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播的權利

上一篇網摘與引用的權利,引起了一些迴響與討論,包括文章後面的迴響Jacky對於CC與引用的另一篇文章、迴紋針寫的網路禮儀 與 部落格留言等。在迴響中,豬小草提及一個TOMSUN BROKER,我才注意到這個「blog聯播網站」。

豬小草不太喜歡Tomsun Broker聯播沒有經過他的同意,就將他的blog放上聯播。他說:

最近還遇到一個疑惑。有一個叫做tomsun broker(湯姆太陽掮客)的聯播網站把我納入他們的聯播清單裡,可是我從來都沒有收到這個網站要求加入聯播的要求哩。老實講,我覺得這年頭「個人網站」作事情,要比「商業組織」有禮貌多了。

Roach建議可以從「公平交易法」的角度去思考:

對了,補充一下,大家討論引用、網摘時,通常會往著作權法討論,這方向可能不太對。如 tomsun broker ,他可能違反的是「公平交易法」之類的法條(但小心就能避開),這也是為何Google News 要撤下法新社的新聞。

我覺得聯播和引用/網摘是不同的。所受到的規範/權利也不相同。聯播是將RSS的內容取標題或是內文(全文或摘要)刊出,我認為屬於轉載;引用是在文章中提及標題/連結/部份內容;網摘可視為文章作者(網摘者)引用被摘者文章標題或部份內文的動作,比較介於引用和轉載之間。我認為網摘由於參雜了網摘者的喜好/選擇,再加上只引用標題/連結或是部份內文,而且有時還會加上網摘者的comment,比較類似引用的形式。也因此屬於合理使用。至於某些網摘的「具商業性」,我的看法還是屬於合理使用的。之前google撒法新社新聞,是因為google引用了新聞裡的標題、內文、和圖片等內容要素。如果今天網摘者沒有全文引用,應該就不會碰到這個問題。

ROACH指的tomsun broker,它並不是網摘或是引用,而是聯播。而且是已經類似全文轉錄的聯播(看RSS是輸出全文還是輸出摘要)。既然是全文轉錄,應該是要受到站上授權方式(如創用CC)的規範。以我使用的CC而言,如果牽涉到商業使用,就需要我個人的同意與授權。如果沒有商業使用的狀況,的確可以將我的RSS輸出拿去作為聯播之用。而光CC就有好幾種不同的授權方式,有的可允許商業使用,有的不行。相較之下,網摘和引用因為是合理使用(就法律的觀點)和言論自由,比較不會有「我不准你引用我的話」這種爭議出現。

再回到聯播的權利問題。

以前在藝立協/elixus的「火車時刻表」(唔,就是聯播啦)也碰過這樣子的問題。一開始,採取的是自由申請的方式,只要把rss加入,就可以參與聯播。但是出現了一個狀況,今天A因為愛用這聯播,把他喜歡看的B的blog也加入了聯播,可是B可能不喜歡自己的blog被加入聯播,C也可能不喜歡看B的blog。這造成了爭議。後來,在火車時刻表改版之後(改用Drupal,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就變成要先申請一個帳號,然後在在自己的帳號管理之下,再加入要聯播的RSS,如此一來,不會有匿名的人來把RSS加入,一旦有爭議,也比較好處理。後來,藝立協的火車時刻表收了,大家也慢慢愛用/習慣 Bloglines和NewsGator等。這個問題自然而然就消失了。而像Oui-Blog和BoF.tw的聯播,是會員的聯播,也不會有爭議。

我看了一下豬小草 blog的授權,他跟我一樣都是採取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2.0。如果豬小草發現 Tomsun Broker有為商業目的而使用到他的RSS作為聯播,豬小草可以要求Tomsun Broker必須取得他的許可。我也看了一下 Tomsun Broker,沒有察覺到有商業目的使用的現象,那如果還是覺得不舒服,該怎麼辦?

我不知道是不是最近才加上去的,不過在首頁的最下方有著這麼一段聲明:

本站所聯播之BLOG是以機器代理人與自行人工申請方式進行,若有不願聯播之情況,請直接與我們的客服中心聯繫,以作立即刪除聯播之動作。另外,本聯播機制是採RSS或ATOM的標準BLOG訂閱方式,均保留原著作人之名稱、文章名稱與連結網址並不作任何之變更與新增,以保障原著作人之權益。此外,本站以Creative Commons 之著作權規定為依歸,除本站完全遵循外,亦煩請各使用者仔細閱讀並遵循此著作權之相關規定。

應該是蠻有誠意的一個聲明。

最後,關於「尊重」。因為每個人標準不同,也不一定有共識,所以在這兩篇文章就不刻意談了。有機會的話,再說說我的看法好了。

P.S. 我好像避開了一點沒有提:目前很多blog愛用的javascript搭配newsgator的blog sidebar 聯播…..

在〈聯播的權利〉中有 14 則留言

  1. 您好,我是TOMSUN,在BLOG聯播中看到這篇文中,真的很報歉這個聯播會造成大家的討論。在此以下有五點說明:

    其一、TOMSUN BROKER是一個非營利性的網站,過去是、現在是、未來也是,我們只是一群熱愛上網的朋友組成的網站,並非是商業組織。
    其二、我們的RSS聯播並非全文,而是依RSS所設的開放權限來聯繫,並非完全擷取網站上的內容,要看全文的人必需連結到原始出處的網站上,我們有提供原始出處的連結,用意只是提高大家能見度的方式。
    其三、如果不希望我們聯播可以馬上寄信跟我們說,我們會馬上刪除。
    其四、我們有依照Creative Commons 執行,我們的本意本來就不是為了擷取他人的全文,著作人的本體仍是原始出處,本站只是要讓大家有個共同聯播的地方,就如同搜尋引擎的連結網址作用一樣。
    其五、不知道您是否想要聯播,如果不需要,我們可以立即作刪除的動作。

    這是我們的說明,真的很報歉,讓大家困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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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們已將終極邊疆BLOG與豬小草的blog先移除聯播,若需要恢復聯播再與我們聯繫,不好意思,打擾你們了

    Tom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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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Tomsun 您好:
    1. 很高興 Tomsun Broker作出了非營利性的聲明。雖然我也才剛開始造訪貴站不久。
    2. 不曉得您所謂「RSS所設的開放權限」所指為何? 據我個人的了解,全文與否首先與blog的rss是否輸出全文相關,有的作者會選擇只在rss中輸出摘要。第二,聯播程式收下rss之後,也可能會針對長度作限制,只刊出部份長度的內文。貴站應該是採取這種方式吧。
    3. 我相信您應該看到豬小草的意見了 🙂
    4. 我知道您的用意,也有在文章中提到您的聲明。
    5. 我的文中也有說到,就我個人而言,並不排斥這種聯播,而且就我使用的創用CC授權來看,也是如此。

    雖然在文中我有提到貴站,但並不表示我對於貴站有什麼不滿,也感謝貴站這麼快就提出聲明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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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您可以仔細上我們網站看一下內容,大部份聯播的文章並非全文,而是摘取一些的文章,這跟rss檔案的輸出有關,每一個BSP有不同的輸出方式,也有些BSP開放到全文,但不多。關於我們這個聯播網,雖然是非營利性質的,但我們對法律問題上也很小心,在執行時皆有詢問過法律相關人員。請您放心,我們並不希望我們是侵權者,而是一個可以帶動彼此BLOG流動者,畢竟,BLOG是很分散的,有一個可以讓彼此間連結流動更順暢的角色出現,對你我都是好事。更是促進BLOG發展的一個觸媒。我們希望上我們的網站的人,是看到訊息後,可以馬上連結到原始出處去,而不要久留在我們網站中,這才是幫忙大家的方式。你說是嗎?

    我們先行移除了您跟豬小草的BLOG ,如果需要再恢復,請與我們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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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您可以仔細上我們網站看一下內容,大部份聯播的文章並非全文,而是摘取一些的文章,這跟rss檔案的輸出有關,每一個BSP有不同的輸出方式,也有些BSP開放到全文,但不多。關於我們這個聯播網,雖然是非營利性質的,但我們對法律問題上也很小心,在執行時皆有詢問過法律相關人員。請您放心,我們並不希望我們是侵權者,而是一個可以帶動彼此BLOG流動的中介者,畢竟,BLOG是很分散的,有一個可以讓彼此間連結流動更順暢的角色出現,對你我都是好事。在網站下方的著作權聲明,是很早就放置了,這是保障大家的一個規範,我們一直遵守。我希望我們這個站是促進BLOG發展的一個觸媒。上我們的網站的人,是看到訊息後,可以馬上連結到原始出處去,而不要久留在我們網站中,這才是幫忙大家的方式。你說是嗎?

    我們先行移除了您跟豬小草的BLOG ,如果需要再恢復,請與我們聯繫,謝謝。
    網址在
    http://WWW.TOMSUN.ORG/BRO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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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您好,我是TOMSUN,在BLOG聯播中看到這篇文中,真的很報歉這個聯播會造成大家的討論。在此以下有五點說明:

    其一、TOMSUN BROKER是一個非營利性的網站,過去是、現在是、未來也是,我們只是一群熱愛上網的朋友組成的網站,並非是商業組織。
    其二、我們的RSS聯播並非全文,而是依RSS所設的開放權限來聯繫,並非完全擷取網站上的內容,要看全文的人必需連結到原始出處的網站上,我們有提供原始出處的連結,用意只是提高大家能見度的方式。
    其三、如果不希望我們聯播可以馬上寄信跟我們說,我們會馬上刪除。
    其四、我們有依照Creative Commons 執行,我們的本意本來就不是為了擷取他人的全文,著作人的本體仍是原始出處,本站只是要讓大家有個共同聯播的地方,就如同搜尋引擎的連結網址作用一樣。
    其五、不知道您是否想要聯播,如果不需要,我們可以立即作刪除的動作。

    這是我們的說明,真的很報歉,讓大家困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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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為了尊重您們的權益,我們先將貴blog與豬小草的blog移除聯播,若需要聯播,再與我們聯繫,也謝謝您們的討論,我個人認為自由言論是blog很大的特色,尊重彼此的言論自由,也是增進溝通與共識的好方式。我們是一個重視大家的非營利性質網站,希望大家能認同,也能多支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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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抱歉,由於我的Spam Karma,使得Tomsun 的發言之前被列為spam,可能也因為這樣,Tomsun才再三發言。我剛剛已經全部回復了。不便之處,尚請見諒。

    另外,可能Tomsun有點誤會了,我對於貴站的聯播並未感到不受尊重。我的文章文字裡應該說得非常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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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嗯,剛一直發不出去,我以為已經被封鎖了耶^^
    沒關係啦,謝謝您們哦
    您要不要恢復聯播呢
    我們還是很歡迎您加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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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您好,

    我們是台灣的公民新聞平台。我們網站本身也是有做Blog聯播,據您文中講的,Blog聯播若不當使用所衍生的問題,確實還蠻有爭議的。不論用戶或是站方,最終應該還是要回歸『尊重原作的智慧財產權』,彼此以這點為考量,爭議自然就會減少。

    我們網站文章聯播為開放式設計,不必經過特別審合,任何人都可以將RSS加入聯播,RSS資料設定完後,文章很快就會出現在我們網站。所以在設計上,我們會刻意提醒用戶不要非經原作者同意,將他人的 RSS 做匯入動作,以避開類似的爭議。

    剛提的是開放式的聯播,是不必經過審合就可加入且立即就可以聯播的,有興趣可以參考:

    Blog聯播設定 操作說明:

    http://nlog.cc/n/61

    如果您是想要建立更嚴謹的聯播網站,即是需要特定管理人員來決定該 RSS 是否可以加入聯播的,在我們的平台也可以很簡單做到,有趣興可以參考:

    超快速 網誌聯播 (Blog聯播) 網站 建置:

    http://nlog.cc/n/6715

    如果有空,迎歡來逛逛我們的新聞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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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嗯,我有到NLog.cc 去逛了一下,感覺是像以前的火車時刻表一樣….

    目前上面的文章大多以新聞為主,使用者也還不多,就算是「推薦新聞」好像也沒有看到什麼特別的……

    btw, 熱門活動的第一則「# 319影射性行銷,天時已到,願抓住時機者發大財」為什麼看起來好像是廣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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