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才是真.記者?

這是一場非常有趣的陳情抗議集體採訪活動,從一個角度來說,他凸顯了警察在群眾運動場合施行集會遊行法/公權力時,可能發生的荒謬之處,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又何嘗不是暴露了媒體記者在採訪時,可能與被採訪對象/活動主體產生角色混淆的現象…….

12月10號,世界人權日,一群人,找到了近年來在社會運動中、在警察執法時一個很有趣的現象點。那個點,是當我們坐在電視機前面,或是手拿著報紙時,不會留意到的「鏡頭」。那就是記者在社會運動/抗爭中的存在。

本來,記者應該是像第三者,站在高處或者外圍,用他們可以 zoom-in/zoom-out 鏡頭,捕捉著事件發生的現場。然而,仔細看,在衝突發生的點,在抗議民眾與警察交界的前線,卻又布了一條由記者所組成的防線。為什麼? 為了收視率,為了能夠有最來自現場衝突的「第一手畫面,第一手聲音」,為了能讓觀眾身歷其境,在推擠時跟著鏡頭晃動,麥克風收著人群被擠壓、哭喊、叫囂的聲音。這,才是編輯台上的老闆想要的。

於是,記者就這樣「介入」現場了。而警察在「執法」的時候也得特別小心,驅散「暴民」時要小心不要打到拿攝影機/照相機的「記者大哥」們,免得不小心被媒體記上一筆還得上門道歉 (不過要是打錯良民的話就不用道歉了)。偏偏這個年頭、攝影機、照相機便宜得跟什麼似的,「公民記者」、「草根媒體」又那麼流行,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是記者。這樣一來,那荒誕的點就容易被突顯出來了。

回到12月10號,回到世界人權日,於是這群人,包括有記者證的記者,跟沒有記者證的記者 (誰說要有記者證才叫記者??),就來個有趣的集體採訪之旅,看看警方在這場有記者,也有陳情抗議,卻沒辦法像平常一樣把記者跟「暴民」分開的活動裡 (題外話,還有另一種沒辦法把記者跟暴民分開的場合),怎麼「執法」?

說他們是集會聚眾? 可是人家打的是記者採訪的名號啊  XD

說他們是記者採訪? 可是骨子裡那就是一場聚眾集會啊 (而且任何一個人放下「採訪工具」還可以搖身一變變成受訪者) XD

於是在現場歡笑、觀眾竊笑、警方苦笑的狀況之下,苦勞網孫窮理就可以輕易突顯出警方的荒謬。

於是,我們依照原定計劃,七嘴八舌地開始採訪,最倒楣的就是拿著攝影機的蒐證人員,大家看到「同業」,鏡頭紛紛圍上去,大大小小的DV、數位相機、手機、麥克風…全湊上去,「請問你是誰?」、「你穿這是制服嗎?」、「你的證件借看一下」、「怎麼你沒穿制服、卻戴著警察的帽子,是去偷來的嗎?」(跟著就有人轉過頭要「報案」,說有人偷警察的帽子,當然,你知道的,被吃案了)。

還正回憶著呢,大家已經衝到林崇志的面前,如果就一個警察的標準來看,林崇志的身材算是蠻瘦小的、長相十分清秀,一下子十幾台攝影機對著他,讓他顯得有些不知所措,「請問為什麼這是集會遊行?」、「集會遊行你說了算嗎?」、「現在大家圍著你、我們在採訪,是你在說話耶,你應該叫自己的名字不是嗎?」,林崇志回應,「你們現在這樣,已經不是記者,是在陳情」,「請問,我們的訴求是什麼?」、「我們已經跟你說了,我們不是記者,但是我們要採訪,你現在才知道嗎?」

現場的畫面更被剪輯成 《街頭紀錄者問,警察為什麼不可以?》這則報導。裡頭有許多非常經典的對話,出現在警方和「採訪者」之間。 (從某個角度來看,這場活動是非常成功的。)

不過我想問的是,那……為什麼記者可以?

為什麼當「妨害到一般民眾通行的權益」時,記者可以「占據」人行道採訪,人民卻不能「占據」人行道陳情?

如果公機關的警方可以因認定「這是陳情不是採訪」而不接受採訪,那麼人民呢? 那麼政治新聞、社會新聞、娛樂新聞的當事人呢? 能不能因此而不接受採訪?

我聽著警方說:「你們的器材、採訪工具只是一個工具。」,我聽著記者說: 「你為什麼要拒絕接受我們的訪問?」 除了有一張「記者證」之外,到底記者跟一般民眾比起來,還有多少「特權」? 而這些「特權」,有多少是因為「記者」這身份所理所當然具有的? 又有多少是因為社會大眾對記者的「認知」而不知不覺賦與的? 又有多少,是靠那張記者證才有的?

而公民記者 (尤其是在現場搖身一變的臨時業餘公民記者)、或是沒有那張記者證的記者,相較之下,又有多少特權?

在〈誰才是真.記者?〉中有 1 則留言

  1. 媒體記者可以對他們老闆施壓力,
    公民記者沒有施力點

    這或許就是兩者的差別

    回覆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