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要符合標準嗎?

從開始架blog以後,便開始會去留意網頁符不符合所謂的「標準」。從一開始的HTML/XHTML ValidationCSS Validation,到RSS Validation。除此之外,還有一些Accessibility的rule,如Dive Into Accessibility。在修改的過程中,發現其實並不是盡如人意。你想要符合的標準愈多,你所受的限制就愈大。

RSS Validation是非常重要的,錯了的話別人或是別的站台就沒辦法正確的與你交換資訊;
CSS Validation也是很重要的,錯了的話就不能正確地看到你想要別人看的效果。
IE/Firefox/Mozilla 等不同瀏覽器在觀看你的網頁上視覺效果也是很重要的,雖然一堆人掛著No IE的banner,號稱IE會錯誤地呈現你所要表達的資訊、不完全支援HTML 4.0、用一堆專屬的自創語法來造成別的瀏覽器的困擾….不過想一想,在不影響到呈現效果的前提下,把網頁改成用不同瀏覽器看起來都差不多,不也是方便大多數人的一種作法?

再來呢?

HTML/XHTML Validation可以檢查你的網頁語言是否符合其標準,但以我自己網頁所用的 XHTML 1.0 Transitional而言,製作模版的時候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在書寫blog的過程中,如果要加入鏈結、圖片、列表(List)時,卻得小心翼翼不要踩到界,不然在檢查會出現一堆 warning,像是語法一定要小寫啦,圖片一定要加上足夠的資訊啦,都造成書寫上面的一些小小困擾,不過在瀏覽器上面看起來都是正常的,影響的多是Accessibility的層面。久而久之,我也就開始放爛下去,只要是合法HTML語法即可,管他是不是真的嚴格地通過Validator的檢查。

說到Accessibility,我也好好地K過Dive Into Accessibility(感謝這個有中文翻譯的網站)。也參考了「部份」的建議來設計我的版面,不過不是全部。

為什麼?

Dive Into Accessibility裡,很細心地為許多不同的障礙情況設計了對應的網頁設計建議,就如替你的網頁打造一個無障礙空間一樣。為了達到這些的目標,免不了地要犧牲掉更多的設計彈性。因此我作了妥協,為了版面設計及瀏覽習慣,我會犧牲掉部份在Dive Into Accessibility所提到的建議。舉例來說,像:

  • 我在書寫blog時,並不會把每一個連結加入title資訊,而只會在連結文字看不出來會連到什麼地方時才會加上title資訊作為說明(如這裡就會加上title資訊,而ABC的網站就不會。
  • 我並不定義快速鍵。定義了快速鍵,就要加入對於快速鍵的標示,像Jedi’s Blog一樣,對我而言,會造成版面看起來比較雜亂。
  • 我大量地在link裡面加上「target=”_blank”」的語法,這嚴重地抵觸了「不要開出新視窗」這一條建議。為什麼我要這麼做呢? Tab browsing現在已經成為一種「流行」,許多瀏覽器都已經支援Tab Browsing,在這個情況下,如果我在文章中提及某一個連結,使看網頁的人連到該連結去的話,可能那個人在那個地方走呀走、逛呀逛,可能逛累了,想要回來時,要按好幾次back才能回到我目前的網頁,或是根本忘了本來看到哪裡了。而開一個新的tab給連結,看累的人只要按個Ctrl-w把tab關掉,就可以回到原來的頁面繼續看。
  • 我不定義頭字語了。網路上的頭字語太多了,有時我會加個link,連往解說的網頁,有時會「期待」使用者自己去google,畢竟,如果不知道某個頭字語,文章內容又是自己感興趣的,就要自己去查。如果文章內容是不感興趣的,那麼頭字語不知道又如何?

如果再要求高一點呢?

看到ernest.blog裡的這一篇:「只想要符合標準」,裡面提到Section 508 standardsWCAG guidelines等。大概去看了一下,發現限制更多了。為了達到無障礙的環境,是不是要付出了過大的代價? 真的有必要朝向這些標準看齊嗎?

在版面設計的自由和多樣性與愈來愈多的「標準」之間取得一個平衡點,不要一味地追求掛在站上的Banner數目,多在網頁內容下功夫,我覺得反而是比較重要的事。雖然網頁作出來大部份是給別人看的,不過自己看的爽也是很重要的,不是嗎?

在〈真的要符合標準嗎?〉中有 2 則留言

  1. > 不過在瀏覽器上面看起來都是正常的
    其實現在的最大問題就是這句”看起來”…

    > 我大量地在link裡面加上「target=”_blank”」的語法
    我反倒覺得不加才能真正照顧到使用者
    因為不加就代表讓使用者自己決定要不要開分頁
    (有分頁功能的瀏覽器都有很方便的按鍵 可以決定要不要開在分頁)

    >為了達到無障礙的環境,是不是要付出了過大的代價?
    過大應該是因為身心障礙人士尚無良好的方法能夠觀看我們的網頁, 所以不討論, 我想把問題縮小到”要不要無障礙”.
    我認為要, 因為我認同 Web 的理念: 能為眾人所用.
    至於其他的, 我想是習慣跟工具問題了.

    你可以看看我整理的一份筆記:
    http://noellab.net/ernest/tavi/BC_WebStandardsBenefitsNote
    很多問題, 我真的覺得是習慣的關係.
    大家養成好習慣, 加上未來該發明的良好輔助工具
    我想我們的路沒有錯, 只是現在走得辛苦點.

    我的網站也還未符合標準, 不過大家也都在努力啦

    回覆
  2. > > 不過在瀏覽器上面看起來都是正常的
    > 其實現在的最大問題就是這句”看起來”…
    您指的是”像是語法一定要小寫啦,圖片一定要加上足夠的資訊啦,都造成書寫上面的一些小小困擾,不過在瀏覽器上面看起來都是正常的,影響的多是Accessibility的層面。”這一段嗎?

    最大的問題?

    >
    > > 我大量地在link裡面加上「target=”_blank”」的語法
    > 我反倒覺得不加才能真正照顧到使用者
    > 因為不加就代表讓使用者自己決定要不要開分頁
    > (有分頁功能的瀏覽器都有很方便的按鍵 可以決定要不要開在分頁)
    >
    以Firefox 0.8而言,要決定要不要開新分頁,有幾種作法:
    1. 在link上用中鍵(如果滑鼠中鍵沒有mapping到其他鍵的話)
    2. 使用 Shift+Left click。
    3. 在設定中設定為所有link都開新分頁。

    而這三種方式,都有一個問題,就是對使用者而言,在沒有足夠的資訊之下,無法「決定」這個連結值不值得開個新分頁。為了解決這種方式,可以搭配適當的「title=”description…”」,讓使用者判斷這個連結要不要在新tab開啟。這也是在Dive Into Accessibility中所提到的方式。

    不過我的作法,比較像是「替使用者決定」這個連結值不值得開一個新分頁。如果這個連結一去不需回頭,那就不用開,如果是reference之類的,就開個新分頁,對使用者而言,不需要花費額外的心思去判斷,也不需要用上面所提的3種方式(因為都比傳統的單一left click來得麻煩)。而帶來的副作用(開新分頁)對現在有分頁功能的browser而言也是較小的(window不會一個個疊在一起)。

    > >為了達到無障礙的環境,是不是要付出了過大的代價?
    > 過大應該是因為身心障礙人士尚無良好的方法能夠觀看我們的網頁, 所以不討論, 我想把問題縮小到”要不要無障礙”.
    > 我認為要, 因為我認同 Web 的理念: 能為眾人所用.
    > 至於其他的, 我想是習慣跟工具問題了.
    >
    > 你可以看看我整理的一份筆記:
    > http://noellab.net/ernest/tavi/BC_WebStandardsBenefitsNote
    > 很多問題, 我真的覺得是習慣的關係.
    > 大家養成好習慣, 加上未來該發明的良好輔助工具
    > 我想我們的路沒有錯, 只是現在走得辛苦點.
    >
    > 我的網站也還未符合標準, 不過大家也都在努力啦
    的確,Web的理念,是要為眾人所用。
    營造一個無障礙的空間,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目標。
    不過我想要表達的有一點很重要,那就是平衡與妥協。
    公共設施需要無障礙環境,不代表每個人開的店面都要,如果是要求客群範圍的最大化,你就必須在Accessibility作適當的配合。習慣及工具都很重要,如您所言,大家也都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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