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單式人數計算法

當我在phopicking 的這篇「再次從專案管理的角度來看倒扁總部的行為」看到所謂

警局估就不到20萬,警局的依據是什麼?估的對嗎?倒扁總部說有200萬,估計的方法又是什麼?你說他不對嗎?

我才想起怎麼沒看到人提這回事?

本來以為會有人寫的,不過好像沒有。事實上,連我自己本來要寫的,後來也忘了。正好現在記起來,於是把資料搜一搜,寫下來。

關於遊行或是靜坐人數的統計,警方的數字每每比較保守,不過像這樣20萬對200萬的差距,其實還蠻少見的。警方估計的方式應該還是跟以前的那一套一樣,依據各分局的人員所回報的資料統計而成。舉個例子來說,在這裡就是一個簡單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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