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與戰鬥的選擇

在 twitter 上,出現了這則消息,引起了我的注意:《抄襲九把刀事件 – Evctw Wiki

本來,這個事件應該不會進入我的生活圈的,我不看蘋果日報,也很少看新聞,更不是九把刀blog 的訂閱讀者。不過,既然我都點開了那個wiki的連結,看了雙方的說法,又看到九把刀部落格上一連串的文章,以及雙方當事人的回應,及號稱抄襲與被抄襲的文章,所以,我還是決定寫下這一篇,表達我的看法。

首先,我們先來個事件的簡介….等一下,事件的簡介,也摻雜了我個人的詮釋、認知、與取捨,因此,有空閒的話,就花點時間看一下當事人自己的說法吧。

當事人九把刀的話:

當事人高中生陳漢寧的話:

  • 本人關於抄襲事件的說明及文章《顛倒》(新增其他問題的解釋) – 閒話家常

簡單來說 (我還是免不了要個人詮釋、認知與取捨一番),九把刀認為陳漢寧得獎的作品《顛倒》抄襲了他的作品《語言》。他本來要低調處理,結果出版社認為沒抄襲,文學獎的評審也認為沒抄襲,而陳生的外婆找了蘋果日報把事件報導成「以大欺小」,讓他更加光火(他覺得蘋果日報/媒體才是以大欺小),不過從陳漢寧的回應看來,他也對家人找蘋果爆料的動作很無奈。

我不想要討論什麼才是以大欺小,也不想討論雙方email 來往的內容以及各自解讀的不同,更不想去猜測到底陳漢寧有沒有讀過九把刀的恐懼炸彈。我只想討論一件事:

如果陳漢寧否認抄襲,那麼光從雙方的作品來看,陳漢寧的作品《顛倒》,有抄襲了九把刀的作品《語言》嗎?

首先,跟專利權「只看成果來認定有沒有侵權」的作法不同,著作有沒有侵害到別人的著作權,並不是光看成品就可以的。這是因為著作可能發生「兩個人在各自的情境之下,完成相同的東西,各自擁有著作權,彼此不侵權」的現象。

但是文字的著作要出現一模一樣的現象也不容易,國字那麼多,排列組合又那麼多,一大篇文字大部份雷同,用一樣的修飾、一樣的名詞、一樣的動詞、一樣的句子順序,卻又是雙方各自完成的機率實在是小之又小。因此文學作品在認定上,如果有「大部份雷同,只作了小部份更動」,那麼才容易被認定為抄襲。

從我的角度看來,今天,雙方的文字就「雷同的比例」而言,離抄襲還很遠。

而九把刀主張的,不是文字的抄襲,而是「概念上的抄襲」。好吧,這也只是引用報導的說法,在他的部落格文字裡並沒有清楚地說明他認為這是怎麼樣的一個抄襲。

我覺得,與其說概念上的抄襲/雷同,還不如說是情境上的相似。

一早醒來,發現自己身處的世界,一個是說的話、物理現象、符號使用等都混亂了;一個是說的話,物理現象、符號使用都顛倒了。

情境上的相似、相同,可以說是抄襲嗎? 看看電影院裡上映過的電影:

「主角一早醒來,發現世界只剩自己一個人。面對吃喝的問題,面對交通的問題、並且開始尋找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這情節會不會有點熟悉?

「主角一早醒來,發現昨天的事又再重新發生一次。主角從拒絕相信,用盡各種辦法嘗試脫離這迴圈,然後放棄,開始享受這其中的樂趣。此時,真相出現在他的面前,他有了新的選擇…..」我以前是不是看過同樣的電影….

「主角的世界有一個病毒流傳,週遭的人變成了僵屍般的生物….主角(們)要用手邊的武器,逃出生天,到達某A地。過程中,主角們將面臨熟識的親人/朋友出現在僵屍群中…受傷的伙伴快變成僵屍了…..另一群人被困在不遠處,卻無能為力…..」這情節我已經確定不是 deja Vu了….

「外星人來襲….」、「有顆隕石直奔地球….」、「你所深愛的情人原來是屬於不共戴天的死對頭家族….」

還需要我舉更多的例子嗎?

再看看你、我、他那麼多部落格裡的文章,買了某東西之後拆一層拍個幾張的「開箱文」,去餐廳之後從第一道菜開始每道菜拍張照片的「美食文」,會不會被第一個寫開箱文、寫美食文的人說概念抄襲?

好吧,開箱文或是美食文情節不夠獨特。不可否認的,九把刀文字營造出來的情節很獨特,他應該也很珍惜自己的 idea,所以看到別人用相同的手法,當然會生氣。是我,也會覺得不舒服,覺得自己的idea 好像被偷了。但,在對方否認的情況之下,如果情境和想像力類似就叫概念抄襲,就要別人撒回不可發表還要道歉,那麼,這些文學作品,應該適用的是專利權,而不是著作權。專利權才不管你是抄襲,還是純粹的巧合,只要成果與專利所有權人的claim一致,就是侵權。而著作權,卻保留了很大的「巧合」空間,也允許雙方有著相同的概念,甚至允許在同樣的概念之下,衍生出類似的創作。如果我是九把刀,那麼我珍惜的會是屬於我自己文字創作上的獨特性,但不是試著去維護我創作概念的唯一。不然追求唯一的下場,可能會變成今天九把刀說陳生跟他的文字創作相近,明天又會有人說其實九把刀的情節跟某某文學作品類似….

概念上、情節上、寫作風格上(我想到村上春樹噢….)的那些類似、那些雷同,我傾向用「無意的巧合」、「不自覺的潛移默化」、甚至是「有意的模仿」,來去推測這背後的可能性。我不願意的,是在手上只有這兩部作品的情況之下,在逐段比對的嘗試之後(可以看看朱學恆的文章中,那些被認為是抄襲的「句子」),用指責的、帶有惡意的「抄襲」指控作為判斷後的結論。

在我看來,這是善意與戰鬥的選擇。我願意捨棄那不管是史上最大或最小的戰鬥,然後低下頭,繼續用善意的詮釋享受我自己的獨特性、以及我的人生。

我不是九把刀,但這是我的選擇,你呢?

題外話:九把刀話中的正義,我隱隱約約感覺到,與其說是作品有沒有抄襲的正義,還不如說是被蘋果日報、記者會、以及其他媒體報導「以大欺小」的真相正義。

在〈善意與戰鬥的選擇〉中有 20 則留言

  1. 第二個電影例子, 是Groundhog Day. 每年二月二日的這一天, 北美很多城市會放一隻田鼠(?)出來, 以牠會否看到牠自己的影子而作出判斷該年的冬季還剩下多少週. (我太認真了吧?)

    就多說一次, 這事已不能善了.
    😛

    回覆
  2. 嗯嗯,偶覺得這篇寫的很好,尤其是專利權與著作權的定義,這一點是現行討論此事件裡很銳利的觀察,GJ!

    回覆
  3. 照這個邏輯,除非僅更動人名地名這樣的照抄,
    不然沒有任何方式可以當作抄襲了,
    這個認定標準也太寬鬆了……

    回覆
  4. 你這篇寫的很好。九把刀提出的證據,到底是要證明他抄襲 idea (抄襲 idea 這件事情的定義又要怎樣?)還是作品抄襲,看完我也是不懂。他在 blog 上舉出的一些例子,我只能說也有很多人用類似的寫法來寫,只是他們不幸沒有得到文學獎或是出書成作家,所以不被發現?九把刀的作品,我也依稀看到不少電影和小說的影子阿。

    那些被認為是抄襲的句子,看完也只能說,他們都是小孩子呀。

    回覆
  5. @蛋治: 這整件事已經不是單純的「是否有單一作品抄襲」了,對九把刀而言,這已經是多場戰鬥同時發生了。

    @p.: 所以您一下子把命題拉到了「陳漢寧的<算命師>有沒有抄襲九把刀的<獵命師>」…..並且下了「浪費文字,寫這沒意義的發表」的結論….還是說,你只是要回答我文中所說的「我不想去猜測陳漢寧有沒有看過恐懼炸彈」?

    @tzuche, @火星上的喵: 謝謝。

    @surot: 我同意這個認定標準是寬鬆的。不過不止「僅更動人名地名」啊,大量摘取同樣的句子,同樣的段落等,也是有機會被認定為抄襲的。

    @雪:在延伸閱讀裡的「(6)污濁的海嘯,去你的再見」,九把刀提到了:「往後大家只要不全抄,就不會觸犯法律,就有機會靠有道德瑕疵的改寫,奪走第十一屆台北文學模仿大賽的獎項。」,也許這是他現在對抄襲的認定。

    回覆
  6. 從昨天到今天我也看了不少評論與漫罵…終於看到一篇讓我有“頓悟”感覺的內容了…

    從兩方的各自表述來看,九把刀終究是老江湖,無論是事件的始末與心境的描寫,都相當容易被人認同…反觀陳生,在台論上發了一篇發洩情緒的文章,讓我有點沒辦法認同…
    http://www.twbbs.net.tw/2333583.html

    我想應該是態度的問題吧!不過我也覺得,現在的情勢真的很難去善了了…

    回覆
  7. 九把刀提到了:「往後大家只要不全抄,就不會觸犯法律,就有機會靠有道德瑕疵的改寫,奪走第十一屆台北文學模仿大賽的獎項。」,也許這是他現在對抄襲的認定。

    我不認為他這句話是他對抄襲的認定,他是認為主流價值是以上quote 的部份,但是他自己似乎還是非常捍衛他自己所謂 idea 的 unique。問題是 idea 的獨特性到底怎樣認定又有多獨特,這也是值得商榷的。

    回覆
  8. 不僅僅是idea的問題。

    該生小說中的情節鋪陳,事件順序,
    開頭以及最後的結局都跟「恐懼炸彈」相似太多。

    有寫作經驗的人大多知道。
    即使使用的是同一個創意、概念,
    寫出的東西也不盡相同,
    更何況是再沒看過彼此作品的情況下。

    以上,是我的意見。

     

    回覆
  9. 自動引用通知: 熊出沒之平凡居
  10. 我個人同意DE August的看法。
    主要不在於IDea.
    因為現在世上專業作家和專業編劇這麼多,
    科幻小說的傳統又早始於西方,
    (有沒有一百年的歷史呢?)
    有很多Idea早就被想到過也以各種不同的想法寫出來過了。
    (例:時光機器)
    所以陳同學的問題在於:
    整個小說的架構。
    前後架構,結局的部份我還沒看到,
    但我認為,像時間倒流這樣的概念,
    最重要的是:結尾如何收科。

    感謝天,世上還沒有時間逆轉這件事。
    想想要把發生過的都倒回,能量要多大呀?
    難怪黑豹列傳(港漫,我個人看漫畫多)中,
    要把時間力量設為最終極武器,屬於神的能力。
    (又及,我相信黑豹列傳的編劇,
    一定有看過並且明抄西方科幻小說的概念;甚至情節。)

    回覆
  11. 說到架構。我覺得就算依相同架構再寫一次,
    以十五歲而言,練筆能得肯定,也是很好的了。
    你十五歲時在做些甚麼事呢?
    時間尚早,請繼續努力。

    你十五歲時在做些甚麼呢?
    其中總有讓你稍稍後悔的。
    也一定有稍稍讓你不悔的。

    風波會過去,學到甚麼才重要。

    回覆
  12. 我是豬。
    我看完了中時部落格老原報告所貼的兩個原作後,
    發現這根本不是抄襲,
    甚至連模仿都不是!!!!
    更~我是豬。

    我現在想為甚麼我會下這樣的錯誤。
    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我看到的那個對照表。
    ~嗚,嘜牽拖。我自己去撞牆。
    Anyway,
    我學到一些事情了。

    回覆
  13. 自動引用通知: 終極邊疆BLOG
  14. 你根本不懂吧
    如果只是IDEA被抄 九把刀不會說話

    但是連結構 起承轉合也抄 實在是過分

    回覆

tzuche 發表迴響取消回覆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