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法之二

因為我拿的是 17-40mm 的廣角鏡和 50mm 的標準鏡,雖然APS-C換算出來的焦段分別是 27-64mm 和 80mm,不過在望遠的焦段由於鏡頭很不客氣地一口氣把鏡頭裡一大堆的主題/非主題都吃了進來,要做減法反而不若望遠焦段或是標準焦段。

Night market (by PipperL)

也因為這樣,我發現 50mm F/1.8 II 這隻在我試著練習減法的時候,幫了我不少忙。強迫地把一堆事物都丟到鏡頭外的結果,反而可以讓我專心在眼前的事物上。如果再像上圖一樣,藉著光線的幫助把其他雜魚給擋掉,那就更棒了。(只是這張是很偶然拍的,事後 playback 才驚覺效果好得不得了)。

Cafe Ant (by PipperL)

不過 17-40mm 這支也不是不能減法,,就像是國家地理攝影精技風景篇裡所寫的,用雙腳走近主題,走到夠近的時候,趣味中心自然而然能讓夠輕易地吸引觀眾的目光。所以,就凸著鏡頭逼近,管他什麼廣角鏡,侵略性地逼近就對了…..

這招在對靜物和食物上沒什麼問題,不過在對人像或是動態的畫面對我而言還是具有不小的困擾。可能我還不夠侵略性吧,上次我拍聚會還站著離 3~5 公尺遠,另一個同事卻已經衝到 2公尺左右了 (同一組鏡頭)。日本人、台灣人、東南亞、西方人等,由於成長環境和文化的關係,人和人之間有著不同的「安全距離」,在排隊、站立交談、和電梯內尤其看得出顯著的差異。我想不管是拿相機的人,或是面對相機的人,也有著這麼一個安全距離。平常的人看到一隻鏡頭朝向自己離那麼近,多多少少都有些不安和抗拒,專業的MD則不會這樣。

要解決這種困擾,短時間得先用 50mm F1.8 擋一下,未來有一天還是得朝旅遊鏡或是望遠焦段靠近才是。不過照我目前的規劃,那應該是一年甚至是更久以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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