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說破財可消災,希望真的如此。
過年前常用的書包宣告陣亡,使得原來悠悠閒閒添購新書包的計畫變得趕了起來,開學前最好還是找到我的新歡。
回家一趟,去程的路上遺失了一支三用筆,只好撐到大年初五開工時跑進店裡當新年的第一個顧客,買下他們店裡的最後一支筆。
說到這個,詢價的時候竟然回我三百大洋整,奇怪,之前買的時候只有一百五啊。是庫存銷不出去變黃金是吧? 結果我一說之前買才一百五馬上又說「哎呀,看在你是第一個客人,算你一百五吧!」
那我之前買假的?
結果還是買了。出了店門才發現拿的是發光三用筆,我想找的是有藍筆的三用筆。很可惜,那是店裡最後一支三用筆,我沒得選,沒得換。
「你走遍商場要是找到第二家有這支筆,我賠兩支給你!」小姐自信地說。
好吧好吧,至少比沒筆好。
去程掉了一支筆,回程則是掉了新買的手機電池。雖然是台製的,不過才剛新到手,電飽飽的就出走了,一下子只好又拿出舊電池勉強撐著。
回到宿舍,發現另一把桌上用的好寫三用筆也出走了,這是什麼世界,我不得筆心嗎? 還好還有最後一支備料,那可是買也買不到的紀念三用筆啊。
剛又發現印表機的墨水用完了(或是乾了),HP的墨水本來就比較貴,一次還要換掉黑白+彩色,又是一筆開銷。
晚上出去壓馬路,一定要找出FX Creations的櫃,朋友明明才買過的,怎麼我找不到,經過我在案發現場用電話再三確認外加跑到服務台詢問,結果竟然撤櫃了!! 又跑去大遠百試試運氣,結果相關的櫃更少,看來如果真要強求的話得上台北一趟了。
愈走心情愈差! 怎麼這也沒有那也沒有,那些街上的店是在賣什麼東西!! 至少也給我個99元的攤子,隨便一個書包撐一陣子吧,也沒有!!
真應該去買張彩券的。
把錢灑一灑看看心情跟運氣會不會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