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想用迴響的方式發表的,不過字有點多,所以再開一篇好了。
先看看這一篇:
終極邊疆BLOG » 砍掉不用重練最快 – 看吳清和報導作假事件
從 10/23 到 11/15,三個禮拜後,在 中時部落格-P經-道歉啟事 裡,江世芳先生發表了一篇由吳清和轉達的道歉啟事:
「我承認錯誤,在該文中我引用了McAdam所寫的部分文章,並添加了他沒有寫的“利吉說I can’t‧‧‧”的部分。我個人已去信向McAdam解釋。我謹向讀者表達最大歉意。」
姑不論該文其他所謂:
事實上從第一時間接到網友反映後本報高層即進行了解,並以審慎的態度多方查證,徹底釐清原由後,高層於編輯會議中指示明快處理以對讀者交代,並在進行下一步的行政程序之前,立即向讀者道歉為首要之務。
是否夠「明快」,比較引起我注意的是:
由於該文亦於十月二十二日登於中國時報A20「運動天地」,中時亦於十一月十六日於A20「運動天地」同版面另以「更正啟事」向報紙讀者正式致歉。
是的, blog 歸 blog,由於該文本身也是一則刊登在報紙上的報導,所以為了對讀者負責,刊登「更正啟事」是有必要的。
但是讓我們看看該文迴響所提供的:
根據ptt的網友拍照提供的
「更正啟事」
「由於記者引用外文資料理解錯誤」?
這是指什麼? 繼把話塞給 FOX 電視台的記者之後,又一個新的理由嗎?
發揮嗜血媒體追根究底的精神,那接下來的問題應該是
「到底吳清和是引用了哪一筆外文資料? 怎麼個理解錯誤法?」
「你說說看,你說說看啊?」(語氣請洽某廣告童星)
只是,就我個人的看法,這個事件應該會到此告一段落吧。兩個版本的「啟事」,外加「息事寧人」,不「窮追猛打」的氛圍。
blog 的手,應該只能伸這麼長吧。但是,我覺得這樣夠了。只要中國時報/吳清和/其他的記者/其他的媒體有被嚇到(雖然我覺得這次有感覺的應該只有中時/吳清和),只要這樣子的手多伸個幾次,對於整個環境,還是有正面的助益。
原來有道過歉啊,也算是一小步了:)
這位仁兄在新聞界本來就惡名昭彰
但不知是其運氣好
還是祖先積德
遭中時解雇後
居然還能到im.tv擔任體育部主任
最近時報出版關於席丹套書
本想買來看看
但看到裡面推薦人有此仁兄
還大大地標著他的書評(如下)
馬上打消購書想法
這世界為何如此亂
因為這種人太多
「他的雙眼如鷹眼那麼銳利
老鷹精神泰山壓頂不彎腰
老鷹個性驚濤駭浪不低頭
老鷹動作永遠飽滿又旺盛
老鷹拼勁累死都不屈不撓
鍥而不捨的席丹他是老鷹」── 吳清和,im.tv體育部主任
這件事情有新的後續了。棒球維基館的吳清和條目,近日遭到自稱吳清和的使用者修改,將關於此事的記載全數刪除。該名自稱吳清和的使用者表示,自己未曾提出類似的道歉語句。
姑且不論那位是不是吳清和本人,這則消息還是提供給您作為後續參考 😛
謝謝 Zeel,我看到那則刪改紀錄了,真是有趣。 http://twbsball.dils.tku.edu.tw/wiki/index.php?title=%E5%90%B3%E6%B8%85%E5%92%8C&action=history
自稱是吳清和的那位網友的說法:『這個網站許多文實在太扯了,本人從未被中國時報開除,也從未向「看不見的人」到過歉,本人保留上述的名字,如再有撒謊的文字,本人一定訴諸法律告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