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週來的極端混亂和大爆炸,終於在週六把腳步再調和到比較像樣的程度。雖然大人不趕流行,不過在新竹市這兩年積極對親子政策和相關活動著力的大勢之下,社區附近也以萬聖節的名義辦了晚會。
雖說是晚會,但說是派對還差不多,一個個被家長精心打扮的孩子,包括複數形的Elsa、公主、鋼鐵人、蜘蛛人、美國隊長…一個個上台、走秀、下台,群聚後,再由活動單位 (和家長們) 帶著到附近的社區、商店去喊著 「Trick or treat」 或是「不給糖就搗蛋」,快樂地過了一夜,留了一些在孩子心目中美好的回憶。
也因為這樣,我才發現原來從小到大,我都沒有參加過萬聖節「要糖果」的活動。這導致小幸福混進要糖隊伍的時候,我才發現,咦,別人不是拿著南瓜燈籠、拿著南瓜桶、不然就是拿著魔術帽或是巫師帽在裝糖果。而我(跟小幸福),兩手空空就想混進隊伍要糖果,一看就知道一點準備都沒有 XD。
最後的下場,就是小幸福他爸的相機包裡某一格放閃燈的地方,塞滿了要來的糖果,還滿到了隔壁放相機的那一格。
好啦,開心就好。不要太去計較萬聖節/萬聖夜等等的由來,也不要太去碎碎念這些都是商人或是政客們的計謀,帶著孩子的時候,開心就好。被利用,或是不被利用,孩子是不計較的。而家長無知的罪名,就扛吧。
這次我有帶閃燈出門,不過試著打了幾張,真的是慘不忍睹。真的是像Joe McNally書上說的:「當你討厭某人的時候,機頂閃燈對他直打就是。」活動場地台上是夠亮沒錯,可是台下可是漆黑一片,唯一的燈源是附近小朋友身上、頭上的LED燈泡,或是手上的塑膠光劍。閃燈一打出去,主體死白、背景死黑,看起來就像是壹週刊裡那些狗仔拍的照片。
可是想一想,像這種室外的活動,我也只有機頂閃燈可用,閃燈想要離機,也離不到哪裡去。
而且因為是遊行,也沒什麼第二次的嘗試機會,只能靠運氣。也沒什麼時間用M模式慢慢調,ETTL就直接上了。相機自己也是,沒時間在那兒調光圈、快門、ISO的組合,光圈先決模式(Av)直接上,要是背景亮度不符預期就是現場直接改Ev。雖說如此,一路也是邊試邊失敗,以我現在的能力而言,回來一看良率約是一成吧。
真的要拍,還是得利用現場的光源或是地形地勢。
現場的光源,如果靠近舞台的話,就靠舞台的光 (變成我背對舞台);如果是在商家,就靠商家的環境亮度,夠亮的話甚至不要開閃燈,用現場的光線氛圍就好。如果商家的門口有光但對臉部的照明有限,這時就是閃燈最好發揮的時候了。可以的話用現場的牆壁作跳燈,讓光線經過一次反射後,更能有效地提升現場光線的亮度。
還是說,我要找找看,對於機頂閃燈直打的照片,有沒有什麼修圖的技巧? XD
最近愈來愈有種感覺,玩外接閃燈,對於以親子活動紀錄為主的我,CP值真的不高。一張我看得順眼的照片,孩子當下的狀態和現場光源占了九成,若是勤練閃燈,好像也只能在某些特定的環境之下加到分,而且加的分還非常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