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的陸以正抄襲文

scheeOui-News 上摘了這篇文章:玩‧物‧喪‧志‧集:不要臉的文抄公

內容主要是陸以正先生在中國時報(喔喔!!)每週一的專欄裡登了一篇 網際網路歸誰管?美成眾矢之的 。ohoh5486 發現內容摘譯自 Foreign Affairs – Who Will Control the Internet? – Kenneth Neil Cukier,但完全沒提到是摘譯,更沒提到原文出處。

我分別把兩篇文章看了一下,看完只能說:

真不知道該說陸先生抄得有技巧還是沒技巧。

說他有技巧,是因為他不是從第一段抄到最後一段,而是有點跳得抄,挑得抄,還會有一些原文中看不到的「妙筆」(應該是陸先生自己的高見吧)。

說他沒技巧,是因為原文的重點是網際網路的分散和無政府特性,碰到「國家」這種需要權力結構、由上而下所產生的衝突。(好吧,這是我的解讀),陸先生沒抓到就算了,還可以生成另一個「美帝霸權和其他國家的衝突」結論出來。

我把我自己看的比較表列在下面,各位可以按表索驥。

平心而言,陸以正先生這樣子做,算摘譯不是直接翻譯,說他摘譯,他還可以說是「參考」該則原文,採集部份段落,用「自己的話」說明。我想這次中時應該不會因為這樣而刊個「更正啟事」:-P 不過我想說,人在做 blog 在看,有人看到就會有人知道,有人知道就會有記憶。以後看到陸以正的文章,就會再多退三步。

PS. 我英文不好,有缺有漏有誤解的歡迎告知,我會修正補充,謝謝。

網際網路歸誰管?美成眾矢之的Who Will Control the Internet?
任何新興事業,創業維艱,找人幫助時,大家避之惟恐不及。等它成功了,又都擠進來 想分一杯羹。國際間最顯著的案例,莫如誰來管理網際網路(Internet)的爭論,現在變成聯合國的重要議題之一。本月十六至十八日在非洲突尼西亞首都 舉行的「資訊社會全球高峰會議(World Summit on the Information Society、簡稱WSIS)」,在台灣幾乎無人注意,不知資策會曾否派員去旁聽,至少瞭解問題的焦點在哪裏。
這個故事要從將近四十年前說起:波思泰爾(Jon Postel)在美國以外雖無籍籍之名,卻堪稱「網際網路的產婆」。他生於一九四五年,在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從學士、碩士、讀到電腦博士,終生致力全世界 網際網路篳路藍褸的創建工作。他後來轉入南加大的資訊科學研究所,一九九八年逝世時才55歲。第二頁第七段:
Jon Postel, a computer science professor at the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
波思泰爾外貌是不折不扣的嬉皮,滿臉鬍鬚,髮長及肩,隨便在後面打個馬尾結。他最初受美國國防部所屬「高級研究計畫 處(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委託,主持網際網路研究。當初的構想是僅供軍事用途,但民間隨即採用,變得一發不可收拾,迅速變成美國成長率最快的企業,甚至可說是全球 化的最大功臣。
從六○年代到九○年代中期,因為沒有別人在管這件事,波思泰爾無意中變成網際網路的仲裁者,幾乎 可說是最高負責人。所有的protocol(此字在外交實務上意為禮賓儀節,在外交文書裏則為議定書;但在電腦語言裏,則指所有網路上建立通訊及傳送資料 格式的標準,範圍極廣)大多出自他手。例如網址上最後顯示所在國家的兩個英文字母,像uk代表英國,而jp代表日本,就是波思泰爾並未和別人商量,獨自做 出的決定。如果沒有他那麼孜孜矻矻的貢獻,網際網路不可能如此快速地發展到今天這樣的規模。第二頁第八段:
Postel made seemingly technical decisions such as who should get to operate a country-code domain…..
今日回顧,這種近乎無政府的狀態未免荒唐。九○年代中葉以後,美國政府也覺得不好意思了,幾經商 討,一九九八年才在加州成立一個非營利性組織(美國公司法本准許設立非營利性質的公司),叫做「網際網路命名與編號公司(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Names and Numbers,簡稱ICANN)」。後來又在ICANN下設置「政府顧問委員會(Governmental Advisory Committee)」,邀請外國政府派員參加,但委員會並無實權可言。第二頁第八段後:
By the mid-1990s, however, it became clear to the small coterie of officials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elsewhere who were aware of the matter that the Internet could no longer be administered by a single individual. But who or what would replace him?

第二頁第九段:
After a bitter series of negotiations among the business community, governments, and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worldwide, the Clinton administration helped broker a compromise and established ICANN in 1998….

第一頁第三段:
ICANN, in their view, is an instrument of American hegemony over cyberspace: its private-sector approach favors the United States, Washington retains oversight authority, and its Governmental Advisory Committee, composed of delegates from other nations, has no real powers.

插播一下,第三頁第一段有則有趣的小故事 🙂

各國政府對這種手法都不領情,普遍認為華府把持不放,是「美帝」霸權的一貫伎倆。巴西、南非、中 共、古巴、敘利亞、甚至辛巴威都在聯合國裏吵鬧不休。聯大於是通過召開全球高峰會(WSIS),分兩階段舉行。第一階段去年十二月在日內瓦開會,第二階段 就是本月中在突尼斯的那場,有一百七十一國派主管資訊或科技的部長出席。聯合國網站費了大量篇幅刊載這兩次會議的討論,然而結果幾等於零。第三頁第三段中:
Watching the United States go to war in Iraq despite global opposition, these diplomats saw ICANN as yet another example of American unilateralism.

第一頁第四段:
This discontent finally boiled over at the UN’s World Summit on the Information Society….

第三頁第三段:
All this came to a head in 2003, during the preparatory meetings for the World Summit on the Information Society…

第三頁第七段:
As other countries sharpen their diplomatic knives for the final round of the summit in Tunis in November……

聯合國網站費了大量篇幅刊載這兩次會議的討論,然而結果幾等於零。」這個我好像沒看到,可能是陸先生從其他地方看來的。

平心而論,各國對美國的批評不無道理。首先,網際網路快速增加,必須有個機構去管理命名制度 (Domain Name System,簡稱DMS)。像網址最後的.com、.net、.gov、.edu,或代表法國的.fr,代表德國的.de,代表南非的.za等,很快就 會爆滿了,以後該用什麼字母去分別呢?第二,網際網路的格式標準號(Internet Protocol Number)最多僅有十二位數,約可容納四十億台電腦,很快就會不敷使用了。一般電腦使用者從來沒看見這個號碼,不瞭解它的重要性;但它等於每家人家的 門牌號碼,如果沒有門牌,讓郵差怎麼送信呢?第三,再以寄信作比擬,在電子郵件從一架電腦到另一架電腦的冗長旅程裏,最大的轉遞郵局就是所謂「基礎瀏覽器 (root server)」;它以幾萬分之一秒的速度把信件分到該去的方向。早年設計時,從未想到會有今天的規模,以致基礎瀏覽器全世界僅有十三個,散布各地。美國 佔了九個,分別由太空總署、國防部、各大學、與幾家私人公司管理,其中一家還是荷蘭資金開的。另外三個則分散在荷蘭阿姆斯特丹、日本東京、與瑞典斯德哥爾 摩。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今後必須有人制定網際網路的各種技術標準,避免陷入各自為政,以致互不相通的狀態。這也是各國在WSIS裏振振有詞的理由。第一頁第七段:
First, there are domain names, such as www.foreignaffairs.org. Somebody must decide who will operate the database of generic names ending with suffixes such as “.com,” “.net,” “.info,” and others (a privilege that promises handsome profits). Also, someone must appoint the operators of two-letter country-code suffixes (such as “.cn,” for China). 我看不出來陸先生文中所謂”DNS爆滿”從何而來(原文沒有),是什麼意思,也不確定這 “DMS” 是報社打錯還是作者筆誤。

第二頁第一段:
Second, there are Internet Protocol numbers, the up-to-12-digit codes…..

第二頁第二段:
Third are what are called root servers. Some form of control is
needed in the actual machines that make the domain name system work…..

第二頁第三段:
Fourth and finally, there are technical standards that must be formally established and coordinated to ensure the Internet’s interoperability
.
They entail more than just the addressing system and involve everything from how
routers send traffic to parameters so that video flows smoothly. Ultimately, the standards
let the Internet evolve. 這一段指的是標準的制定,沒提到「這也是各國在WSIS裏振振有詞的理由」。這應該是陸先生的「見解」吧。

美國也有很多人贊成把網際網路交給聯合國去管理,就像一八六五年成立的國際電信聯盟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簡稱ITU)一樣。但華府考慮國家利益,在今年六月三十日由商務部發布消息,標題作「美國處理網際網路命名制度的立場」,先發制人。聲明只有 短短四段,把門關得緊緊的,文風不漏。對國名的兩個字母,美國承諾將與各國磋商。最後雖表示將在國際架構下,續與各國對話,但堅決表示美國認為網際網路的 技術事宜,仍應繼續由ICANN掌管。看來這場架還有得吵呢。(本欄每周一刊出)第一頁第五段中:
Washington’s answer to these concerns — the Commerce Department’s four terse paragraphs, released at the end of June, announcing that the United States plans to retain control of the Internet indefinitely — was intended as a sort of Monroe Doctrine for our times. It was received abroad with just the anger one would expect, setting the stage for further controversy.

第四頁第一段:
Ultimately, what is playing out is a clash of perspectives. The U.S. government saw the creation of ICANN as the voluntary relinquishing of a critical source of power in the digital age; others saw it as a clever way for Washington to maintain its hegemony by placing Internet governance in the U.S. private sector. Foreign critics think a shift to multilateral intergovernmental control would mark a step toward enlightened global democracy; Washington thinks it would constitute a step back in time, toward state-regulated telecommunications. Whether and how these perspectives are bridged will determine the future of a global resource that nearly all of us have come to take for granted.

考慮國家利益 / 先發制人 / 門關得緊緊的,文風不漏」看來陸先生的確有自己的解讀。

在〈中時的陸以正抄襲文〉中有 16 則留言

  1. 看這篇他老頭兒根本不懂
    還敢上來高談闊論一些他不在行的
    他這背景 哪寫的出中時那篇 當然是抄的 但又看不太懂 就變成加入自己的解讀
    退休很閒嘛
    連Symantec也打錯了
    這麼不喜歡hinet要不要改用Gmail

    http://www.bamboo.hc.edu.tw/pipermail/twcu/2005-October/006758.html
    如有遊行抗議垃圾信 我要參加

    陸以正/退休外交官(台北市)

    我相信這是台灣九百四十萬上網族的共同經驗。

    去美兩個月,回台時電子信箱裡塞滿了二千五百八十八封信,百分之九十九點九是所謂「垃圾信」的無聊廣告。為怕其中夾有親朋好友來函,只能耐著性子,費了兩天功夫逐件審閱,才把它們一一刪除掉,免得信箱又被塞爆。

    在美時使用女婿的電腦,美國雅虎通訊網有防阻垃圾信的功能,登記客戶都可免費享用。它把來件分成個人信件與「大批郵件」兩類。只要收信者超過一定數字,都歸入後者,讀它或不讀它由收件者自行決定。不願浪費時間的人只需按一下「清空」,就統統刪掉了。

    但是經營Hinet.net網路的中華電信公司數據分公司似乎只知向用戶收各種費用,卻拿透過網路大批散發垃圾郵件的人毫無辦法。我清除信箱後,初起每天依然收到五六十封垃圾信,一半是色情廣告,另一半是各種拉生意的大小企業。近來大概刷爆信用卡的年輕人太多了,天天都有幾家銀行來勸我向它貸款,解決「卡債」的煩惱。

    我向數據分公司求救,請教他們有無辦法讓我擋住排山倒海而來的垃圾。那位工程師說「有哇!」但是我的2000版Professional XP微軟中文軟體的Outlook Express並無與美國
    雅虎同樣的劃分個人與大批郵件的提示。這位先生很耐心地教導我,如何進入網頁郵件服務,鍵入帳號與密碼後,點選使用信箱,然後在個人信箱收件匣裡,將不請自來的廣告信件上方,點選「檢舉垃圾信」。視窗會出現感謝我舉發的語句,答應今後該寄件人所有來信將被歸入「垃圾信」與「垃圾郵件匣」內。

    我費了一周時間,忠實地執行他的忠告;每天先進入Hinet網頁郵件服務版,把收到的垃圾郵件逐一「檢舉」,但效果等於零。每天上網,仍有六七十封郵件,絕大部份是垃圾。而且大部份廣告商,我已經「檢舉」過好多次了,可證那位工程師答覆我的話只是理論上應該如此,實則根本無人查過這個程式是否運作正常。

    我不停地打電話給數據分公司,希望能把我的遭遇告訴一位主管。最後終於有一位經理級人員和我談了許久,態度非常客氣。他說中華電信正在與美國Simontec公司磋商,準備購買後者的防堵垃圾郵件系統;何時能成功引進,尚無把握。他教我每天早上開機時,不要走微軟的Outlook Express通道,要先從
    webmail.hinet.net進入,這樣應可避免遭遇已經檢舉過的垃圾郵件。

    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照經理指示,每天先進入中華電信網頁郵件服務,不同的是現在我名下的收件匣、垃圾箱與垃圾郵件匣都變成空空如也了。視窗寫得清清楚楚:「您的收件匣有0封郵件」,天天如此。

    但只要改從Outlook Express窗口進入,則一夜之間,仍會收到七八十封電子信,垃圾比三周前更多。現在我必須每天早晚各開機一次,通常早晨會有上百封垃圾,傍晚再打開電腦,還會有三四十封新垃圾。

    中華電信號稱將開放民營,實際管理仍難免反應遲鈍。如果發手機簡訊可以按收件人數計費,為什麼不能對發垃圾郵件者同樣辦理,藉收費作為控制手段呢?繼續放縱販賣訂戶資料的人如此踐踏近千萬上網族的時間與隱私權,有違法律,也影響中華郵政的收入。長此下去,假如有人發起遊行抗議,我氣憤之餘,或許也要上街參加!

    【2005/10/1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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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他那是把Domain Name和IP搞不清楚吧
    看到好像相似就亂拿來替換
    IP才有不足之虞
    反正我對那種高官退休又出來亂寫文章投報的都很敏感
    拜託 寫一些你們專業領域的東西吧 不要出來貽笑大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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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謝謝你的對照表,非常清楚明白

    建議報社刊登一則漏稿啟事,表示因為稿擠把陸老的「原文出處」等字樣漏掉了,這樣也許還可以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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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自動引用通知: Jas9 Taipei.
  5. 自動引用通知: 今日連結 (2005-11-29) [JeffHung.Blog]

  6. 原來如此,難怪我覺得這文章怎麼越讀越難理解,原來是這樣編出來的

    “再以寄信作比擬,在電子郵件從一架電腦到另一架電腦的冗長旅程裏,最大的轉遞郵局就是所謂「基礎瀏覽器 (root server)」;它以幾萬分之一秒的速度把信件分到該去的方向。早年設計時,從未想到會有今天的規模,以致基礎瀏覽器全世界僅有十三個,散布各地….”

    陸老先生,不要瞎扯蛋. 是那個豬頭IT顧問告訴你root server負責送信的

    哈,說不定,可能是BIND 10.0的新功能…嘿…老先生,你知道什麼是BIND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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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自動引用通知: CCB 2.0 (beta)
  8. 這傢伙想必是電腦白痴
    他大概把Outlook Express設定成一連線就自動收信
    難怪他的webmail.hinet.net的信箱會空空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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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高官退休又出來亂寫文章投報—陸以正看不到的「置身『世』外」

    陸以正在中時新聞的〔布希訪印巴台灣鮮少人知〕中寫著:〔…印度報紙拿他(註:指布希)此行與尼克森一九七二年大陸的破冰之旅相提並論;而上星期裏,台灣媒體報導的非常之少,又一次證明政府真是「置身『世』外」,說的是一套,做的卻是另一套…〕讓人覺得陸以正不知所云,好像又再搞抹黑了。

    想一想,台灣媒體報導布希訪印度的新聞少,能用那種邏輯關係證明出政府是「置身『世』外」呢?莫非陸以正認為今日媒體還如同過去一樣,還是由政府一手控制的,只是政府的傳聲筒嗎?

    過去台灣媒體由中國黨一手掌握著,資訊都要被過濾過,媒體報導的新聞是被控制的,所以媒體報導的東西是黨國政府只想給人民知道的東西,不想讓人民知道的東西,一律過濾掉,如同今日中國共產黨國政府對網路和媒體的控制一樣。台灣媒體的封閉狹窄格局是中國國民黨政府所造成的。

    所以,〔布希訪印巴台灣鮮少人知〕一事若是發生在黨國時代,批評台灣政府是「置身『世』外」就說的通。只不過今日台灣媒體不報〔布希訪印巴〕是台灣政府去封鎖造成的嗎?顯然不是。

    台灣媒體自主性高的情形是黨國時代所沒有的,罵總統搞藍色鬥爭,罔顧人民利益,被當成國家社會亂源第一名,還能處之如怡,不知羞恥的繼續胡搞,台灣政府即使依法做少許改革就被罵的狗血淋頭的,台灣媒體絕對不會受今日台灣政府的束縛,不報〔布希訪印巴〕是這些媒體的自主選擇,是這些媒體還活在黨國時代,「置身『世』外」的過失。

    既然台灣媒體不報〔布希訪印巴〕是媒體的自主選擇結果,那如何拿媒體自己的過失來批評台灣政府是「置身『世』外」呢?

    所以,陸以正批評台灣政府是〔只會關起門來做皇帝,對國際事務不聞不問。〕的說法,無疑是無中生有的抹黑,一場藍色鬥爭的口號而已。我們不會被黨國政客陸以正的鬥爭言論所欺騙,只不過,陸以正居然自己暴露出他的思想還活在黨國時代,無法進入民主世界的「置身『世』外」事實,這可是陸以正自己看不到的「置身『世』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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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當年的網際網路治理(Internet Governance)議題,有很多人知道這個問題的重要性。去 WSIS 2003 Geneva phase one 主要是參加 IG 的會議,台灣至少有 TWNIC李組長、劉靜怡等。2005 年政府仍然有派代表團參加,兩次的代表團都是由資策會協助所組成。

    這篇文章最大的問題,不在於理解錯誤,而是在於不知道相關脈絡,直接照抄原作者的論點,只一面倒地大罵美帝。殊不知在此議題上,台灣過去諸多努力正是因為過去 ICANN 的自由、非依國家為基礎的遊戲規則,才被肯定。

    一點 comment,補充 PipperL 的重要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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