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21號的蘋果日報A9版,看到趙少康傳真這個專欄,標題是:「不要投廢票」。由於這個標題引起了我的興趣,因此花了點時間細讀。看完之後,不禁想上來寫點話……
以趙少康的專業,我想應該不至於連「廢票」與「不去投票」都搞混了。但是在文中,我卻看到下列的文字:
會響應投廢票的人都是「中間選民」…..如果再不去投票,就等於把選舉拱手讓給極端的選民去決定,中間選民「自我放逐」的結果,是使得原已兩極化的政治更兩極化。
再對照前後文及標題,似乎趙少康先生將「投廢票」這件事,跟「不回去投票」給搞混了?
不去投票指的是不去領取選票,原因可能是因為無法回到戶籍地投票,或是不想回去投票,這個「不想回去投票」,可能是認為這次投票的結果對於自己的影響不大,也有可能是認為回去投票的這個動作,所花費的心力/金錢不及於投票所帶來的效益。一次選舉的投票率太低,意味著有高比例的選民對於選舉不關心,認為選舉的結果如何都沒差,都沒差可能是「都好」,或是「都不好」。
但是所謂的「投廢票」,指的是領取選票之後,開出來為「非有效票」的動作。廢票可能是因為圈選的位置不正確,或是投票的過程出現了問題,導致該張選票不能為有效投票。但是也有可能是「賭爛票」。之前有所謂的「西瓜黨」,投票要投給「西瓜」,也有人提議要刻一個「西瓜印章」前往投票,是起因為對於所有的候選人都不滿,認為所有的蘋果都太爛,爛到就算要用「相對原則」選出一個比較不爛的蘋果,也是非常的困難,不然我把兩顆蘋果風吹日曬爛個一年,選得出來哪個比較不爛嗎?
如果經過鼓吹「投廢票」的運動,而開票結果發現廢票的比例較所有候選人得票的比例高,亦或是比例已高到了某一個程度,相較於過去選舉「一般性」廢票的結果,是不是可以展現出所謂「賭爛性」廢票所占的程度?
投廢票與不去投票實在差太多了。真的要達到以小搏大的效果,與其勉強選一個「相對不爛」的蘋果,到最後自己的選票被拿去做「某候選人不爛」的證據,還不如真正發揮自己的力量,投一個「以上皆非」的選項。在目前台灣選舉制度中既然沒有這個選項,那就投個廢票吧。
廢票不代表「放棄中道力量」,不代表「不積極參與選舉」,不代表「太消極」,不代表「沒有人在乎你」,不代表是「投廢票的就是廢人」。
把「不去投票」跟「投廢票」搞混在一起,然後寫出那樣的一篇專欄文章,趙少康先生,您顯然應該再細心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