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第一次參加時,雖然急行軍 DNF 上車,但是北港這一段 (從北辰派出所到北港朝天宮) 我還是有下去走一走,感受一下居民歡迎媽祖的熱情。因為坐車提早到的關係,我也有機會跟著北港居民一起迎接白沙屯媽祖的到來。
今年跟著媽祖一步一腳印地從白沙屯走進北港,心情就更為踏實和期待了。北辰派出所到朝天宮這一段,整條馬路塞滿夾道歡迎,雖然是歡迎媽祖的,但就讓我小小的虛榮一下,當作也是歡迎這些跟隨媽祖而來的香燈腳吧! 也因為這樣想,前一夜我就沒有計畫提早半天/一天到北港,因為我想跟著媽祖享受這段榮耀英雄的嘉年華。
虎尾 – 土庫 – 元長 – 北辰派出所 – 北港
三點起駕,照慣例設定 01:30 起床。帳友資深香燈腳大哥果然如他所說,早就出發。不只他,整個帳區大概只剩幾個帳。那些露宿的都不見了。因為昨晚有下起毛毛雨,所以也不確定是不是因此提早出發或是換地點過夜。
收帳的時候,帳是濕的,不過才一天,應該沒關係吧。到北港還是要搭帳的。收帳的時候,馬路上開始出現遊覽車,把一車車的香燈腳載到天后宮旁。心情有點複雜。如果自己是坐遊覽車的,應該跟他們一樣,在這裡被放下車,然後看自己狀態,走一段路再上車,或是走到北港再上車。感覺像是今年的自己在看去年的自己,兩點多出現在這邊的他們,是不是一點就要起床準備上車了?那睡得有我久嗎? 圍繞著這些問題和心情,整理好裝備,前往虎尾天后宮跟媽祖稟報起(上)馬。
天后宮前那長長的路 (德興路) ,盡頭就是雄偉的天后宮,走起來真有入城朝聖的感覺,香燈腳們已經聚集塞滿這條路,有的跟我一樣是報完起馬就出發,有的是待在路上等媽祖經過。拿了一份蛋吐司,跟著出發的人潮右轉到145,一開始的人潮總是這麼多。

半夜三點起駕,縣道145 上雖然香燈腳滿了一整線的車道,但就跟清水那晚出發一段,除了路燈和路旁的福食攤外,城鎮的居民仍在安睡之中。暗夜裡的徒步者們,沒有大聲喧嘩,只有腳步聲和衣物裝備摩擦的聲音。例外的是經過揚子高中時,校門口站了一排為我們加油打氣的學生。他們不用睡覺嗎? 是被學校動員嗎?有補休或是嘉獎嗎?我抱持著疑問,繼續前行。
03:30 頭旗經過。跟隨頭旗的香燈腳們感覺總是比較像軍隊,安靜,有點嚴肅,步伐大又快,不會推擠,遇到時體力夠的,就跟上速度跟步伐,融為一體,累了,稍稍往旁邊靠,自然而然就落隊離開,回復自己的節奏。
上一次跟頭旗一起走,印象是去年往大安要走到駐駕的那一段,夜裡,雨中,堅定,走了幾分鐘吧。這一次是出發後不久,體力還夠,但也是跟了幾分鐘,就默默靠到一旁。


04:15 路上出現六房媽祖迎接白沙屯媽和山邊媽的紅布條,應該會停轎休息吧。去年在土庫六房媽休息時,結緣了一條左手香膏。今年我還帶上香路,雖然用到的時候不多,但心意是滿的。我也想休息一下,睡意又襲來了,是不是要找個地方睡一下,還是要請媽祖賜一杯黑咖啡清醒清醒?
04:44 路邊出現大批點心攤,竟然是去年回程和媽祖交會的雲林土庫巡陽堂。在這裡喝了一大碗熱的貢丸湯,雖然沒有像黑咖啡那麼強效,但心頭暖暖的。然後走不到十分鐘,路邊就出現咖啡車,回血一半,繼續前行。




05:23 天色轉白,媽祖可能跟六房媽聊得比較久一點,還沒到來。這個時間的水稻正綠,和香燈腳們的橘帽形成完全的映襯。不管是幾個香燈腳走在遠方的小路上,還是三三兩兩坐在田邊歇息補眠,都是美好的風景。要進入元長了,這裡盛產花生,拿了一包花生糖,斗南順安街的玉華花生糖,後來再拿水煮花生,就拿到元長在地的黑金剛花生了。





06:19 鑾轎快到了,於是在元長(160) 北港(145) 的交叉路口等待,打算看完擇路後跟著走。路口人實在太多了,還影響到交通。想了想,我又走到馬路的對面,在人較少的地方等著。遠遠地,鑾轎到來,擇路、繼續前行,「往前走~ 往前走~ 」交管/維持秩序的志工不斷地喊著,和鑼聲交替著。因為要處理鑽轎底的信徒,鑾轎走得特別慢,我在馬路對面用著一樣的速度前行,走啊走啊變成了鑾轎左方同行香燈腳的一員。這是我和媽祖同行的美好時光,步伐漸漸加速,腳底的壓力也變大了,但能跟多久就跟多久吧,我想。擇路、前行、鑽轎底,鞭炮聲,煙霧,十分鐘後。我被搖滾區的香燈腳們擠出,鑾轎消失在煙霧中。
沒關係,滿足了。


07:30 休息時發現腳後跟出現硬硬的皮,腫了一顆,按壓會不太舒服。會是要起水泡了嗎?拿出醫療包先上AD後用矽膠透氣膠帶纏好固定,走一陣子感覺看看。人愈來愈多,點心攤也是。我又走到馬路對側,速度穩定,希望腳底的水泡不要成型。
09:30 人在元長工業區這邊,鑾轎已經在北辰派出所了。雖然不知道還有多遠,但還是照預定的時間休息、上廁所、幫毛巾打水加溼,然後前行。經過媽祖醫院,看到北港鎮公所歡迎的紅布條,北辰派出所就到了。來到這裡,接下來,就是享受嘉年華了。熱鬧的程度一如去年,但我的心情和逛法卻大有不同。保持走在大馬路的中央,人比較少。那些要臂章的紀念品,考慮到還有回程的負重,我都pass。享受的,不是食物,而是那種氣氛,那種空氣中的歡樂和慶祝。當然,小吃如果不用排隊的話,我也會結緣一支,讓胃感受一下熱情。這兩公里感覺比去年短,但自嗨的程度,比去年高好多。畢竟,走了四天,我應該值得享受這兩公里!



彎進市區,跟著GPS 走到動彈不得為止,這裡,應該就是我離朝天宮最近的距離了。那些要看媽祖三進三退的香燈腳們早早就已經在朝天宮卡位了,外圍也是。我決定先找過夜的地點。
先照之前官方公告的地點,選擇朝天宮的北側 往老人活動中心/親子館出發,附近還有鎮立游泳池,是公告可以洗澡的地方。走到半路遇見迎面而來的香燈腳,得知空間已滿,沒有搭帳的地方,又有路人提到河堤外可以搭帳,但也不是那麼肯定。決定放到稍後探訪的選項。看到一位也是背帳的香燈腳,鼓起勇氣詢問哪裡可搭帳。她說要往北港戲院去碰碰運氣,去年她是在那邊搭的。那就同行吧。
結果北港戲院沒開放,殘念。
看著這條小巷 (義民路) 旁的民宅騎樓,一個香燈腳站在騎樓,望向朝天宮方向。
「我在準備等媽祖駐駕,然後稟報下馬。」
看了一下 APP 直播,正好是三進三退的時候。拿出耳機,打開直播,兩個人,就這樣向著朝天宮方向,看起了直播。
駐駕後,另一個香燈腳過來會合,他們就離開了。而我,看著自己所在的騎樓,屋內窗簾後有燈光,決定問問主人。主人答應了我在騎樓搭帳的請求,並說他前一天才打掃過地板。於是,我今晚的過夜處,又有著落了。

落腳處、洗澡、逛北港
回顧我今夜的落腳處,義民路不寬,不是主要幹道。地板重新鋪過大理石,乾淨沒有螞蟻,地勢比旁邊高一些,斜對面還有一家醫院 (說不定還可以借充電),離計畫中的沐浴處 (游泳池) 和洗手間 (活動中心) 只需10分鐘,晚上時主人還貼心地把騎樓的燈打開,讓我沒有任何照明的問題。應該是完美的點了。
只有一點我沒考慮到。
義民路雖然我落腳處的路段 (北港戲院附近)不寬,但其實是北港的主要道路之一。從台19往北進北港,轉彎前就是接義民路,此時義民路是雙向四線 (快慢車道)的,和朝天宮輻射出來的民主路交會後,繼續往北到大同路,然後才縮減為單線雙向。往北繼續還可以接到北辰路/文化路等。所以雖然我所在的這一段路不寬,但摩托車一點兒也不少,行人也是。 其實不是安靜的選擇。美中不足,不過我已經很感恩了。換下衣服,就準備去沐浴、洗衣、用餐。然後回來好好睡一覺,晚上九點唸疏文,半夜出發。算一算應該還有六七個小時可以休息。
走到游泳池,門口擺了張紙板:「沒水了」。原來馬達不夠力,早上接完一批香燈腳後,水塔就沒水了。老闆說下午一點再來。我先繞到游泳池的另一側,有個行動充電站。然後再到老人活動中心,這裡果然客滿,洗手間只能擦擦身體,但洗手台可以把兩天沒換的衣服洗一洗。等了一個多小時,電充得差不多,去看游泳池,老闆說還是不行,說等三點再來看看。這樣下去不是辦法,決定先回帳睡一下,晚點再想辦法。

回帳睡到 15:30 ,起來研究一下其他沐浴車的位置,往南可以先到廟口文化大樓的官方沐浴車,太多人的話可以再往南,還有其他的沐浴選項。決定往南走。結果不曉得是不是時間剛好,下午接近四點,官方沐浴車竟然排隊人數少於五個人。很快就輪到我,好好洗了個舒服的澡! 洗完精神正好,又正處朝天宮熱鬧的區域,就切換成遊客模式,閒晃一下,吃點東西,吹吹風,很舒服。除了腳的不舒服外,疲累一掃而空。
本來想要在小七買支刮鬍刀刮個鬍子的,不過小七裡竟然找不到,倒是交貨便的區域比我看過的任何一家 seven 都還大,堆的貨都快滿出來了。買不到也沒關係,倒數一天再去通霄買好刮好,最後一天用清爽的臉恭送媽祖回宮就好。我心裡這樣許著。
回到帳,帶著慶典後的放鬆,我又沈沈睡去。
第四天的狀態:
第四天腳底開始出現水泡前期的症狀,雖然有用矽膠膠帶纏起來,但是不知道效果怎麼樣,可能要明天才知道吧。這一整路我其實對水泡是有恐懼的,一方面是水泡會影響徒步的效率和感受,聽說那一步步踩下去的痛楚是難以忍受的。另一方面是去年沒有長水泡,可能是靠博克多五指襪的威力。今年雖然穿了一樣的襪子,但不知道是不是裝備較重,對腳的負擔較大,走完去程四天,水泡已經快冒出來了。
回程聽說時間較短,雖然不到急行軍,但單日里程較長。如果加上水泡,這會不會是媽祖要給我新的考驗 (體驗)?這就不是補考,是出新的作業了。
除了腳底,另一個開始出問題的地方是肩膀。今天試著把毛巾塞到衣服裡,墊在肩帶/衣服和肩膀間,可以舒緩/延後刺痛的到來。這樣就不用一直用手撐開肩帶或是拉開肩帶距離了。不過毛巾往後塞到衣服後,就沒法往前拉到臉上防曬了。這是否代表需要兩條毛巾,一條用來墊肩膀,一條用來防曬呢?路上有人在發毛巾,也許回程我可以考慮拿一下。
蚊子跟到北港了,雖然不知道是不是同一批,但相處已經習慣。被叮的地方也沒有特別不舒服,就這樣吧!
第四天哩程:25.65 Km,平均移動配速 13:40 /Km 。累積哩程 151.98 Km。
去程步數 238,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