦 PIXNET ::" target="_blank">對野草莓財務公開的建議 @ Cucurrucucu House<br />
</a></li>
<li><a href="http://annpo.pixnet.net/blog/post/22225658" title="錢的重量 @ 哈囉～ 馬凌諾斯基 :: 痞客邦 PIXNET ::" target="_blank">錢的重量 @ 哈囉～ 馬凌諾斯基</a></li>
<li><a href="http://sleepingshih.pixnet.net/blog/post/22226714" title="喇賽的鄉民 @ [平] :: 痞客邦 PIXNET ::" target="_blank">喇賽的鄉民 @ [平]</a></li>
<li><a href="http://www.bigsound.org/portnoy/weblog/004717.html" title="update:今晚（1229）去自由廣場得到的說法 (龜趣來嘻)" target="_blank">update:今晚（1229）去自由廣場得到的說法 (龜趣來嘻)</a></li>
<li><a href="http://sdkfz251.blogspot.com/2008/12/finance.html" title="廢業青年日記: [Finance] 錢？" target="_blank">廢業青年日記: [Finance] 錢？</a></li>
<li><a href="http://paco2046.blogspot.com/2008/12/blog-post_723.html" title="我身邊崩壞中的社會: 作學運，要誠實！" target="_blank">我身邊崩壞中的社會: 作學運，要誠實！</a>
</li>
</ul>
<p><ins datetime="2009-01-24T03:20:34+00:00">Update</ins>: <a href="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2009/01/blog-post_2431.html">聲明</a>出來了。</p>
<blockquote><p>野草莓財務組於２００９年１月１５日公佈了臺北野草莓的整體財務資訊；資訊公佈後，收到了許多關心野草莓學運的朋友善意的詢問。野草莓對於支持者的耐心與關心表達誠摯的感謝之意，並在此提供官方的說明與回應。</p>
<p>一、２００８年１２月２８日，野草莓官方曾經提過一份財務預估報告。財務組同學依據當時已處理以及未處理的捐款收據進行初步估計，並沒有達到四百萬的金額。之後，經過財務組的同學進一步確實對帳，並且邀請具會計專業背景的同學協助整理後的結果，至２００８年１２月７日止，總額約四百六十七萬。</p>
<p>二、２００８年１２月２８日以及２００９年１月６日關於財務的公告內有提及會計師見證與審核。關於此事，說明如下：<br />
先前有律師向財務組同學建議進行財務簽證，然而，事後發現單次簽證要價三萬元至四萬元之間，所費不貲。因此，在經過２００９年１月２２日組際會議的討論後，研擬另一個可行方案：交由具有公信力的會計師事務所協助記帳，並且定期公佈財務報表，而之前的帳務也可交由該會計師事務所檢視，以昭公信。至於確實委託的會計師事務所，將於農曆年後公佈。 </p></blockquote>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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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視不是公家電視</title>
		<link>http://blog.serv.idv.tw/2008/12/13/1100/?utm_source=rss&amp;utm_medium=rss&amp;utm_campaign=%25e5%2585%25ac%25e8%25a6%2596%25e4%25b8%258d%25e6%2598%25af%25e5%2585%25ac%25e5%25ae%25b6%25e9%259b%25bb%25e8%25a6%2596</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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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2 Dec 2008 16:33:19 +0000</pubDate>
		<dc:creator>PipperL</dc:creator>
				<category><![CDATA[政治]]></category>
		<category><![CDATA[腥聞霉體]]></category>
		<category><![CDATA[公視]]></category>
		<category><![CDATA[新聞媒體]]></category>
		<category><![CDATA[新聞自由]]></category>
		<category><![CDATA[記者]]></category>
		<category><![CDATA[預算]]></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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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以下聲明轉自民間搶救公視基地：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2月9日通過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所提決議，要求公共電視等單位執行98 年度預算時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林益世也在公視法修法提案上提出應增設公視董事名額，由現今十三至十五名人選，提高至十七至二十一人。 依照公共電視法，新聞局每年捐贈九億元作為公視運作經費，皆由公視提出預算，立法院通過後動支，主管機關並無審核公共電視事業預算之權力，其目的維 持公共電視財源之穩定與經營之獨立性之設計，不應輕易改變，也不容林益世等人破壞；而公視董事的代表性不在於比人數，而是在於審查過程的正當性。立法院應該重新檢討立委介入公視董事審查以及審查過程黑箱化的問題，而非以增額董事轉移焦點，林益世的提議將製造更多政治介入的機會，並癱瘓公共電視運作，與實務運作背道而馳。 林益世委員此舉不僅幫政府大開控制公視的大門，透過預算細目審定干預公視自主運作，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社會共識，同時將違背馬英九總統就職演說時所強調「絕不干預媒體」的承諾，也逼迫台灣新聞自由及公共電視自主嚴重倒退。 諸衡民主國家的公共媒體未見年度預算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林益世委員的提案將使台灣在國際社會蒙羞，我們對此要表達嚴正抗議。 我們呼籲支持公視的朋友透過電子郵件、傳真、網路留言，或打電話給林益世委員、立法院國民黨黨團表達您的不滿，別讓林益世傷害公視，也要求馬英九總統管管 林益世，不要害公視！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 我在讀關魚整理的《公視有話好說討論公視危機（文字記錄） 》(好詳盡的紀錄!!) 時，發覺一些有趣的地方： 1. 原來郭至楨是公視基金會發言人啊? 我一直停留在他是中時電子報總編的身份。 2. 賴素如說的：「新聞局給公視的九億元不叫捐贈而是補助。」馬上被郭至楨吐嘈：「依照公視法第三章第二十八條，公視基金會的經費來源第一條是『政府機關編列經費之捐贈』。」後面她才補充原來搞不清楚的原兇是林益世： 我來之前有請教過林益世委員，那時他轉告我給公視的是補助款 不過賴素如後面補了一句，我卻看不出有什麼邏輯： 公視的預算屬於捐贈，如果是捐贈，就沒有預算審核監督的問題，但這也顯見公視的定位不夠清楚 為什麼這樣子就「顯見公視的定位不夠清楚」呢? 3. 賴素如好像把「公視/公共媒體」當成「政府媒體」了： 「公視和客家、原民台和一般商業媒體不一 樣，是有其基本目的才成立的，例如政策宣導等」 我認為這種心態才是讓公視的定位不夠清楚的最大原因。公視應該把政府首長、立法委員、執政黨等等人都抓來，用大聲公在他們耳邊宣導：「公視是公共電視，不是公家的電視!!」 公視不是完美的，對我來說。我想，公視也沒辦法對每個人/每個收視閱聽人完美。但是像國民黨/林益世/或是那些想要用預算假監督之名行操控之實的立法提案，我一定反對。 下一個問題，應該要再回到公視。公視，你到底應該變成什麼樣子的一個公共電視?]]></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class="tweetmeme_button" style="float: right; margin-left: 10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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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div>
<p>以下聲明轉自<a href="http://savetbs.wikidot.com/p:start" title="民間搶救公視基地: 別讓林益世傷害公視 --馬英九總統管管林益世，不要害公視！" target="_blank">民間搶救公視基地</a>：</p>
<blockquote><p>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2月9日通過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所提決議，要求公共電視等單位執行98 年度預算時<b>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b>。林益世也在公視法修法提案上提出應增設公視董事名額，由現今十三至十五名人選，提高至十七至二十一人。</p>
<p>依照公共電視法，新聞局每年捐贈九億元作為公視運作經費，皆由公視提出預算，立法院通過後動支，主管機關並無審核公共電視事業預算之權力，其目的維 持公共電視財源之穩定與經營之獨立性之設計，不應輕易改變，也不容林益世等人破壞；而公視董事的代表性不在於比人數，而是在於審查過程的正當性。立法院應該重新檢討立委介入公視董事審查以及審查過程黑箱化的問題，而非以增額董事轉移焦點，林益世的提議將製造更多政治介入的機會，並癱瘓公共電視運作，與實務運作背道而馳。</p>
<p>林益世委員此舉不僅幫政府大開控制公視的大門，透過預算細目審定干預公視自主運作，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社會共識，同時將違背馬英九總統就職演說時所強調「絕不干預媒體」的承諾，也逼迫台灣新聞自由及公共電視自主嚴重倒退。</p>
<p>諸衡民主國家的公共媒體未見年度預算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林益世委員的提案將使台灣在國際社會蒙羞，我們對此要表達嚴正抗議。 我們呼籲支持公視的朋友透過電子郵件、傳真、網路留言，或打電話給林益世委員、立法院國民黨黨團表達您的不滿，別讓林益世傷害公視，也要求馬英九總統管管 林益世，不要害公視！</p>
<p>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p>
</blockquote>
<p>我在讀關魚整理的《<a href="http://blog.roodo.com/aboutfish/archives/7819321.html" title="關於關魚:公視有話好說討論公視危機（文字記錄） - 樂多日誌" target="_blank">公視有話好說討論公視危機（文字記錄）</a> 》(好詳盡的紀錄!!) 時，發覺一些有趣的地方：</p>
<p><span id="more-1100"></span><br />
1. 原來郭至楨是公視基金會發言人啊? 我一直停留在他是中時電子報總編的身份。</p>
<p>2. 賴素如說的：「新聞局給公視的九億元不叫捐贈而是補助。」馬上被郭至楨吐嘈：「依照公視法第三章第二十八條，公視基金會的經費來源第一條是『政府機關編列經費之捐贈』。」後面她才補充原來搞不清楚的原兇是<a href="http://blog.udn.com/suma100/detail">林益世</a>：<br />
<blockquote>我來之前有請教過林益世委員，那時他轉告我給公視的是補助款</p></blockquote>
<p> 不過賴素如後面補了一句，我卻看不出有什麼邏輯：</p>
<blockquote><p>公視的預算屬於捐贈，如果是捐贈，就沒有預算審核監督的問題，但這也顯見公視的定位不夠清楚</p></blockquote>
<p>為什麼這樣子就「顯見公視的定位不夠清楚」呢?</p>
<p>3. 賴素如好像把「公視/公共媒體」當成「政府媒體」了：<br />
<blockquote>「公視和客家、原民台和一般商業媒體不一 樣，是有其基本目的才成立的，例如政策宣導等」</p></blockquote>
<p>我認為這種心態才是讓公視的定位不夠清楚的最大原因。公視應該把政府首長、立法委員、執政黨等等人都抓來，用大聲公在他們耳邊宣導：「公視是公共電視，不是公家的電視!!」</p>
<p>公視不是完美的，對我來說。我想，公視也沒辦法對每個人/每個收視閱聽人完美。但是像國民黨/林益世/或是那些想要用預算假監督之名行操控之實的立法提案，我一定反對。</p>
<p>下一個問題，應該要再回到公視。公視，你到底<strong>應該</strong>變成什麼樣子的一個公共電視?</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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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警方採收野草莓&#8230;還真早起</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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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ments>http://blog.serv.idv.tw/2008/12/11/1086/#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10 Dec 2008 23:37:33 +0000</pubDate>
		<dc:creator>PipperL</dc:creator>
				<category><![CDATA[政治]]></category>
		<category><![CDATA[民主]]></category>
		<category><![CDATA[社會運動]]></category>
		<category><![CDATA[野草莓]]></category>
		<category><![CDATA[集會遊行法]]></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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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台北野草莓告急〉人權日剛過，警方迫不及待採收野草莓 &#124; 苦勞網 》 至於警方為什麼選在今天清晨動作，陳銘政的解釋是，根據媒體報導，野草莓已進入尾聲，且不斷有民眾打電話來抗議，要求拆除學生建造的那些地上物，所以今天警方是打算來清除路霸，而在清除的過程，學生有抵抗的行為，才會將學生載離；選在清晨四點則是因為比較不影響交通。 如果像陳銘政所解釋的，野草莓已進入尾聲，那麼為什麼還要強制驅離? 而且在清晨四點驅離，理由還是「清除路霸」? 還真早起。 我想警方應該一邊哼著「男孩看見野玫瑰」吧： 警察看見野草莓　廣場上的草莓 清早採收真鮮美　急忙跑去拆路霸 愈看愈覺歡喜　　草莓、草莓、野草莓 廣場上的草莓]]></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class="tweetmeme_button" style="float: right; margin-left: 10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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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div>
<p>《<a href="http://www.coolloud.org.tw/node/31719" title="〈台北野草莓告急〉人權日剛過，警方迫不及待採收野草莓 | 苦勞網" target="_blank">〈台北野草莓告急〉人權日剛過，警方迫不及待採收野草莓 | 苦勞網</a> 》</p>
<blockquote><p>
至於警方為什麼選在今天清晨動作，陳銘政的解釋是，根據媒體報導，野草莓已進入尾聲，且不斷有民眾打電話來抗議，要求拆除學生建造的那些地上物，所以今天警方是打算來清除路霸，而在清除的過程，學生有抵抗的行為，才會將學生載離；選在清晨四點則是因為比較不影響交通。</p></blockquote>
<p>如果像陳銘政所解釋的，野草莓已進入尾聲，那麼為什麼還要強制驅離?</p>
<p>而且在清晨四點驅離，理由還是「清除路霸」? 還真早起。</p>
<p>我想警方應該一邊哼著「<a href="http://tw.youtube.com/watch?v=R87DOcI2rOw">男孩看見野玫瑰</a>」吧：</p>
<p><object width="425" height="344"><param name="movie" value="http://www.youtube.com/v/R87DOcI2rOw&#038;hl=zh_TW&#038;fs=1"></param><param name="allowFullScreen" value="true"></param><param name="allowscriptaccess" value="always"></param><embed src="http://www.youtube.com/v/R87DOcI2rOw&#038;hl=zh_TW&#038;fs=1"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scriptaccess="always" allowfullscreen="true" width="425" height="344"></embed></object></p>
<blockquote><p>警察看見野草莓　廣場上的草莓<br />
清早採收真鮮美　急忙跑去拆路霸<br />
愈看愈覺歡喜　　草莓、草莓、野草莓<br />
廣場上的草莓
</p></blockquote>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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