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個有關民主的笑話,是關於 A 國人民和 B 國人民的。
A 國人民說:「我們很民主,我們可以公開批評我們的總統」
B 國人民說:「我們也很民主,因為我們也可以公開批評你們的總統」
結果昨日,看到自認為很民主的 A 國,卻不讓人民公開表達對於 B 國來使的意見。
這就是過去 A 國人民自豪的民主喔?
這就是過去 A 國人民認為 B 國人民缺乏的民主喔?
如果說,那只是少數人民的聲音….或者是雜音,
為了營造出「和諧」的景象 (和諧這兩個字總是讓我想到網路長城),
所以只好動用優勢警力強力維安,避免任何可能破壞和諧的事物、聲音、或是景象……
於是,除了不能出現「共匪」的布條外,中華民國國旗也必須消失在這塊「管制區」內
於是,除了不能用宣傳車撥放「共匪滾回去」之外,連在唱片行裡播放台灣之歌也必須被警方強制停播並且拉下鐵門….
我不是說用「共匪」來稱呼來訪的陳雲林先生,叫客人「滾回去」,是一個理性且合理的行為。我也認為應該用和平且理性的方式來促進兩岸的交流。
但是我還記得,那句「我不一定認同你的說法,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我不認同那些作秀的立委,不認同那些作秀的議員,也不認同那些只想上鏡頭博版面的人。警方今天的作法,只是讓那些人有作秀的空間,有讓人同情的處境,有突顯這場極度荒謬的來訪的機會。
但是我還是要捍衛這些拿著國旗、穿著 T-shirt的人們,不管他們是要作秀,還是路過,還是嗆聲,還是只是單純立場偏綠,還是為了突顯荒謬的存在。
我,現在不敢大聲說出台灣/中華民國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二十多年前的警察國家,真的又回來了。(當然,也有人說戒嚴幽靈根本從來沒消失過。)
總之,我為這些事件的發生感到慚愧、羞恥。現在,我不再說這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
ps. 如果說警方拿的是集會遊行法的「報准制」來作為,那麼我贊成修法,將許可制改為報備制。
Update: 我也要譴責那些丟石塊、丟礦泉水瓶的傢伙!! 你可以靜坐,你可以遊行,你甚至可以推擠。但是你為什麼要暴力? 為什麼要向警察們丟石塊和水瓶? 他們也是人,他們也是某人的爸爸、哥哥、老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