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篇首先寫於2006/10/14,然後在2006/11/01確定入圍後,修改部份內容並刊出。
是的,我去參加了2006的第二屆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 (而且還入圍了)。沒錯,就是由自諭「守門人」的中時電子報所主辦的活動。要決定參加這個比賽之前,其實我是經過一番掙扎的,即使到目前為止,我仍然不能確信自己參加的決定是否正確。而接下來,就是述說一下我在下這個判斷的過程。
在這個時代, blogging 就像是深呼吸一樣。
我發現我站上關於無名小站的文章已經多到值得替它開一個分類了……..
今天要寫的是一個多月前「傳聞」無名小站要用7億賣給Yahoo的後續消息。雖然說當時工商時報何英瑋用「據了解」來報導Yahoo要買無名,然後被無名 wkwu 否認,那幾天聯合報許韶芹跟自由時報的王珮華也都有類似的傳聞,不過時間就這樣過了一個月,也沒有後續的消息傳出,聽起來好像真的是有人亂放消息的「傳聞」。
不過今天中國時報何英瑋(咦? 從工商時報跑到中國時報了?) 又來了一篇 Yahoo!奇摩併無名小站 只待公平會點頭(備份),裡面可不是用「據指出」,而是直接寫出來,還留下了「公平交易委員會」這個可供查證的第三方(當然,我不確定公平會會不會證實審議案的真實性):
看看 HEMiDEMi 首頁的熱門書籤,看看blogger們切入的角度:企業倫理、身份、品德、輕恌等。如果留心的話,可以看得出來並非全部的人都抓著「無名DDOS Pixnet」這一點去打,反而是wkwu/無名的發言及行事風格引起較多的爭議。也許無名小站應該花點心思在這一方面,營造較佳的企業形象。不然即使同樣的事件不再發生,以後還是會有引人爭議的行為出現。最糟的情況是,所有的動作和行為都會被放在放大鏡下檢視,甚至被過度地炒作……
現在人在 COSCUP 2006 ,因為不習慣做什麼video / audio blogging (我也屬於是 … 閱讀全文
看了 Benla 的王建民與知的權利,我突然想重新把這四個字好好排版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