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我寫了篇《民視新聞的選舉宣傳》,述說我看到民視新聞把謝長廷的競選口號打在相關新聞的畫面。在那短短的文章裡,我只有稍稍提及「這還是太明目張膽了點吧」,來表達我對於民視這個動作的看法。不過,在看到RichyLi、弱慢、水瓶子等人在文章後面的迴響,我覺得我有必要講一下,我目前看待電視媒體相關「技倆」的界線在哪裡。
先說說各家對於選舉新聞各候選人「報導秒數」的不公平現象好了。弱慢提到民視給謝長廷比較多秒數,也比較會呈現謝長廷的說法,相較之下,對手候選人馬英九所獲得的秒數較少,也比較沒有呈現完整的說法。水瓶子則說民視跟TVBS比起來好多了。我個人則覺得這則在我可以接受的範圍之內。
民視和TVBS/中天等新聞台本來的政治立場就有所不同,就像自由時報跟中國時報/聯合報一樣,在政治新聞這種立場較為鮮明的時刻,各擁其主的現象本來就會發生。既然有了立場,那麼針對同一立場和不同立場的新聞主角,所給的秒數當然也會不一樣,剪剪貼貼和斷章取義的現象也容易出現。所以我們會看到某一媒體要把小事渲染得很嚴重,另一媒體卻匆匆帶過,或是用較為緩和的立場去切入看待同一事件。我認為這跟前陣子一些關於「社會運動記者」,或是再近一點的「環保新聞記者」有些相像之處。當記者/媒體有了立場,他比較願意為他所擁護的,或是他所認為不義的,發出聲音,作出報導。也因此,一些相對弱勢的聲音,像是樂生的消息,就比較為主流媒體所不喜,不願意派出人力或是時段去採訪…..除非…..有了衝突,或是有了嗆扁,符合了主流媒體的立場或是喜好,此時SNG車才會出現,新聞才能擠進時段內 — 雖然,往往偏重的仍然不是議題,而是衝突或是動作。
我認為這麼做雖然在我的界線之內,但是仍然要顧及新聞專業。這兒的新聞專業,指的不是如何利用訪問、剪接、或是述說的技巧,將閱聽人帶進報導者設好的坑裡 (雖然我相信現在大眾媒體自豪的專業很多都是在這兒)。我所在意的專業,是有沒有適度的平衡報導,有沒有因為要「伸張自己的正義立場」,而違背了新聞記者/媒體所應遵守的倫理和守則,去刻意扭曲另一立場的言論,呈現單方面的說法,或更是嚴重地 — 用「據氏家族」來造假。一但媒體做了這樣的報導,就超出了我能忍受的界線 — 當然,我相信愈靠近選舉的時候,這種越線的現象一定會更常發生。
RichyLi所提到的民視「愛報」雲林古坑劍湖山世界的新聞,則是另一個民視的「特色」。我不知道民視跟這個遊樂區為什麼那麼友好,使得印象中每到了週末,就一定會在新聞中放進「雲林古坑某遊樂區」本週又有什麼好玩的活動消息。其他的媒體,不管是電子還是平面的,也多多少少有這個現象多多少少有這個現象,沒辦法,商業電視台嘛,總要糊口,這種所謂的置入性行銷或是出賣新聞,用新聞的收視率和閱聽人所給予的信任來賣廣告,好像難以避免。
至於我上一篇文章所提到的「把競選口號打在畫面上」,我覺得已經從較為隱性的「新聞報導式宣傳」轉為明目張膽的「廣告式宣傳」。想像一下如果在報導速食店新聞的時候,畫面旁邊打上「麥當勞總是為你」;在報導便利商店時,畫面打上「全家就是你家」;在報導入聯新聞時,畫面打上「牽手護台灣,加入聯合國」…這樣下去,會不會有一天廣告主(餐廳、商家、政府、遊樂區)在買新聞的時候,還可以選擇要不要加買「畫面旁打上口號或是Logo」??
這就是為什麼我覺得民視這麼做是越線的原因。
不過我要強調一點,我目前所訂的界限,其實有很大一部份是為了台灣目前媒體生態所作的妥協,我並不期望新聞媒體可以一夕之間到達教科書上所訴說的理想美好世界,但是如果能夠一步步的改善,像據氏家族的沒落一樣,那我就會覺得台灣的媒體有進步了。
Dear PipperL,
其實並不盡然,一旦進入競選活動期間,由於選罷法的限制,其實倒不見得會更為嚴重,請參閱:http://www.cec.gov.tw/?Files_id=214 。另外,有關選罷法與廣電法對於選舉廣告間,過往的一些問題,須文蔚老師寫過這篇:http://blog.chinatimes.com/winway/archive/2005/08/08/10083.html 。
然而這些行為總是走在邊緣,這些法條落落長也不見得有什麼用。蠻可惜的是,民視新聞台處這則新聞時,與民視新聞的處理是否相同?這一點如果有觀察到,將是相當有趣的。
相當中肯的觀點,不過,"我認為這麼做雖然在我的界線之內",線應是限之筆誤吧?
To 董福興:
到選舉時這類新聞到底會怎麼演變,會不會像你說的因為選罷法限制而更收斂,我覺得的確值得觀察看看。不過你最後那句我看不太懂:「民視新聞台處這則新聞時,與民視新聞的處理是否相同」?
To 同人:
我在寫的時候一開始是用界限,後來想一想不太對,好像應該用界線才對。經你這麼一說,我又有點搞糊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