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6 學生抗議集遊法靜坐

電視上,還在報導著民進黨指責馬英九不該把跟陳雲林的會面提前,還在報導著馬英九指責民進黨該為流血衝突負起最大的責任。

而昨天在行政院前,在稍後的自由廣場,有一群學生採取著和平的靜坐,抗議。

抗議什麼? 他們不是抗議陳雲林的到來,不是抗議馬英九、國民黨、民進黨等。

他們譴責、他們抗議的是暴力,來自國家機器的暴力

1106行動聲明

抗議警察暴力!捍衛自由人權!

從11月3日開始,中國海協會代表團來臺與政府簽署各項協定,同時在臺北各處,就陸續出現警方藉「維安」之名,對各類以和平方式表達不同意見者,進行粗暴的盤查、損毀、沒收、禁制、拉扯、驅離甚至拘捕。絕大多數遭致警察暴力相向的民眾,根本不曾靠近陳雲林人身,有的市民甚至只是路過、停留或單純拍攝記錄,即遭受上述對待。

透過媒體畫面傳送,我們驚覺事態嚴重—這已經不是維安有否過當的技術問題、更不只是政黨認同選擇的問題,而是暴力化的國家公權,對市民社會的嚴重挑釁和侵犯。所有彷彿戒嚴、罔顧自由人權與民主價值的管控鎮壓,連執政黨的國會議員都質問行政院長;卻只見身為最高責任主管的劉揆,仍在輕佻地詭辯和推責。實在令人既錯愕憤怒,又深感羞辱和不安。

我們不禁要問:難道要強化兩岸經貿交流,也必須透過降低臺灣的民主自由程度、以達成與中國同樣極權統治的水準嗎?

才不過短短幾天,臺灣人民好不容易匍匐建立的民主自由體制,在滿城的警力、威嚇的氛圍與強勢的防堵中,幾近崩解。我們政府,在如同警察國家的武裝保護裡,自我陶醉於「歷史性儀式」的想像、與酒酣耳熱的輪番大宴中。於此,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自由言論與行動權利,完全地被擱置、甚至忘卻。

因為多數的強勢作為根本違憲違法,無怪乎鏡頭前沒有一個警察能理直氣壯說出,他們根據何種「法律」,執行這般上級交待的勤務。警察原是保護人民的公僕,如今在這政府由上而下的嚴峻要求中,競相成了限制與懲罰人民表達意見的打手。我們無意歸咎個別只能服從上命的員警,相對的,我們嚴正要求下達此一惡令的政府高層,必須負起最大的政治責任。

我們只是一群憂心臺灣混亂現況與未來發展的大學教授、學生、文化工作者和市民,在沒有任何政黨與團體動員及奧援的前提下,十一月六日(四)上午十一點,將自發性地集結於行政院大門前,以「著黑衣、戴口罩」作為沈痛抗議的象徵,並牽手靜坐至訴求達成為止。我們的訴求是:

一、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二、 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三、 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我支持這一場靜坐和抗議,和傅瑞德很像的,我也修正了我對於訴求的版本。我的訴求跟傅瑞德幾乎是一模一樣,並不認為動輒「下台」是一個好的解決方案 (所以我每每看到電視上立委要求誰誰誰下台都覺得很好笑)。

在此,請讓我直接引用傅瑞德的版本,並且再針對我個人的意見作一些小小的修改:

1.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說明本次和往後的協商原則、並且至少對國會公開詳細內容,並且依照規定正確完成立法程序。

如果這兩位覺得自己做的都是對的、是對全體民眾有益的,可以不用道歉,政治家不需要為自己覺得對的事情道歉,但必須負責任、也有義務對選民說清楚,而不是隱身在層層人牆後面,讓不相干的人或媒體去隨意解釋。

2. 警政署長王卓鈞和國安局長蔡朝明不一定要立刻下台;但必須接受對這段時間相關警察脫法事件的公平調查,並且接受結果(包括無事、處分、下台、或是判刑)。

相關的下屬也應該接受相關的調查,看看他們只是忠實執行來自上級的指示,或者是有過度擴張上級指令的行為。

但相對的,我們也要支持警政單位公正調查並逮捕刻意滋事製造混亂、或是非法使用武力的個人或團體,無論警民。

3. 立法院應儘速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這一點我沒有意見,只盼望各個陣營有修法權利的立法委員不在私心自用,否則即使改了,結果依然可能是妥協之後的惡法。

現在,在台北的自由廣場,學生們還是持續靜坐著,用和平的方式表達著他們的意見、他們的理念。到目前為止,這都是我心目中標準的民主意見表達方式。

在 11/7 晚上,學生們的決策小組達成了一個共識: 「我們要長期抗戰,但不會申請集會遊行」。

我支持他們。

另外一個值得一提的,是這一次的活動,首次利用 Yahoo Live! (YLive!) 來做為活動的轉播和訴求的表達,還同時有英文翻譯和聊天室,讓遠方的朋友也可以表達自己的意見 (不管是贊成還是反對),藉著這種互動,不但不必完全依賴傳統的大眾主流媒體,還可以即時地與不能到達現場的人們互動 (能想像嗎,昨晚該台上線人數超過 1500 人)。不管是傳達理念還是接收回應,這應該也是書寫歷史的一頁。

這樣子的一個想法,要感謝 wenli,感謝他的網卡和帳號,才會有下面這個雯麗台:

YLive! snap for Action 1106 (by PipperL)

現在活動還在進行,能到現場的、想到現場的,就去現場吧。不能到現場的,不想去現場的,就收看雯麗台現場直播吧(http://live.yahoo.com/wenli ),沒有SNG 轉播常見的嘶喊、汽笛喇叭、衝突、流血,你甚至會覺得有些無聊,有些乏味。但是,這才是大部份靜坐、集會遊行、抗爭的真相。那才是所謂的「真相」,才是你修正腦子裡那種集會靜坐遊行都是流血、都是暴力、都是暴民的機會。

對了,除了台北現場之外,在台中、台南、高雄也有類似的活動,有興趣的人可以看一下資訊。

Update: 野莓之聲:

Update:野草莓學運學生的一些心聲》:

在〈1106 學生抗議集遊法靜坐〉中有 10 則留言

  1. 自動引用通知: Yahoo Live: student protest against police misconduct in Taiwan — hlb’s weblog
  2. 無能又軟弱的九流政府’進而衍生出暴力的警察’難道要任由台灣向中國靠攏嗎’我敬愛那些參與抗議的學生們’你們要繼續下去’別讓台灣向下頹廢’唯有青年人走出來’台灣才有未來’街頭抗爭雖非唯一之途’無奈目前ㄝ是唯一的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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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靜坐抗議的孩子們:請給我三分鐘和你們溝通的空間好嗎?我是一個57歲的老女人,也是兩個孩子(27和29歲)的媽媽,看到你們抗議的訴求,我有話要說。

    第一,遊行集會法合不合時宜及人權,這絕對是可以討論而加以修改的,在還未修改前,大家應該遵守,因為現在台灣已是民主法治的國家,而不是以前獨裁專治的社會,如果每個團體都可以就他們所不認同的法令違法行之,豈不天下大亂,如果你們合法去抗爭,仍得不到回應,那就是執政者的不對,如果你們非法去抗爭,那就是你們的不對。

    第二,警察執法過當,開始時是有給人這種感覺,這是可以要求檢討的,所好,很快的他們就修正過來了,如果只為了一時執法過當的個案,就一定要求高官下台才肯罷休,會不會有失比例原則,更會給人一種政治操作的疑慮,如果我們務實的要求,執政者就這方面檢討改進,是不是更能得到大眾的認同與支持。

    第三,大家都說這是個多元的社會,每個人對每件事情都有不同的看法與感受,尤其台灣各半的對立更是嚴重,滿足任何一半,都將遭另一半的不滿與抗爭,唯一能擺平就靠法律仲裁與選舉交權,當我們不滿意時,一定要記住還有另一半是滿意的,所以我們不能主觀的要求執政者一定要遵從我們的方式,滿足我們的要求。學習對不同另一半的尊重,才能夠得到我們所訴求的和平、和平、和平。
    最後一點,「孩子們」這個稱呼你們一定很不喜歡,因為讓你有被幼化、不成熟的感受,那麼就請你們拿出理性、有智慧的建言和作法,例如:既然任何議題都有正反兩面的支持者,何不就創立一個長久性、有制度和立場公立的公廳會存在,讓任何議題都可以先在這個公廳會上做辯論,如果能得到共識最好,可將結果交由立院去立法,若不能有共識,則用民調或公投做最後的依據,這種做法是不是相對的比較公正、客觀、和平呢?淺見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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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像現在這暴力如此囂張! 現在也必須考量警察執行公權力 以保障大多數人的安全與自由
    要學就如歐美全套執行,不要老是搞半套,警務人員老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當政治暴民宣洩對象

    當初反對修改的是民進黨喔 請查閱 立法院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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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報導:……許多重要法案試圖在“院會”闖關卻沒有成功。有“集會游行法”修正案,將事前核准制改為事前報備制。都遭到民進黨杯葛,退回“程序委員會”。

    時  間 中華民國96年5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5分
    5月29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5時20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211人

    請假委員 5人

    四、本院親民黨黨團,針對現行「集會遊行法」所訂定之內容規範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十四條所付予人民合法之集會自由權;也違背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人民所擁有之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等基本自由權。為保障中華民國憲法所付予人民之集會、遊行等合法權利,回復人民所擁有集會、遊行之基本自由權,建請將現行之「集會遊行法」予以廢止,請公決案。〔本案經變更議程,由內政及民族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改列為本次會議討論事項第 4案。【經在場委員199人,贊成者107人,反對者9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六)】〕

    決議:交黨團協商,並由親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六)「廢止集會遊行法由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改列討論事項第4案通過」部分

    贊成者:107人。

    張昌財 羅世雄 郭素春 徐少萍 曾永權 陳進丁 蔡 豪 傅?唱m 趙良燕 雷 倩 張碩文 林正峰 盧秀燕 曹爾忠 顏清標 張麗善 馮定國 劉憶如 沈智慧 鍾榮吉 孔文吉 曾華德 劉盛良 陳秀卿 蔣孝嚴 羅明才 丁守中 吳英毅 陳根德 黃義交 柯淑敏 吳清池 林惠官 陳 杰 吳志揚 侯彩鳳 章仁香 楊瓊瓔 蔡正元 帥化民 朱鳳芝 吳育昇 廖國棟 蔡勝佳 李鴻鈞 劉文雄 周守訓 楊麗環 張慶忠 洪玉欽 廖婉汝 蔡家福 楊仁福 林鴻池 伍錦霖 林正二 鍾紹和 鄭金玲 呂學樟 賴士葆 黃健庭 劉銓忠 費鴻泰 翁重鈞 林滄敏 謝文政 林益世 江義雄 李復甸 黃志雄 許舒博 王昱婷 李復興 江丙坤 吳光訓 李慶安 林郁方 林德福 陳志彬 謝國樑 陳朝容 蘇 起 白添枝 孫大千 黃昭順 李嘉進 李慶華 潘維剛 高思博 邱鏡淳 徐中雄 洪秀柱 江連福 李紀珠 曹壽民 葉芳雄 林南生 黃德福 吳松柏 何智輝 林淑芬 吳敦義 朱俊曉 蔡錦隆 林建榮 紀國棟 柯俊雄

    反對者:92人。

    曾燦燈 郭林勇 林志嘉 黃適卓 廖本煙 羅志明 盧博基 王 拓 柯建銘 王淑慧 王幸男 賴幸媛 陳銀河 劉寬平 黃宗源 尹伶瑛 湯火聖 林育生 趙永清 李明憲 何敏豪 鄭朝明 林文郎 尤 清 蔡啟芳 林重謨 李俊毅 彭紹瑾 賴清德 許榮淑 唐碧娥 邱創進 余政道 葉宜津 林進興 魏明谷 黃昭輝 陳朝龍 侯水盛 王世勛 彭添富 謝明源 李鎮楠 藍美津 郭俊銘 張花冠 郭榮宗 杜文卿 郭玟成 林岱樺 洪奇昌 黃 誠 楊芳婉 郭正亮 陳金德 鄭國忠 高志鵬 蕭美琴 吳秉叡 張慶惠 莊和子 顏文章 陳憲中 王塗發 陳明真 黃淑英 高建智 吳富貴 薛 凌 田秋堇 莊碩漢 吳明敏 管碧玲 徐國勇 曹來旺 林樹山 許德祥 陳秀惠 潘孟安 黃偉哲 李昆澤 江昭儀 黃劍輝 林國慶 陳啟昱 沈發惠 蔡其昌 謝欣霓 林耘生 陳 瑩 鄭運鵬 王榮璋

    看看以上反對廢止集會遊行法的人是誰?

    在立法院本年度最後一次會期本安排這法案作第三次決議, 大家仍記得單車鎖和飛臭鞋的暴力事件嗎? 就這樣民進黨再次阻止了廢除集會遊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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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靜坐的同學們,你們的將你們的正義感化為具體的行動,讓我感動更讓我敬佩,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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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靜坐的同學們,你們的將你們的正義感不經大腦的直接化為具體的行動,讓我感動更讓我敬佩,加油!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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