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好屁的廣編稿

其實在一般的商業雜誌裡,常常藉著專訪或是特稿,來「進行一個置入性行銷的動作」。後來索性連記者採訪都免了,請廣告主供稿,雜誌報紙在角落加個「廣告部企劃製作」的小字就算盡了媒體的責任。

P1090409 (by PipperL)

繼上次《一顆廣告之心的最佳例証》之後,在讀雜誌時,我總是不由自主地把視線瞄到角落,去找找那一排小字,順便看看自己解讀的能力如何。往往,都不會讓自己失望。基本上,這類「廣編新聞」都有一些共通的特色,例如排版與前後頁的文章看起來不怎麼搭,而且在特意塞入大量文字假裝是新聞報導的情況之下,反而更容易露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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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顆廣告之心的最佳例証

這個年頭,消費者對於廣告、置入性行銷愈來愈敏銳,所以媒體莫不想盡辦法,把廣告變得不像廣告。不管是低調地找部落客來「試用」,還是靠著大探索、幫民眾找好康、介紹人物逐夢踏實的故事,只要閱聽人有好處,往往不會太在意從縫裡塞進來的耳語催眠。

不過,也有不怕死的故意跳出來給人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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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廣告文,讀者在意的是什麼?

這兩天陸陸續續看到有關於部落格廣告文 / 置入性行銷的討論文章。本來以為這只是每段時間就會被提出來討論一番的月經題,沒想到這次話題的熱度比我預期的還熱烈了些。一時衝動,決定來整理一下個人看到的觀點:

richyli 寫了篇 《精準有效置入部落客/記者的大絕招:Junket》,裡頭舉了 Weblogs Inc. 為了不讓記者的報導受到廠商招待所影響,所開出的「承諾」。他也提到 Junket 的好用之處:

其次,拿人手短乃人之常情,人家招待你去外地旅遊,現在很多招待部落客的 Junket 甚至還有「車馬費」,你能不寫嗎?通常答應參加的同時就已經默認稿子會被處理了。如果參加了 Junket 之後不乖乖寫稿,除非真的夠屌,夠大牌,媒體夠響亮,否則下次絕對不讓你參加。這對於旅遊線的記者沒什麼,但一般線的記者,或者部落客,「損失」就很大 了。還有,人家的好意,你再怎麼「平衡」,老實說都是騙自己的。

richyli 在文章並沒有提到部落客在接受 Junket 的底限 / 界線在哪,不過就我身為他的讀者的解讀,他個人的立場應該是與文中所述的相近。

不過, DearJohn 對此事有不同的看法。他在《別人的部落格文章廣告化,究竟關你什麼事?》裡,認為部落客的倫理規範不應該與記者相提並論。而且由於讀者並沒有付錢來閱讀部落格文章,因此部落客有權選擇自己想說的、想寫的文章,就算是整個部落格文章都是廣告也沒關係,重點是文章寫的精不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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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裁員對地方新聞的效應(一)

這一篇,本來應該是不會出現在這個世界上的,畢竟,在中時大裁員之後,不管是慕情的文章,還是阿潑的文章,都已經把我心裡一些對於所謂的菁英報的看法,或者是地方記者存在的價值,都點出來了。在「手上稿擠」這個很爛的偷懶藉口的掩護之下,本來我應該可以偷偷裝作若無其事地錯過這一次的討論。然而,由於某些機緣,我終究還是打開了寫了一部份的草稿,然後試著把他完成。

先說說所謂菁英報好了。

如果說,中國時報的下一個目標,是讓自己變成所謂的菁英報。而他所謂的菁英報,是公開信裡頭所提到的:

讀者對象應該是高社經地位、高教育程度、高所得收入、高度國際觀及高度社會參與的各界意見領袖。但由於我們能是一個綜合性報紙,因此應該涵蓋的將是不分年齡層和地域性的所有讀者。也就是說,未來的中國時報雖是偏重社會菁英,但並不孤芳自賞的脫離現實。

很不幸的,我看不懂他的目標。什麼樣子的客群,才是「高社經地位、高教育程度、高所得收入、高度國際觀,以及高度社會參與的各界意見領袖」,又同時是「不分年齡層和地域性的所有讀者」。我想來想去,最有可能的還是所謂的「中產階級以上」。

如果是「中產階級以上」,才能夠一方面訴求所謂的菁英客群,一方面用中產階級的閱報量來支撐一個報紙的運作。

只是誰來告訴我,這個訴求的客群,跟之前「傳統大報思維」的中國時報,有什麼特別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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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部落格行銷

我總覺得我是在老調重彈,可是又覺得如果不寫出來提醒一下自己的話,萬一有一天忘記偏離了我預定的步調,就不好了。

我是在Twitter上看到這Mr. 6艾瑪Google adsense、全職部落客跟利益商機的文章。 一開始看了只覺得是老調重彈,畢竟這些什麼「全職部落客」、「部落格行銷」從部落客開始火紅(好久沒用到這個詞了) 之後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冒出來。談論/評論的話題大同小異,但是一方面可以讓新加入的blogger參與/省思,另一方面則可以看看在新的時空環境之下,會不會有新的創意和想法冒出來。舉例來說,說到靠 google adsense 賺錢廣告,過去會提國外月收多少多少的 A list bloggers,現在則是拿艾瑪當作範例;說到部落格行銷,玩法就更創新多變了,從電影試映會賣書,到部落客旅行團新部落客旅行團,再加上其他廠商新奇的想法(像是之前天下319鄉闖關玩遊戲的活動),讀者感到新奇,廠商得到知名度和曝光,配合/參與活動的 blogger得到利益,這種三贏的情境,好像沒什麼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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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摘部落格行銷

沒什麼相關經驗,看看別人碰到的事,和對此的看法而已。
不過豬小草說:

所以,說到底,關鍵還是「爽不爽」(尊重、新奇、頭銜、榮耀)而不是「價碼」,是這樣嗎?

我想起前兩天才配合某個研究者填了滿滿一大張的問卷,裡頭要我選一堆「維持/激勵使用部落格的因素」,並且細述每個因素的重要程度和原因。現在想想,那個「爽」字應該要歸類在哪個因素呢? (可惜我問卷已經寄回去了)

另外說到爽,這陣子努力培養第二興趣的我,作了一個黑米酷索飯團尾牙專屬純手工打造高科技又白又宅專供抽獎無用禮品,還貼上了一張小黑推 8貼紙,Antony看這邊,有圖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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