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entity 與真實姓名

蔡志浩先生在為什麼你應該用真實姓名寫部落格裡面呼籲,應該用真實姓名寫部落格,理由有:

  • 當你不希望別人用Google搜尋你的名字,只得到別人批評的結果時。用真實姓名寫部落格可以使你名字的搜尋結果出現你自己的部落格/看法/觀點,也可以用經營部落格所累積的聲譽來沖淡/稀釋那些不利你的言論。
  • 就算你不用真實姓名,言論還是你的,該負的責任一點也少不了。

董福興先生寫了一篇回應文:媒觀系: 回應Taiwan2.0″為什麼你應該用真實姓名寫部落格”,認為如果不慎了解blog的特質,就冒然放棄匿名性直接用真實姓名的話,可能你的言論會直接損害到你的現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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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紀錄觀點 – 有怪獸

前幾天看了一下公視的紀錄觀點:有怪獸

這個有點像是整理報導方式的紀錄片把之前媒體為人所垢病的亂象給點了一些出來,並且對於公共電視夾帶著批評和期待。不過也因為是用整理的方式,所以如tonyblue所言,少了強力的論述。就我的看法而言,才一個小時的時間,這一部紀錄片值得當作「入門」,讓觀眾發現:「哇! 原來有”這麼多亂象”喔!!」,至於針對每一點的深入論述,如果為了「廣」而捨棄了「深入」,雖然有點遺憾,但我覺得是可以理解的。

裡面提到的幾個焦點我大多都有印象(除了UBU事件之外)。不過可能是因為製作時間點的關係,並沒有把NCC的議題、媒體殺人、鐵路怪客系列、趙建銘系列等收錄進去。往好處想,以現在媒體踴躍入圍雜碎新聞獎的程度,我想每半年拍一部這種媒體觀察的片子都不乏新的題材和議題可供擇取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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