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社會責任到業餘專業

週六吃午飯前,我看到這篇 《【反省】當部落客變成神,我們應該膜拜她?-貴婦奈奈與花花觸法後。》。

雖然裡頭嘗試要呈現的,是貴婦奈奈因為宣稱保養品的療效而受罰,卻解讀為只要是分享/廣告文都要小心。作者Jade B. 說:

我知道,大部分的美妝部落客都是門外漢,包括我,我們沒有相關的專業背景,面對廠商一波波華麗無比的新聞稿,未必有能力判斷真偽尺度。但是,一旦開始寫,這就是一個社會責任,怎麼能用「我相信一個有品德的人」來打發所有的疑問?尤其這位有品德的人,能從我們的信任中得到利益。

我想到的是,李怡志大哥曾經在《過量的邏輯》迴響裡所提到的:

事實上,很多現場並沒有這樣的二段論。

大多是專家直接講某某東西含有什麼什麼、吃多了會如何如何,食用與病症之間的關係,大多是發稿單位自己講的,這樣新聞才會曝光,一氣呵成,中間沒有停頓。

電視台記者心機沒有那麼重,大多是人家講啥他就報啥。

有空親身去一趟記者會便知。

新聞記者沒有相關的專業背景,面對廠商一波波華麗無比的新聞稿,未必有能力判斷真偽尺度。但是,一旦開始寫,這就是一個社會責任。

這樣聽起來好像也蠻合理的。

如果再把廠商換成「專家智庫」、「國外研究單位」等等,也都說得通。

想一想,除了有機會求證到比較專業的專業,記者跟我們跟貴婦奈奈,其實沒有什麼太大優勢。

也因為有這樣的自省,我們這些業餘者、這些沒有相關的專業背景者,在下筆或是出聲者,往往要更加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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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好屁的廣編稿

其實在一般的商業雜誌裡,常常藉著專訪或是特稿,來「進行一個置入性行銷的動作」。後來索性連記者採訪都免了,請廣告主供稿,雜誌報紙在角落加個「廣告部企劃製作」的小字就算盡了媒體的責任。

P1090409 (by PipperL)

繼上次《一顆廣告之心的最佳例証》之後,在讀雜誌時,我總是不由自主地把視線瞄到角落,去找找那一排小字,順便看看自己解讀的能力如何。往往,都不會讓自己失望。基本上,這類「廣編新聞」都有一些共通的特色,例如排版與前後頁的文章看起來不怎麼搭,而且在特意塞入大量文字假裝是新聞報導的情況之下,反而更容易露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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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顆廣告之心的最佳例証

這個年頭,消費者對於廣告、置入性行銷愈來愈敏銳,所以媒體莫不想盡辦法,把廣告變得不像廣告。不管是低調地找部落客來「試用」,還是靠著大探索、幫民眾找好康、介紹人物逐夢踏實的故事,只要閱聽人有好處,往往不會太在意從縫裡塞進來的耳語催眠。

不過,也有不怕死的故意跳出來給人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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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災後政府作為的思考

對於這次的莫拉克颱風災情相關報導,我有看,但是看得不多。第一時間不看,是不想看到電視台的記者,在新聞報導時用那誇張且煽情的語氣,消費那些災民的苦痛。我寧願用比較沒血沒眼淚的方式,直接看數字,在網路上的救災資訊裡,在推特上一堆被 retweet 的訊息裡,試著讓自己在這些訊息洪流中站穩。然而,且每天固定會打開一至兩次的電視新聞裡,我還是必須面對那些慘痛的畫面,必須聽著災民的呼喊。這時,我真的慶幸,我不必像馬英九那樣,說「你不是已經見到我了嗎?」

Freedom! (by PipperL)

是的,風災過去一個星期了,現在新聞的焦點,慢慢地從風災的慘痛,轉換為責任的歸究。現在執政的政府,當然有最大的責任,要在救災的同時,去處理許許多多來自於人民的抱怨。也因為那些人民正在傷心時、正在激動處、正在氣頭上,政府在處理這些災民的情緒時,就必須更加柔軟,更加小心,才不會拿油救火,愈加愈旺。這次八八水災後,總統馬英九和行政院長劉兆玄的一些談話、行動、或反應,會被拿出來檢視、批評,我想最主要的就是沒有真正做到嘴巴上所說的苦民所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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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才是真.記者?

這是一場非常有趣的陳情抗議集體採訪活動,從一個角度來說,他凸顯了警察在群眾運動場合施行集會遊行法/公權力時,可能發生的荒謬之處,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又何嘗不是暴露了媒體記者在採訪時,可能與被採訪對象/活動主體產生角色混淆的現象…….

12月10號,世界人權日,一群人,找到了近年來在社會運動中、在警察執法時一個很有趣的現象點。那個點,是當我們坐在電視機前面,或是手拿著報紙時,不會留意到的「鏡頭」。那就是記者在社會運動/抗爭中的存在。

本來,記者應該是像第三者,站在高處或者外圍,用他們可以 zoom-in/zoom-out 鏡頭,捕捉著事件發生的現場。然而,仔細看,在衝突發生的點,在抗議民眾與警察交界的前線,卻又布了一條由記者所組成的防線。為什麼? 為了收視率,為了能夠有最來自現場衝突的「第一手畫面,第一手聲音」,為了能讓觀眾身歷其境,在推擠時跟著鏡頭晃動,麥克風收著人群被擠壓、哭喊、叫囂的聲音。這,才是編輯台上的老闆想要的。

於是,記者就這樣「介入」現場了。而警察在「執法」的時候也得特別小心,驅散「暴民」時要小心不要打到拿攝影機/照相機的「記者大哥」們,免得不小心被媒體記上一筆還得上門道歉 (不過要是打錯良民的話就不用道歉了)。偏偏這個年頭、攝影機、照相機便宜得跟什麼似的,「公民記者」、「草根媒體」又那麼流行,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是記者。這樣一來,那荒誕的點就容易被突顯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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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不是公家電視

以下聲明轉自民間搶救公視基地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2月9日通過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所提決議,要求公共電視等單位執行98 年度預算時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林益世也在公視法修法提案上提出應增設公視董事名額,由現今十三至十五名人選,提高至十七至二十一人。

依照公共電視法,新聞局每年捐贈九億元作為公視運作經費,皆由公視提出預算,立法院通過後動支,主管機關並無審核公共電視事業預算之權力,其目的維 持公共電視財源之穩定與經營之獨立性之設計,不應輕易改變,也不容林益世等人破壞;而公視董事的代表性不在於比人數,而是在於審查過程的正當性。立法院應該重新檢討立委介入公視董事審查以及審查過程黑箱化的問題,而非以增額董事轉移焦點,林益世的提議將製造更多政治介入的機會,並癱瘓公共電視運作,與實務運作背道而馳。

林益世委員此舉不僅幫政府大開控制公視的大門,透過預算細目審定干預公視自主運作,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社會共識,同時將違背馬英九總統就職演說時所強調「絕不干預媒體」的承諾,也逼迫台灣新聞自由及公共電視自主嚴重倒退。

諸衡民主國家的公共媒體未見年度預算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林益世委員的提案將使台灣在國際社會蒙羞,我們對此要表達嚴正抗議。 我們呼籲支持公視的朋友透過電子郵件、傳真、網路留言,或打電話給林益世委員、立法院國民黨黨團表達您的不滿,別讓林益世傷害公視,也要求馬英九總統管管 林益世,不要害公視!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

我在讀關魚整理的《公視有話好說討論公視危機(文字記錄) 》(好詳盡的紀錄!!) 時,發覺一些有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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