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吹噓格?

在 新聞部落格 別變成吹噓格 裡,張瑞雄提出了在 Blog 影響力愈來愈大的現在,身為一個 Blogger,必須給予自己更高的道德和社會標準,對文章的內容要更負責任。文章裡並且舉出新聞媒體所「秉持」的高標準作為對照:

新聞記者的任何報導必須查證屬實後始能刊登,如有牽涉到個人的必需讓此人有澄清的機會,記者必須避免和己身利益衝突的報導,要主動更正報導的錯誤,新聞和廣告必須要有明顯的區隔等等,都是任何一個主流媒體負責任有紀律的表現。但對於新聞部落格而言,同樣的標準卻很難建立或根本不去考慮,雖然部落格都辯稱讀者會上網去編輯和更正錯誤,但傷害通常已經造成,導致部落格常被指責為粗糙、不可靠或喜歡中傷,嚴以責人,寬以待己。

可是回頭看到現在台灣那些「主流」新聞媒體,有多少作到上述的標準? 我每看一句,就劃掉一句。最後把「新聞部落格/部落格」代換成「台灣的新聞」,也好像批評的適得其所。

可能我接觸的部落格評論不夠多,我還不常聽到對台灣部落格所謂「粗糙、不可靠或喜歡中傷,嚴以責人,寬以待己」,但是對於台灣的媒體,這種聲音倒是常常聽到。

有句話說:「老子都不老子了」,什麼時候,台灣這些所謂的新聞媒體才有新聞媒體的樣子呢?

此外,文中所提到的部落格倫理守則( A Bloggers’ Code of Ethics),其實是就專業記者的倫理守則(Society of Professional Journalists – Code of Ethics) 所修改而來。我本來想要翻成中文的,不過已經有人先把輪子做得好好的了,所以我就直接引用過來了:

網誌作家的道德原則 (A Bloggers’ Code of Ethics)
中譯 by banyh

誠實與公正原則:網誌作家在取得、報導與翻譯資訊時應誠實和公正

  • 絕不抄襲
  • 如果可能,找出資料來源並加連結。讀者有權利知道關於來源可靠性的資訊
  • 確定文章、引用、標題、圖片及其他內容都沒有錯誤,它們不應被過份簡化或突出於內容之外
  • 如果照片改變不公開,就不應曲解照片的內容。只有加強清晰度、增加說明文字或描述時才能用影像處理
  • 絕不發表不正確的資訊,如果發表可疑資訊時,應加上說明
  • 主觀意見、評論與客觀事實是不同的,即便是主觀意見和評論也不應該曲解事實
  • 客觀事實、評論與宣傳是不同的,應避免結合兩者以免模糊界限

最小傷害原則:作家對待消息來源和報導物件時,要給予人類應有的尊重

  • 對可能被網誌內容影響的人要展現同情,關於兒童及無經驗的消息來源或報導物件,要特別敏感
  • 對於災難受難者的訪談及照片要敏感
  • 應體認到取得及報導資料可能造成傷害或不適感,資訊的追求不是驕傲的許可證
  • 應體認到個人對自身資訊控制的權利,比政府官員或尋求權力、影響力、注意力的人要大的多。除非在特殊需要公開的情況下,否則不能侵犯任何人的隱私。
  • 展現良好的品味,避免嘩眾取寵。在正式的法律判決前,注意辨別青少年嫌疑犯、性犯罪受害者和犯罪嫌疑人

承擔責任原則

  • 應勇於認錯,並適時糾正
  • 解釋每一個網誌的任務,對其內容及作品廣邀大眾討論
  • 應公開利益、關係、活動與個人議題的衝突
  • 應拒絕廣告商與特殊利益的優待,要抵抗他們影響內容壓力。如果有例外情況,應完全公開給讀者
  • 對有傾向的消息來源要有所警覺,若使用這些資訊,則應公開其傾向
  • 敢於揭露其他作者不道德的行為
  • 對自己要和對別人一樣高標準

看完之後,再回頭看看國內那些新聞媒體,還真是無言….

可以把每一條都踩到,這也真是不容易啊!

最後,再看看 IBM blogging policy and guidelines了,裡面的東西,談的不全是社會責任,比較適合像我這種以個人為主的 Blogger,如果想要比Blogging十誡還深入一點,還正經一點,還有責任感一些(我一直覺得 Blogging十誡裡的目標,是不要求負什麼社會責任,而純粹為了自己的歡樂而 blogging 的),那麼看看一個 IBMer 被要求(規範)應有的 Blogging 態度,那種更加嚴謹,更一板一眼的 Blogging 態度( Or 生活態度),的確跟 IBM 給人的刻板印象蠻類似的 🙂

在〈新聞吹噓格?〉中有 8 則留言

  1. IBM這樣做不算刻板啦,而是把遊戲規則講出來,有時玩起來比較安全。
    Google夠歡樂了吧,他們可是開除過blogger呢…

    看了Richy那篇文章,我想,UDN這篇不會是在罵編輯部落格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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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自動引用通知: jimmy's blog
  3. 呼籲是可以呼籲,但本質上是無法改變的。如果下放到個人媒介,除非是每個人在基礎教育上都好好上過這一課(虛擬世界的公民與道德), 不然「新聞部落格 別變成吹噓格」如此的呼籲依然只是針對有責任感的blogger。

    而我呢,也與你有同樣的感覺…「專業記者倫理」這些東西明顯不敵市場導向的媒體產業,現在又要把這不能用的東西丟給blogger…坦白講,若要說到倫理,看看哪一個blogger會報導別人的喪事還理直氣壯,會挺著言論新聞自由的光環在行妨礙他人自由之事。
    blogger沒有那個設備、器材和影響力,也沒有那個興趣。另外,blog在某一部份而言也不盡然是公眾媒體,大多數也不是新聞報導格… 這樣的倫理適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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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charlesc:
    我倒是不覺得張瑞雄教授(文章中應該加這兩個字的)的文章是在罵編輯部落格,雖然我沒有「按時收看」編輯部落格的習慣,但我並不覺得裡面指的那些「吹噓格」是直指中時的編輯部落格。至少,就腥羶色而言,感覺還沒那麼嚴重,大多是那些新聞/編輯自己的 blog。
    不過文章中的標題雖然用的是「新聞部落格」,可是從內文裡怎麼看都是「新聞記者的部落格」,包括”國內有新聞媒體的記者也開始踏入新聞部落格的領域” 、 “部落格的言論也應該要負起責任,尤其是新聞記者的部落格”,等。這樣一來綜觀國內,除了像Richy 這種自己開一個 blog 發表自己看法的「少數」之外,怎麼看都應該是「編輯部落格」要去對號入座。

    除此之外,在多看幾次之後更奇怪的是:既然是指「新聞記者的部落格」,那怎麼會扯到 “另外一個在美國首府華盛頓稱為玻璃魚缸的部落格也突破障礙,拿到白宮的新聞記者證,等於晉身主流媒體之列。” 這句話呢? 前面講的是新聞記者的部落格,最後一段又像是針對「新聞部落格」,愈看愈奇怪。

    是張教授把「新聞部落格」跟「新聞記者的部落格」搞混了呢?
    還是說「新聞記者的部落格」即使寫的是個人觀感,生活瑣事,而不是新聞報導,也要套上「新聞部落格」的帽子?

    還是說,我太字字計較了?

    jimmy:
    就一個「正常」的環境而言(我說這個前提表示這不適合台灣的現況),傳統的新聞媒體由於有受過「正統」的新聞訓練,因此對於身為新聞記者、對於報導新聞的倫理和規範都有一定的認知,就像「正常」的醫師訓練一樣。再加上媒體組織及公會的自律,相較之外,Blog 作為一個新聞媒體,其「平均」品質應該是沒有辦法像是傳統媒體/記者那麼專業和守紀。

    只是,在目前國內的環境之下,反而因媒體的不專業和不「自律」,而使得這相對之下較為自律的 bloggers 更顯得有「新聞倫理」。這實在是一個很詭異的現象。

    我不覺得所有的 blog 都應該 follow 這所謂的新聞倫理,但我覺得不管是任何性質的 blog ,在發表一篇具有新聞性質的文章時,能用專業記者的倫理來要求自己,是成為一個好 blogger 的必要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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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呵呵…的確是個有趣又「詭異」的現象。然而最近自己便遇上了倫理的問題,有點像研究者的倫理問題,也像記者的倫理。
    親身參與了一個project,到底要報導到什麼樣深刻的程度呢?報導了深刻,可能傷害到了參與該project的人,報導了皮毛,卻會覺得參與如此深入,呈現出來給大眾的只是如此?
    基於害怕面對與怕影響到他人的因素,我選擇了後者來撰寫。在我這個例子很明顯的,blog牽涉到的不是社會正義與責任,而是個人所需要面對的情誼與對錯的判斷。

    或許,我們都是會對自己要求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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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jimmy :
    說到 Blogging 的 “倫理”,又是一個可以延伸很廣的問題了。
    不過如果說到 “人所需要面對的情誼與對錯的判斷。”,我覺得我會選擇跟你一樣的作法。

    其實 blogging 的材料最好就是由身邊取材,因為每天接觸的工作/朋友最熟悉,最有感觸,但是一旦拿來 blogging,卻反而有傷害到他們、或揭露隱私/秘密的疑慮。所以反而只能捨棄最親近的身邊事,改從比較風花雪月,或是其他媒體、新聞、技術的材料著手。

    這兩天我一直思考著這個問題,如何找到成功切入身邊題材的角度卻又不會造成損害…..不過在此之前我寧願選擇沈默,而把焦點放在其他的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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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自動引用通知: Jas9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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