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口水不夠多,只好看看,收收,這樣就滿足了。
ps. 對了,該去擦擦明燈了,這個時候總是會想到他…..
- 01/24 11:25, 2007引述 :『所以我的結論是,Yahoo併購無名確實可能有獨佔問題,尤其無名本身有藉助不合理利益製造競爭優勢的「黨產」嫌疑;如果台灣有FTC(Fair Trade Commission;還真的有,就是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只是權力像不像美國FTC那麼大有待觀察),是應該介入調查和檢討這筆交易,至少必須重估無名的價值和資源運用,或許像一些美國的判例將無名分割(像是blog的部份就賣給Yahoo、相簿的部份就獨立成另一家公司賣給Webs-TV啦,呵呵),以維持市場競爭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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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24 11:26, 2007引述 :『# 怎麼短影片放日本(Ameba Vision),比台灣本地播出的效能還來得好很多?
# Webs-TV服務回原影片來源的連結,只能從左上角的logo去access?
# Yahoo! Video傳不上去』(
) - 01/24 11:26, 2007引述 :『但是,這麼一個大眾媒體、主要媒體,我卻感受不出其影響力?
簡單想,是因為沒有原生內容,只能靠來自各傳統媒體的新聞充場面,發不出自己的聲音(嗯,跟本部落格的困境類似XD)。所謂的 網友主導Web2.0時代網路,還只是 buzzword。相對來看,號稱有 300 萬編輯的中國網路媒體,儘管有管制力量在,似乎卻更具有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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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24 11:27, 2007引述 :『我自己是覺得這個案子應該是會過啦,陳銘堯搞這套,不知道是故意示弱,還是不小心講給人家笑,這很難判斷;此外,這次好像也不太能說是 webs-tv + 蕃薯藤 + PChome,因為陳正然和詹宏志好像是以一個 台灣網路界前輩 的個人身份出席,這樣 webs-tv 出來講東講西就更沒說服力了,畢竟他們也才亂買了好多公司而已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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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24 11:29, 2007引述 :『最後,如果說使用學術網路起家的無名小站是全民資產,不容賤賣的話,那台灣網路產業裡的雅虎獨大,恐怕就是歷史共業了(*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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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24 11:30, 2007引述 :『在這個關鍵的歷史時刻,如果你我都沉默,那我們將無法期待多年後台灣的網路世界仍充滿自由與活力;如果大家都積極發聲,台灣網路產業將燃起更多創業的火花,網際網路是一個需要不斷創新的天地,讓回歸自由的市場機制可以培育出更多的網路創業家!』webs-tv 對此事件所成立的blog….
但不能留言開放留言了… @@(
) - 01/24 11:32, 2007引述 :『今天出來開記者會的三家公司,都不免給人一種酸蔔萄或是別有居心的感覺,今天如果不是這三家公司,而是一群三、四十家的中小型網路公司聯盟,說不定還比較不會引人非議一些。不過,有名大站的幾位準好野創辦人也別高興的太早,還是趁你們的創意和社會道德良知還沒完全消失前,多想想自己的人生可以怎麼樣過得更有意義一些吧!下一次,因為失去利用價值而被資遣的高階主管,可能就是你們幾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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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24 11:34, 2007引述 :『對於台灣網路、尤其所謂Web 2.0經營者的心態與想法,我已經在「2007年,台灣能Web 2.0嗎?」裡面提過我的意見,在此就不再贅述了。這場記者會從頭到尾,講的都是這樣的購併案會影響台灣網路的創新與競爭,到時網路上的使用者,得要花更大的成本與代價彌補這樁購併所造成的影響。前提都是站在網路使用者的角度出發,但讓我最不可思議的,是記者會到現在,完全看不到對我們這些網路使用者的尊重。
因為我們並沒有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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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24 11:36, 2007引述 :『為什麼我沒有過去Webs-tv的記者會?混IT媒體那麼久,我大概也能猜出Webs-tv的記者會上將出現何種說詞,另一方面我也對編輯面授機宜,準備一些問題讓她帶過去試試Webs-tv的態度。
我的編輯只來得及問兩個問題,得到的反應都是惱羞成怒(好吧,我用詞重了點,那就說是輕微的惱羞成怒好了),「這不是今天的重點」、「你這樣講是汙辱我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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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24 11:40, 2007引述 :『可是國內的服務向來愛劃地自限,明明在人才招募中偏愛國外留學歸國的碩博士生,或是英語能力較佳的人才,但是服務方向,卻是完全朝「向內聚焦」來做:只有正體/繁體中文。他們忘記一件事情:網路是平的;就連在網路第一強國 -美國 – 出生的 Google 都得要想辦法「做全球的生意」才能保持優勢的當下,台灣的服務卻落得只能「向內聚焦」。』localization 有錢可以賺, globalization 也有錢可以賺。光看「全球市場」的話,何需「人人自己發聲」的草根媒體? 大家一起看全球新聞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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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24 11:44, 2007引述 :『老實說,這幾家也可以去跟聯合國或WTO抗議,說其它國家的網路公司嚴重壓迫他們的生存空間,以至於他們無法推廣創新服務到世界去?還是怕這個計算方法會把自己變成「占有率未達1%者,略去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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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25 00:00, 2007引述 :『沒有人懷疑他們已佔有、或將繼續佔有台灣網路事業龐大版圖的事實。然而,一個義正辭嚴的反壟斷指控,卻來自兩個在形象與服務品質上都一直有問題,也實際出過(對使用者而言)非常慘烈的大包的網路事業經營者,不免令旁觀者覺得這種膀胱無力的任性哭訴跟「媽你看他啦~(打滾)」沒什麽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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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不能留言”的部落格,可以留言了。
看完這一長串網摘,深深覺得:
天霹記者會真是開得好啊! (Wiki 取天霹這名字也很讚)
其他領域很少只開一場記者會,
就能引發這麼多後續精彩論述的耶。
真想跟陳詹和鄒說,你們就再多互相開個幾場吧,
這樣屬於台灣web2.0的論述就會越來越完整了。(握拳認真貌)
PipperL,要不要把這篇翻成英文送上GVO?