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掉不用重練最快 – 看吳清和報導作假事件

一開始是我的內心 OS:

首先,我要先說聲對不起。我真的忘了我寫這一篇之前,看過了多少文章,總之,好像似乎聽說有人說過這麼一句話:「砍掉重練比較快」。喔,那不是在這一次事件的相關報導的,沒關係,一樣可以用。我還要引用一部份,加入自己的觀念,變成「砍掉不用重練最快」。這樣子能不能變成特稿,我想應該可以吧。

中國時報吳清和先生寫了一篇報導:「都曾淪為敗戰罪人 利吉的痛 艾克斯里很了」刊登在中國時報上。同一篇文章,也用「美職棒終結者的痛 誰最知道?」登在吳清和自己的編輯部落格(不用點,已經關了) 裡。是的,就是中時編輯部落格。這篇報導主要是引用了美國 ESPN 的特約專欄作家 Sean McAdam 的文章「Eckersley understands Lidge’s pain」,但是多了一段虛幻的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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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新聞重點放在第一段嗎?

這應該不算平衡報導吧? XD

看到 Goston 的 [幹譙] 這是什麼鳥政策啊!? ,對這政策有了好奇,所以去金管會網站查了一下,結果沒有翻到什麼相關的公告或是新聞稿(2005/10/25:找到這個連結)。然後,回到 yahoo 新聞,在上面找到了可以說是後續的消息:

銀行局:資融公司不能成為信用卡特約商店 – Yahoo!奇摩新聞

既然此篇一出,說明了之前兩篇聯合新聞網 陳家傑的報導應該算是個烏龍,或者應該說把帳算錯人頭上了。我又回去看那兩篇報導,發現一些有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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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我真的很慶幸,有機會能看到這個教材。先說,我不是抱著看好戲的心態。

小至一個小小社團,一個小小站,大至一個大站,一個國家,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人少,就來個開明專制吧,一切,依賴著自我的道德標準,只要自己有自覺,把標準拉高,爭議就會減少。
人多,不能保證每個人的標準,怎麼辦? 那就來依賴制度吧,依賴法治吧,至少,不會出軌太遠。

但是,制度怎麼訂? 誰來訂? 要投票嗎? 誰來投? 訂定制度的人有多少個? 有投票權的人又有多少個?
被選出來的人又有多少個? 怎麼選? 怎麼做決定,在在都是一次又一次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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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blog十戒

看到米蘭昆引用 Walis 裡的Blog十戒

一、不反革命。
二、不評論我們看不起的文字。
三、不破口大罵。
四、不拿別人錢,不說他人好話。
五、不附庸風雅,更不依附權貴。
六、不互相標榜,反對肉麻主義。
七、不做打油詩,不登香豔詞。
八、不主張公道,只談老實私見。
九、不戒癖好。
十、不說自己的文章不好。

這個由林語堂的「十不」所延伸出來的十戒。我想自己來看看自己適不適用這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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