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要把拔呢?

「媽媽,我要搶妳的老公。」小幸福爬上椅子,熟門熟路地翻到正在打電腦的我背後,小小的身子捲曲在我身後和椅背的小小空間裡,兩隻小手勾住我的脖子,然後探出頭來跟指導教授示威。

我笑了,非常開心的笑了。指導教授則是又氣又好笑~~~

 

最近開始教小幸福人與人的關係,妳的爸爸是媽媽的老公,爺爺是爸爸的爸爸,奶奶則是爺爺的老婆,那個阿姨是那個要結婚的叔叔的未來老婆,這個阿姨則是這個叔叔的女朋友… 家裡的稱呼也更多元了,從「去問問妳爸爸」到「喂! 她是我老婆,你怎麼可以打她?」再到「老公救命啊,有大野狼在追我!!」。然後,就是童言童語無心但是甜蜜滿滿的時刻:

「爸爸~~ 媽媽~~ 我們三個人一起結婚吧!!」

 

霸著她的新帽子不放。 Wear her new lovely cloche hat.

 

有這樣的一個女兒,身為爸爸的我總是很開心的。但是 — 這魔幻的時光只能持續在遊戲的時刻。一到了睡覺時間,小幸福個性立刻大轉變,只要媽麻,不要爸爸。

「為什麼不要把拔呢? 」我問。

「因為我只想要媽麻餵我喝ㄋㄟㄋㄟ啊!」

「把拔也可以餵你啊~~」「不要不要! 我就是要媽麻餵!!」

「那媽麻先陪你,我去泡ㄋㄟㄋㄟ。」「不要不要! 我要媽麻泡的ㄋㄟㄋㄟ! 」

「那我在旁邊陪你看你喝?」「不行不行!! 你先出去~~」

『你先出去吧。』指導教授下了逐客令。我默默地、有點生氣地離開了寢室。

 

晚上,小幸福睡著後,跟指導教授討論這個問題。我認為,孩子想睡時會較依賴媽媽,是正常的。但這不代表媽媽就可以「助長」小孩子的這種觀念和行為,不然久而久之,小孩也視作理所當然,累的,則是媽媽一人。

而指導教授則是認為,當下小幸福想睡,其實已經是不理性的狀態了,沒必要一直試著用道理去勸說她,處理當下的情緒才是最重要的。

 

我同意,二歲半的幼兒會依附主要照顧者。而小幸福在上述的例子裡,也成功地伸張了她的自我意志和選擇,坦白說,這是我們一直鼓勵她的。Crockenberg and Litman 認為兒童的「自我主張」(Self-assertion) 是兒童為了做對自己有利的事,而表現出的不順從行為。但是幼兒的自我主張,必須搭配自我控制的能力,再加上家長給予的規範,否則容易淪為任意自我的予取予求。當小幸福想睡覺而在「番」時,雖然她很自然地闡述了自我的主張,但我並不覺得當下她有適當的自我控制能力。

再者,以指導教授的行為而言,雖說是為了處理孩子的情緒,對這種依附行為採取了較為寬容的處理方式,甚至不惜將父親逐出臥室。然而這種「侍寢」或是「陪睡」的行為本身就是東方文化中對於教養的信念,媽媽認為如果能夠陪著孩子睡,孩子能接收到較多的「安全感」,與父母親的感情也會更好。相較之下,西方所強調的「獨立」信念會讓孩子在更小的年紀就獨自練習一張床,慢慢形成自己個體的概念,包括人格上的自我和環境上的個人空間。這僅是東西文化的不同,並非對錯。我擔心的,比較像是「助長」這個動作,除了傷害到另一個照顧者,也會把幼兒推向親–子這個更緊密的相互依附關係。

 

第二天早上,早起的小幸福爬到我的身上,「咕咕咕~~咕咕咕~~ 爸爸起床陪我玩~~~」

「我不要! 妳昨天晚上不要我陪妳喝ㄋㄟㄋㄟ睡覺,還趕我走。」我假裝生氣著 (其實是賴床不想起來)

「把拔不要生氣,對不起!! 我陪你玩~~」小幸福親了我的臉頰一下,然後雙手用力地拉著我,身體後仰,像是拔河一樣,硬把我拖下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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