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需要的RD

什麼是 RD 呢? 字面上,是 Research & Development。
有人說是 Rework and Debug,
有人說是 Reverse and Decap,
有人說是 Relax and Delay,
有人說是 R….D 啦 (請用台語)

那從內容上呢?

當年,剛從學校畢業裡的我,腦袋裡頭想的 RD,是像學校接的國科會計畫一樣,嶄新且誘人的題目,期刊跟研討會上最熱門的話題,爭的是誰最先發表,不管是在國際研討會上,在國際期刊上,或在國際展覽裡。只是研究的環境從學校的實驗室裡換成會社的工廠;製作的設備從學校裡的陽春機種換成工廠裡的量產機台;載具也從用單手可拿的放大成要用雙手張開才抓得住。雖說如此,本質、流程跟作法,還是很接近的。

Brain Work (by Pippe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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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週年慶感言

市場傳言,工作之後時間總是過得特別快。真的,當我醒覺的時候,我已經錯過工作滿週年的慶祝日了。

然後,由於當下沒有把「過期」的感覺寫下,一眨眼又過了一個月,終於,我決定來寫寫這工作滿週年的心得了。

之前寫過一篇《試用期滿》,說的是新人在試用期應該給自己的目標。現在,滿週年的半生不熟的我,回顧這一年,似乎又多了一些體會,如果要用一句話來說的話,那就是:變動,是不變的常態。

不景氣真言 (by Pippe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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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滿

身為公司的新鮮人,在試用期滿的時候,應該是什麼感覺呢?

試用期顧名思義,就是公司「試用」你,你也「試用」公司的一段期間。照《公司新鮮人90天試用期存活守則》的說法,試用期內得要好好表現,否則公司覺得「不夠滿意」,就會跟你說拜拜。當然,這試用期也是你試用公司的好機會,如果工作份量太重,工作內容或是環境不如預期,那麼在試用期內,你也可以跟公司說拜拜。只是實務上來說,如過了試用期,成了所謂的正式員工之後,公司要請你走路,得要有好個理由才行,不能隨意解雇員工,而且還要付出一筆遣散費;而員工想要跟公司說拜拜,理論上隨時都可以,只要提前一個月宣告,就算試用期早就過了很久,也可以愉快地跟公司說分手。

新人訓時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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